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一双好鞋走到老,找一个男生陪你笑 文 | 诺华森 名为薄荷的那个女孩,她喜欢华丽的外表,爱了个风流的浪子。 01 程尘是薄荷的男朋友,他是个不可追的浪子。他骑着摩托车带薄荷在护城河边上飞驰,深夜十二点提烤串来跟薄荷说晚安。 薄荷喜欢他,可程尘的女朋友不止她一个,他的后座上会出现别的女孩,他会站在别人家楼下提着烤串。 因此,薄荷常常为他掉眼泪。等程尘再带着小笼包上门道歉时,她的眼泪止住。薄荷以为自己的爱多深沉,毕竟有眼泪,眼泪总让我们以为感情深刻。 汤白这时会教育薄荷,作为多年邻居和好友,汤白就像个大哥一样。他恨铁不成钢地骂薄荷,薄荷心里却想,能为之掉泪的感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感情。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只是一起笑的爱情,未免显得浅薄。薄荷不清楚程尘是否喜欢自己,但她通过眼泪,确定自己是喜欢程尘的。 汤白越说越气,最后总在薄荷红了眼的时候停下来。 但薄荷红眼并不是因为他,她红眼是因为,即使知道是自己爱程尘的,也仍然消除不了自己心里的委屈。 她知道汤白喜欢自己,可惜并不是每一份喜欢都能得到相同回报。她委曲求全,她步步退让,她深信“守得云开见月明”,但这些都不是对着汤白,而是对程尘。 人就是这样,一面对别人冷漠无情,一面又期盼另外一个人对自己动真心。 02 可后来,程尘真的向薄荷提出了分手。 薄荷和他大吵一架,以为他还会向自己道歉,等来等去,再也等不来拉风的摩托车。薄荷按捺不住,决定去找程尘。 她有一双漂亮的鞋,却很少穿,因为不合脚。不合脚的鞋为什么要买?薄荷一边咬牙把脚放进那双鞋里,一边跟汤白说,因为她喜欢这双鞋,所以愿意忍。 她说这话是想告诉汤白,她喜欢程尘,所以愿意磨。汤白没有说话,抱着手站在一边,最后说,我要搬家了。薄荷张张嘴,穿着那双不合脚的鞋出了门。 她走在街上,脚痛得要死,不久就起了泡,像个瘸子一样一瘸一拐。这时程尘骑着摩托车而来,他看了薄荷一眼,然后吹着口哨离开,身后是另外一个女孩。 那一刻,薄荷忽然觉得很没意思。她蹲下身来,脱掉鞋子,看着自己红肿的脚踝。最初的时候还能忍耐,最后慢慢开始抽泣。 这时再也没有汤白来安慰她了。薄荷不知道为什么,有点怅然若失的感觉。 03 人生总是这样,以为不合脚的鞋穿一穿就好,以为不适合的恋人忍一忍就到老。 把忍耐当成真爱,把合脚当成无聊。 为了所谓爱情,削足也要去穿并不适合自己的水晶鞋,最后像《灰姑娘》里的恶毒姐姐一样,淌了一地血还被人嫌弃。有时认为自己是女主角,其实不过是女二号。大家的爱情,都没什么大不了。 爱我们的人会陪我们痛哭,所以让我们痛哭的,就以为是爱的。其实并不是。真正爱我们的人,他们舍不得我们哭。 薄荷这样的女孩,一生都在寻找那个陪自己的哭的人,最后却弄丢了那些陪自己笑的人。 年轻的女孩最学不会的就是止损,自己委屈时想到的不是自己有多委屈,而是“他”知道自己委屈时,会有多心疼。恋爱中觉得不快乐,总不愿意把话说出来,要等对方发现,却不知对方从不看自己一眼。 很多问题,就像一开始就穿错左右脚的鞋,磨合是永远没有用的。 想驯服对方,让他为自己改变。可程尘这样的男生是浪子,是浪子便永不回头。浪子只会靠岸,寻找一处休息的地方而已。 有时并非错信“努力会有回报”,而是努力的方向错了。 喜欢一双鞋子的鲜亮外表,就要忍耐它的不合脚,含着泪说过的“忍忍就好”,最终化作一生都去不掉的血泡。 倒不如承认自己肤浅,爱的只是皮毛。承认肤浅,最终知道爱肤浅的人应该爱几分才好。 这世上的男朋友和合脚的鞋子一样并不难找,难找的是合适的,又具备大家喜欢的皮毛。可最终我们还是会归于生活,所以外表甚至物质不见得有多重要。 重要的是,那颗心是不是能陪伴到老,那个人能不能捧着花对你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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