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cause of its volatility, life is so beautiful 我八九岁的时候,不知为何忽然非常怕死。 也许小孩子刚从幽暗的未知中到人间来,对死亡的感知本就比整日营营役役的大人敏锐些。也许是智慧未开,看了点涉及死亡的影视剧就胡思乱想。现在,我已经无法确定原因。 总之,有一天下午放了学,我一口气从学校冲回家,却发现家里门户大开,一个人也没有。 当时农村民风淳朴,加上确实户户都家无长物,偷无可偷,如果出门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就不会有人锁门。 因为没人,我就一阵风旋进卧室,玩我最爱玩的游戏之一——翻衣柜。 几乎所有的小孩儿都天生像是一台挖土机,不厌其烦地把家里的床铺、抽屉、桌子、柜子翻了一遍又一遍。我家的衣柜我经常翻,从来都没翻厌过。 那天,我闻着衣柜里特有的“洗衣粉变旧了之后跟时间混在一起”的味道,在衣柜里翻了又翻,摸了又摸,忽然摸到了一根被布裹着的硬硬的东西,感觉上它很长,像是一根骨头。电光石火之间,我就以为那是一根人类的大腿骨,是父母杀了人又把这骨头藏了起来。立刻大叫一声,撒了手就奔到屋子外,倚在墙上,全身都软了。 至今还记得,当时夕阳还未落山,满天金黄余晖照在那个瘫软在墙根下的小孩儿身上。她脑子里只有两件事: 1. 爸妈杀人了,他们杀了人把人挖了坑埋了,好可怕! 2. 我好怕死,好怕死! 当天后来的事儿已经记不得了,肯定是妈妈一会儿就回来做饭了,于是我胆子也就大起来。又过了半个月我还去翻衣柜,又翻到那根神秘骨头,这次壮了壮胆,把裹着它的红绒布打开:呃,是一根羚羊角,妈妈用来磨粉冲药吃的。 但我的怕死,一直没有变过。 我不太喜欢睡觉,尤其不爱睡午觉,高中的时候尤其怕在教室睡午觉。伏在桌子上,迷迷糊糊要睡着,意识沉浮在幽渺难言的境地,不知不觉就开始演示: 你死后,你的尸骨化成了灰,后来被植物吸收,被动物嚼食后排出,重新与大地混在一起,接着又被植物吸收……时光过去了一千年,一万年,一亿年……地球人的生命状态都发生了改变,他们甚至已经搬到了某个外星球上。宇宙中星光浩繁,冷风长吹。亿万年过去后,如今我们时常念叨的伟大人物都被时光湮灭,无人记起,更不用说你这个从未有人记得的小人物。再过了亿万万年,整个宇宙也湮灭了,人类曾创造的文明一点点也没有剩下……而你毫无意识,什么都不再知道,不再感受…… 每当意识悄悄地演绎到这个程度时,我就会痛哼一声醒来,满脸是汗,心脏跳得难受。 我怕死,怕极了。 在最怕死的时候,却做着最不怕死的事: 明明去隔壁叔叔家可以走大门,偏偏要翻墙。 上房顶乘凉明明可以爬梯子,偏偏还是要爬墙。 跟弟弟们一起从房上往地下的麦秸秆堆上跳。 看见河水就激动地扑进去。 喜欢上树,也喜欢攀到放红薯的地窖里,如果有可能,还想下到井里去。 从三楼到一楼,不好好走楼梯,偏偏要趴在扶手上一路滑下去。 在三楼栏杆上,背对着楼下坐着。 直到二十多岁,发现世界上有蹦极这种东西,我还是跃跃欲试。要不是同行的同学拉着一定不让,再加上门票太贵,我一定蹦过了。 人说“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我果然是连一金都没有的人。 还有另外一些事,让我忘掉了死。 读书。从认识第一个字开始,一头栽进文字世界。从一开始读能见到的任何书,到现在只读自己选中的书。在字和字之间消磨时光的时候,意识不到老死之将至。而人如其所读,那些读过的字,不管是不是被遗忘,都沉淀在整个人的精神结构中。我的整个精神世界,无非是由经历过的人和事,以及这些书建筑而成。 画画。小时候,五号干电池的电耗光之后,我们都会把电池剥开,拿出中间那根碳棒——我们称之为“电笔”,用它来写写画画。五岁时我在家里墙上画过一只下蛋的母鸡,还给它编了故事。六岁时,十三岁的堂姐在我家厨房屋顶用粉笔画了一个侧坐的古装美女,几个小孩儿为之惊艳后纷纷临摹,其中我画得最像,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见到什么都在心里揣摩一下怎么画。跟动画片学,跟图书里的一切插画学,最好玩的一次是去姑姑家,就着她家的床单学会了画荷花。虽然始终没有正经学过,但至今闲坐无聊时,手里但凡有一支笔一页纸,也总会下意识地涂抹出一幅图。 清谈。这种清谈当然没有魏晋时代的那么深奥,只是朋友们相聚时随意的聊天。有时是几个人脑力风暴般抛出一大堆或幼稚或深沉的问题,又像救火一样迫不及待地你一嘴我一嘴互相诘问、抢答;有时是两个人深夜私语,彼此将内心中藏得最深最不愿告人的事情和想法和盘托出——甚至并不是想要寻求什么答案,只是人类本身固有的想要被了解、想要与人共享生命的冲动。在这种清谈里,有趣的部分并不是从中得到了什么,而是透过语言,对另外一个人的个性和思想的触摸。 观察。我出生在农村,在泥土中摸爬着长大。春天时我看过整座村庄的泡桐花开成紫云,斑鸠鸟在枝头扑棱着翅膀;夏天时我钻过别人家西瓜地的瓜棚,蚂蚱的外翅是绿色的,透明的内翅则嫩绿中透着粉红;秋日的白昼我跟着大人去地里收获红薯,翻土机破开大地的表皮,黑黄色泥土一层层翻开肚皮,散发温暖的腻香;冬天的夜晚围着火炉,父亲用最快的手法捏起一根正在燃烧的玉米芯扔进火中,接着讲起神农尝百草的故事……鸟鸣、霜花、温度、香味,我算不上在格物致知,它们只是切肤而来,不由分说融入生命的底色。 …… 在这些聆听他人、艺术和自然的时刻,“我”,这个被局限在一米六六身躯内的狭隘存在,弥散了,消失了,它的精魂应和着外界的震动,依靠自己原有的质地,弹出一曲音乐来。未必美,却很真实。 “无我”才是大我,“忘我”时总是幸福的。 用有限的活着的时间,去观照无限的世界与事物,活着的领域就扩大了,甚至“不知老死之将至”。这大概也是人应该有专业或者爱好的根本原因。当你深入了解某个专业后,会发现自己所知极为狭隘,而继续钻研乐趣无穷。 有段时间,我的QQ个人签名是“木末芙蓉花,深山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 于是有人这样跟我打招呼:寂寞! 你吗?我回。 不,是你。 是因为这个签名?不,不是寂寞,是自在,是悠然,是生命不因他人他事而存在而混淆的安静踏实。 花木都已开过,一株芙蓉却悄悄抽出了红色的蓓蕾。山涧中空无一人,它安静地一边开花,一边凋谢。地上有落下的花瓣,枝头有正在盛开的花朵和稚嫩的花蕾。 也许你要说,在没有人看见的空谷里,这花的美白白浪费了。王阳明不也说,我来看花,则花一时分明起来,我不看它,它便寂灭。 也许他要说,花开在空谷里,是要孤芳自赏吧。既然无人来看,就自己珍重娇姿,对影自怜吧。 我却不这么想。 它只是正好生在这无人处,脚步迟了一点在万花之后开。但它无刻意,无比较,只是无心地照旧开自己的花,落自己的瓣,像其他所有芙蓉花一样。它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别。 只是安静而已。 红色的花,色调多么明艳,却依然让人觉得安静。安静又活泼,繁盛又空寂,画面单纯,却又有那么强大的生命力。 真是喜欢这首干净的诗。差点忘记它的名字:《辛夷坞》。 又想起王维的《竹里馆》: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人不知就是寂寞吗?我明明觉得这老小子有“我与大化为一体”的欢乐和自得。 王维已经死掉很久了,但千年以后,还会有很多人,通过他留下的诗,与他心神交会,刹那间追上他遗留在历史中的身影。而且,只要文字不灭,恐怕千年后再千年,还是会有人懂得这一树芙蓉花的真意。 这也是一种,消解死亡的方式。同时,也是我选择写作的原因。不敢与不朽的天才王维相比,只希望写下的文字,有一些能抵达与我同时代生活的你的心,哪怕只能得到一个和音,就已经获得了圆满。 |
关注美爱微信,一对一案例分析,解决爱情难题
美爱:专注 恋爱、婚姻、情感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