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来谈,你们总说最缺的安全感 隐秘的逃离 老家有一套房子,已经没有人住,常年闲置。最近父亲说要卖掉,我厚着脸皮阻止了他。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收拾行李,从深圳跑回老家,一个人住上三五天。
这件事情没有为家人所知,因为我很难解释,为什么当我“回家”的时候,不往父母的住处去,而是一个人跑到了墙面破损,没有坐式马桶,已经被“放弃”的老房子。
通常我在夜晚抵达,抹干净灰尘,为自己收拾一张桌子,铺一床被子,就开始我隐秘的逃脱生活,直到工作要求我回到人群里。所幸热水、电和洗衣机都还在(隐秘的生活仍离不开现代化的触手带来的舒适)。
像老鼠般独居(张大春语)对我有特别的吸引力。每天拉上窗帘,打开已经老化光线不足的电灯,对着电脑发出的光亮工作。由于互联网的存在,我跟外界保持着接触。我无意过一种瓦尔登湖式的生活,也从未想要把反思现代性践行到远离家用电器的地步。只是逃脱,满足自己身体逃遁的欲望。
隐藏自身,是安全感的来源。
少年时期躲在被窝里看《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到哈利披上隐形斗篷,进入霍格沃兹的禁忌森林,深深迷上了这个故事。跟人探讨过关于隐藏的瞬间,睡觉时需要把身体完整地裹进被子里(感谢空调,这种欲求在夏天也得到了满足);暴雨天逃了课,躲在钢筋水泥筑成的宿舍里,感受暴雨给世界的无差别攻击,同样给了我隐秘的快感。
某天跟穆木聊到,在日常生活中产生“逃离”的念头,是一件非常“现代”的事情,而“逃离”的可能,也是现代生活所赋予的。
在过去,人对时间和空间的概念未曾如此明确,也从未被“上学”、“工作”、“航班时刻表”这样的东西规范自己的生活。飞机和高铁的发明让人意识到生活可以通过里程而产生多大可能的延展;资本把时间变为生产力,让人不得不依照钟表时间安排日常生活。
戈夫曼把人称为“社会演员”:握手、就餐顺序、lady first…现代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处处是舞台,人人都要学会表演,摆脱是绝无可能的。
“人是社会的动物”,一切意义来自于此,既能“离开”,又不可能“逃脱”。大概如此,人才渴望旅行。不断逃离、隐蔽,但徒劳。
躲进车厢成一统 近来自驾了一趟去梅州,第一晚车上有朋友来福与欢爷。 来福是我朋友中唯一一个可以和我聊港乐的人,他上车不久就播出了手机中的杨千嬅,我们二人相谈甚欢,而坐在后排的欢爷一路沉沉入睡。
来福压低声量说,欢爷像是一具被我们摆在后尾箱的尸体。 第二天来福离开了,副驾位换成了欢爷,我的聊天对象也变成了他。我们一路北开,直至第三个晚上,他也离开了。那天晚上我在梅州市区看完电影,一个人驱车走夜路从梅州开往大埔,六七十公里的高速上没有任何发光体,我把车厢里的音乐调到尽可能大——仿佛声音大一点,我因孤寂带来的恐惧感就会小一点。 想起自己不少次一个人的旅途。包括大二冬天那年一个人去洞庭湖,独自步行在湖水退后的堤岸上,现在回忆起来,那时候一个人问路,倒车,却并没有任何不安。倒是自己开车的时候,这种不安感会比较强烈。 车厢理论上是一个密闭体,譬如你在车上某程度与外部攻击(歹徒或者飞沙走石)是隔绝的。人在此获得安全感,然后又具备移动的能力,感觉只要有足够的行李,熟悉的音乐,无压力的心情,你可以利用一个车厢复制出一个完整的「生活」。
我甚至觉得这验证了,汽车之被发明与应用,是因为它既能把内心躁动的人类送到他们可欲的地方,又可以把人类对安全感的需求,打包收纳进一个车厢里。
杨千嬅《少女的祈祷》有句歌词是,「沿途与他车厢中私奔般恋爱」——为什么是私奔,又为什么是车厢。这说得好像是,再狂野的浪漫,仍需安全感的庇佑。 那天晚上我驶抵大埔县城,小小山城晚上十一点多就寂寂无人。我挑了一家还觉可以的酒店,在前台问出「今晚还有房间吗?」的时候,我竟然觉得这有某种杀人越货后的疲惫感,和背德感。 试想一下,人在感到对周遭一切熟悉的时候,他是容易觉得自己是「道德」的。而我这种背德感的来源,很可能就是因为逃离了因熟悉产生的安全感。 大概此为自古以来路上行人所共享。
爱情是安全感的天敌
前些日子朋友Z到深大来找我吃饭,席间Z提起她租的公寓旁边发生了一起情杀事件。那位遇害的女生被前男友割喉杀害,凶手报警后割脉自杀,被赶到的警察从血泊中救起。Z说,被害女生和凶手原本是情侣,分手不过数日女生就有新欢。旧爱恼羞成怒,跑到女生的公寓,一番争执,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刀,割开了前女友的脖子。
那段时间我自己也遭遇了一次爱情的挫折,这个普通又特殊的杀人事件一直萦绕在我脑海里,它不断地向我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人会杀掉自己心爱的人”?
爱情的巅峰体验,是如临深渊的刺激危险。
浪漫的爱欲,在道德上是有问题的,因为它对肉体中蕴含的激情的迷恋,总是对特殊性的迷恋,经常悖离社会的道德规范。
爱情从来不是一件安全的事。
爱欲具有扩张性和毁灭性,占有和控制是欲望的忠实爪牙。而一旦失去了占有与控制的对象,爱欲便转化为与之共生灭的仇恨。
《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中,小四最后将匕首捅进小明的肚子,在那一瞬间爱和恨水乳交融。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只有归之于死亡才是永恒的。理念中的爱情,如同双子星的运作,而星空宇宙的形成历史与人类蜉蝣一瞬的生命,形成一种悬殊对比。人在一辈子中碰到love of life,从概率上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正因这种特性,爱人们才会经常用“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来麻木自己,强迫自己去相信此事。而有的,只能是变动关系中,罕见的稳定。若人不死,则永远没有爱情的坚贞典范。
爱欲因其具有杀戮性,在人类历史上,一直为传统家庭伦理所不容(婚姻的前提是媒妁与父母,而非爱情),或者被宗教扼杀。在现代,这个封印被揭开,被一起释放的,是令人醉生梦死的“爱欲”,和令人粉身碎骨的双胞胎“憎恨”。
爱人们永远处在甜蜜的危险中。不能杀人的禁忌,在爱情的规则里并不起作用。因为杀掉自己所爱却又不爱自己的人,在爱情的法则里是合理的。
如果需要的是安全感,那么请远离爱情。
作者: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