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柒先生 01. 有一天,奇奇给我打电话说,告诉你一件开心的事。在我的印象里,奇奇是一个开心就喝酒,喝酒就开心的单纯的姑娘,她的三观正点到跟她五官一样令人发指,对,没错,她是那种上帝偏爱的姑娘,感觉她小时候一定掉到咸菜缸里了,要不怎么颜值那么高。可是,她说,我分手了。 我知道她有一个男朋友叫怪怪,关键我几个月前还祝她幸福呢,可惜,这段感情没撑过三个月的魔咒。她说,我要坐发车时间最近的一班火车去找你喝酒。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沉默了一会儿说,算了,我忘记了,你已经结婚了,现在不方便了。 记得上一次喝酒到凌晨5点,在安静的路边摊上,她指着对面楼说,你看,那家的炊烟好漂亮。我说,你会有那么一天,系着漂亮的围裙,煎着可爱的鸡蛋,面包烤的酥酥的,还会温热两杯牛奶。她问,这一天,多久?我说,很快。 有多快呢?大概5个多月后吧,她恋爱了,她开心的跟我说,我恋爱了。她晒他们一起吃的烧烤小龙虾,晒他们一起喝的啤酒,她的人生仿佛一下子丰富了起来,因为她朋友圈的更新速度越来越频繁了。 后来他们有了第一次争吵,她问我,爱情是什么? 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说,应该是两个齿轮遇见,然后彼此咬合,伤害,摩擦,最后一起往前走吧。不过我记得在马家屯,豆腐姑娘告诉过我,爱情就像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再后来,她跟我讲怪怪,怪怪最后跟她说,大概会半辈子亏欠和内疚,没在最好的时光,疼惜最好的人。奇奇跟我说的是,该是性格不合,我好渴望拥抱,身体却在拼命逃,我是习惯了自由的人,所以最后还是和平分开吧。 我问,当初为什么在一起? 她说,当初以为彼此是对的,长街月下,来两扎酒,风雨正好,有诗有肉,举起酒杯,才发现,那风绕过你,对,是绕过,你在屋檐下躲雨,对,是躲过。想拼命追,最后发现追上的不过是那个更好的自己。 02. 如果你问大同,爱情是什么?他一定会说,上一个冬天,买了两支冰激凌,姑娘说我要尝尝你的什么口味。真的,那感觉天空飘来六个字,透心凉心飞扬。 大同是我一个远方的朋友,仔细说来应该算是我的一个读者,那个时候他女友叫小异,他们是同事,不是在最好的年纪刚好遇见,而是我想谈恋爱,你正好有空,世界就是这么美好。 回头想当时大同问小异,我有两张电影票,你要不要?小异开心的说,要,谢谢。然后小异转身跑了。大同看着小异的背影才补齐上一句话,跟我一起去看? 大同问小异,我有两张餐厅的代金券,听说他们家的扇贝粉丝和梅子茶泡饭特好吃,你要不要?小异开心的说,要,谢谢。然后小异转身跑了。大同看着小异的背影才补齐上一句话,跟我一起去尝尝? 大同问小异,我有一份恋爱,你要不要?小异开心的说,要,然后呢。这一次小异没有跑,大同突然一下子脸红了,然后补起上一句话,跟我谈一谈?小异说,你容我想想。大同又补了一句,刚买了两张电影票,两张餐厅代金券,不用挺可惜的。小异开心的说,你早说嘛! 我跟大同说,真羡慕你,有生之年,见过爱情一眼。 大同说,我记得那个冬天醒来,我去上班,都已经走到楼下了,突然觉得有个事没做,我上楼,然后热油煎蛋,煎火腿,找沙拉酱,然后温热牛奶,一切摆的妥妥的,我去卧室叫醒她,然后在她额头上亲了亲,怕我走后,她不记得吃早餐。嗯,家里没有暖气,那一个吻有点凉,但感觉真好,透心凉心飞扬。不过,等我醒来,我知道我们已经分手半年了。看看闹钟,才凌晨5点多,是的,最近经常这样醒来。百度地图说我俩的位置,有382公里,它真傻,它不知道她住在我心里。 每个人对爱的理解节奏都不一样,她已离开多年,在你这里觉得才刚刚开始,你不过刚刚下楼去了买了两支冰激凌而已。 03. 冬瓜是我一个好朋友,他有一辆拉风的摩托车。在马家屯,值得我等的有两个人,一个人是快递小哥,一个就是胖子冬瓜。快递小哥值得等,那是快递小哥每一次打电话,我总觉得他带来五湖四海的漂亮姑娘,要不他怎么老说:有你快递,下楼娶一下。冬瓜值得等,那是他总能搞到稀奇古怪的好酒。 两年前他搞到一瓶女儿红,对,三亩田的糯谷酿成的那种女儿红,仔细装坛封口深埋在后院桂花树下,女儿出嫁的时候陪嫁的贺礼,那一小口,醉的是十八年你不曾赶上她的青春。那天姑娘递给他一坛女儿红,仿佛攒了半生的情话,想要说,最后却努努嘴,只说了一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冬瓜的女朋友特瘦,瘦的跟精排似的,我喜欢叫她排骨,这样她跟冬瓜就更般配了。那天冬瓜提议加满油,往东开。开,往城市边缘开,把车窗都摇下来,用速度换一点痛快。姑娘的家乡在东边的城市,她说那里看到日出比这里快至少30秒,为了求证这一个问题,他们从我包子店打包了两份包子就出发了。 出发前那天晚上,孤单被热闹的夜赶出来,冬瓜说,骑车行天下,车后座有酒有肉有女人,速度是80迈,心情是自由自在,这感觉真嗨。我只说,路上小心一点。 不知道几点被冬瓜电话叫醒,他说,快起来等日出。我懵懵懂懂的问,你到了?冬瓜说,你盯好了,快看,要升了,升了,升了。我问,男的,女的?冬瓜说,我说的日出啊!是不是比咱们那里快30秒?我沉默了好大一会儿,说,应该不止30秒吧,咱们这正下雨呢。 他们回来的那天中午,冬瓜跟我炫耀,那是18年前的一坛好酒,胜过我们爱过的一切酒精兑糖水,干了这一坛往后只字不提酒字,我记得好像菩萨跟至尊宝说过,你之所以没有变成孙悟空,那是因为你还没有遇见给你三颗痣的那个人。对于东瓜来说,他遇见了给他三坛好酒的那个人,三四百公里,冬瓜带回来最好的礼物,叫女儿红。冬瓜分了我一碗,那酒清甜,我说,是水?冬瓜说,三碗不过岗。 我以为那是18年的烈酒,封存一个人的青春,一杯就倒,冬瓜酒量大,他喝了三坛,我问冬瓜,你为什么非要跟排骨在一起? 冬瓜说,如果你没有喜欢过一个人,你永远不知道,你向她奔跑过去的时候,你有多开心。 我问排骨,你为什么傻笑啊? 排骨说,你看见远方有一个人向你奔跑过来,关键那个人属于你生命,你嘴角情不自禁就会上扬。 04. 我所生活的这二十几年的光景里,我知道什么是爱,是牵你小手看风,看树,看蚂蚁搬家,看燕子呢喃,看你笑。可惜,没有见过爱情,你见过吗? 我无法描摹什么叫爱情,有一个姑娘,她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她给我生猴子,对,明年是猴年,我女儿会出生,应该是一个漂亮的双鱼座天生自带浪漫特效的小公举。再过几十年,我也无法给她描摹什么叫爱情,是爸爸爱上妈妈吗?应该,不是,那是婚姻。 婚姻是爱情的一种形势吗?我不知道,这是大多数人选择的生活方式。我记得在我生命里,有些人出现,她们给过我漏一拍心跳的感觉,那一瞬间仿佛是爱情,可是又不是,我娶了那个叠着衬衣想着从前的姑娘,往后我的脖子上还会骑着一个叫着我爸比的小怪物。 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是想触碰又收回手。我想,当我第一眼看见你,或你说借我半个肩膀还没还。我应该记得,那是清晨第一家早餐店开门,那是傍晚第一盏路灯亮起来,曾有27个月亮陪你入眠,应该有30个,一个叫新月,一个叫下雨天,一个叫我。 我想多年以后,牙齿开始漏风,走路开始蹒跚,有年轻人从身边经过说,真羡慕你们还这么恩爱,牵着手一起散步,一起等红绿灯,他们说,这就是爱情,真好。其实,这是生活,每一个人都会有奇奇怪怪、大同小异的故事,但是你遇见了她,他遇见了你,那感觉,像冬瓜炖排骨,用上好的女儿红,那鲜味都在汤里呢,好好享受生活,它比追问爱情是什么更美好,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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