如果心里没有你,你拼命取悦,最终伤的还是自己的心。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习惯了取悦别人。为了让别人喜欢自己,为了获得某种归属感与安全感,为了获取感情需要,为了获取某种利益,为了所谓的人际关系,为了别人的不经意的认同和肯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习惯了取悦别人,哪怕为此伤害了自尊,丢掉了面子,迷失了自我,却已经没办法察觉。 如果拼命取悦,还得到别人的好感与认同,竟会反过来反思自己,拼命找出自己的错误,从而找出一个“合理”解释:别人对我没好感,不是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自己的原因。 这是多么悲哀,多么无奈,多么痛心的事实。 根据弗洛伊德的道德理论,“本我”遵循快乐原则,一切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以追求快乐为目的;“自我”遵循现实原则,当本我得不到满足,迫于现实,采取了折衷,与现实谈判协调的方法;“超我”则遵循完美原则,以追求高水平道德为目的。 现实中,很多人看似“自我”,甚至“超我”,实则是“本我”,就是为了从别人的好感与认同中获得满足,让自己快乐。但残酷的是,这种委曲求全的方式根本不能实现,别人心里没有你的,仍旧是没有你,对你没有好感的,仍旧没有好感,而你,却还在拼命地、傻乎乎地继续讨好别人,不断从自身挑缺点。 如果别人心里没有你,再怎么拼命取悦,也是徒劳。 当你放低身段,降低自尊,一次又一次地改写自己的原则,就为了讨好对方时,对方反而更加不把你放在眼里,视你如空气,视你的讨好迁就为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地享受你的取悦,从你的取悦中获得快感,满足自大的心理需求。但是,你却仍旧没办法走进对方的心里。 有一句话说得一针见血:如果别人喜欢你,你做什么都好;如果别人不喜欢你,你做什么都不好。如果对方一开始就已经将“不喜欢你”作为了评价你的大背景,那么,无论你怎么努力,对方也会给你差评。同样,不要企图感动对方,无数事实证明,最后,企图感动别人的人,最终感动的只有自己。即使你非常地幸运,碰上了能被你感动的人,那么想想,你花了那么多的精力,消耗了那么多的情绪价值,最终才换来对方的一丁点好感认同,你不觉得你的精力,你的情绪,你的尊严,太廉价了吗? 张爱玲说因为爱情,可以低到尘埃里去。在爱情,这是不平等的关系,是需要牺牲一方的尊严来维持的。爱情如此,友情亦如此。很多所谓的“闺蜜”,其实不少人并不喜欢,但为了显得有朋友,为了有伴,为了某个特殊时候的倾诉对象,而选择了依赖的一方,选择了取悦讨好的一方。闺蜜说啥就是啥,闺蜜决定啥就做啥,大小事务全由强势自私的闺蜜做决定,自己却只有应声虫和跟屁虫的份儿。闺蜜都是相爱相杀,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如果心里没有你,拼命取悦也没用,与其那么辛苦地讨好,不如做最真实的自己,不为讨好谁,就为了讨好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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