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汪新梅,今年42岁,人生除了钱,似乎什么也没有。不对,我有一个十几年的情敌,是我老公的小三…… 我和柳翔都是拆二代,家里双双拆迁后,双方父母先是对上眼,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撮合我和柳翔。 对柳翔,我是满意的,他比我大1岁,有点小帅,头脑也精明,我身材相貌都一般,他能看上我,我很满足。 一场风光的婚礼后,在柳翔的运筹帷幄下,我们开挂的小日子开始了。十几套房全租了出去,我当然不用上班了,我的任务就是每天吃喝玩乐,但每个月必须花两天在全市转悠一圈,因为要把房租收回来。 柳翔在事业上如鱼得水,他抵押了几套房当本金,开始在外面投资,简直遍地开花,房地产、理财、入股艺术培训学校、餐厅,什么赚钱投什么,几乎没有亏本的,几年下来,身家打着滚儿翻了几番。 那时房产不限购。他看好房价会涨,就不断买房,在黄金地段整层的买了商铺,还在高档小区买了好几套房,算下来,我家房产都有二十几套了,满满一个保险柜全部被鲜红的房产证占满。 这样的生活,简直不要太美好。我一边享受着,一边也担心着,因为我知道太顺风顺水的时候,前面必然藏着祸事。 果不其然,在女儿上初中时,柳翔有了小三,对方比他整整小了10岁,在他投资的艺术学校当老师,没想到一来二去,她把自己的老板搞定了。 柳翔回来向我摊牌,说要和我离婚,要娶她。我在家里又哭又闹。不甘心:我和柳翔奋斗十几年,有了今天的一切,凭什么让一个小丫头一上来就摘了果子? 可是当我见到小三本尊时,我的心变得瓦凉瓦凉的。 她叫文玲,身材绰约可人,小巴掌脸,大眼睛,漂亮得不像话,浑身还散发着青春活力。我理解了柳翔为什么会对她鬼迷心窍,换了我是男人,可能也会被她迷住。 据说,柳翔有一次应酬时带她出席,她即席清唱了一首歌,当场为柳翔赢了一单生意。 如果文玲是一个穷丫头,或许我拿点钱就能打发,可她家境不错,房子也有几套,根本不吃我这一套。我真的郁闷呀,条件这么好的丫头,怎么就甘心做小三呢? 我掰着手指算来算去,发现我拼上一条老命,也比不过她任何一项。 怎么挽回败局? 我念书不多,但平时看电视,听街坊邻居说闲话,算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我决定还是最后搏一把,愿赌服输。 我对柳翔说:“离婚也可以,但你能再给我半年吗?看在夫妻一场,相濡以沫十几年的份上?” 我这个话说出来,柳翔当然无话可说,我看到了他眼中的伤感。他答应我这半年尽量远离文玲,多多陪伴我。 那半年,我一门心思陪着柳翔,陪他上班,陪他下班,陪他应酬,陪他郊游散心,但更多还是陪他上床。 柳翔对我没有性趣了,但我隔三差五主动撩拨,而且不采取任何避孕措施,有时他想戴TT,我就撒娇,说请看在最后几十天的夫妻情份上,给我一次全心全意的爱。 第四个月时,我成功怀孕了。 柳翔惊愕过后,只能哑巴吃黄连,不好再逼我离婚。 可我还没得意几天,文玲也拿出一份孕检报告,说她也怀孕了,而且怀上的时间仅仅比我晚了2周。 也就是说,我和小三相隔2周,同时怀上了柳翔的孩子。 我哭笑不得。但事已至此,只能听从命运摆布——看谁怀的是儿子。 胎儿4个月大时,我和文玲分别做了B超,私下鉴定了性别,结果都怀的是儿子! 势均力敌,又打了个平手。 我躲在家里哭了一天。看来,文玲不是一般的货色,不好对付。 更气人的是,她对我十分尊敬,碰到我都是姐姐前、姐姐后,叫得亲热极了。对我婆婆非常有礼貌,在她面前勤快又懂事,哄得我婆婆也麻酥酥的,根本顾不上为我主持正义。 我算是遇到高手了。 十月怀胎后,我和文玲各生一子,我的孩子比她的大7天。 有了儿子,我开始拉拢婆婆,搬到婆婆那里,与她同吃同住。我的儿子是家里的长孙,婆婆自然欢喜,她要疼爱孙子,自然也不能对我冷眼相待。而且我并没有做错什么,我是无辜的。 我把主巢占住了,柳翔只得带着文玲和孩子住到了外面。我看穿了柳翔,他是想用这种冷战的办法,来逼我离婚。他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家里财产也多,自然拉不下面子和我闹到法院,只能用这种方式逼退我。 可我已经铁了心,就算守活寡,我也不会轻易和他离婚的。我要悍卫原配的地位,捍卫自己的权力。所以,生下儿子后,我跟柳翔再无夫妻之实,但我不在意。 文玲的孩子早已经通过关系上了户口,她和柳翔只缺张婚姻证书了,她只想要一个名份。而我呢,只想要人。我们各持一子,互不相让。 在这种情况下,我家就出现了奇葩的“三人行”:逢年过节,柳翔和文玲带着孩子过来看婆婆,吃饭时,大家就坐在一张大饭桌上,文玲依然面不改色,亲热地叫我“姐姐”。 每年大年初一的早上,文玲会过来给婆婆拜年,会在家里吃顿婆婆做的年饭。这一天,我会巧妙地避开她——大年三十晚上就打一整夜的牌,大年初一睡一整天。 这种情况持续了5年,柳翔因为投资失误,涉嫌非法集资罪判处入狱五年,关进了监狱。 说实话,柳翔进监狱,我内心是有点高兴的。不是说吗,男人进监狱,是最考验女人的时候。我肯定会等着他出来,但是文玲行吗?她这么年轻漂亮,熬得过几年时光吗? 让我大跌眼镜的是,文玲似乎压根没想过离去,依旧淡定,每个月定时到监狱探监的是她,逢年过节带着孩子过来看婆婆的是她,看到我亲热地喊“姐姐”的还是她。好像一切都没改变,仿佛她变成鬼也要留在这个家。 我好绝望。这么坚定坚强的小三,怎么就被我碰上了? 一转眼,我和文玲的孩子都上小学了,这种守活寡的日子,我也过了大几年了。说实话,并不太好过。孩子和我婆婆睡,我一个人住在偌大的主卧,空荡荡的,我起身走在客厅地板上的声音,是那么刺耳,惊心动魄。 实在受不了那种寂静,我把书房改成了一个精致的酒吧,酒架上装满了各种好酒,有国产的白酒,有国外的鸡尾酒,葡萄酒,红酒。无数个夜晚,我把自己喝得酩酊大醉,才能撑到天亮。 上个周末,文玲带着孩子过来看婆婆,我惊讶地发现两个孩子已经个子高高,两人早已经习惯了彼此的存在,早已经互相熟悉,一见面就哥俩好,互相抵着脑袋在那玩手机游戏,像一对相亲相爱的双胞胎。 如果他们真是双胞胎,那该多好!起码,不会出现这种奇葩尴尬的伦理关系。 柳翔入狱的几年,文玲虽然依旧漂亮,看不出年龄,但我仔细观察,还是在她的眼角发现了一丝细细的纹路。 我暗自窃喜,没有了柳翔的滋润,她和我一样守活寡。此时的她,应该体谅到了自从她插足我的婚姻,我是过着怎样的日子吧? 可是,时光走得太快了,掐指一算,还有3个月柳翔就刑满释放了。 看着文玲脸上越来越兴奋的表情,我却黯然伤神——柳翔出来后,文玲就有伴了,而我呢,还是一个人过着寡妇的生活,不是吗? 汪新梅把自己和文玲的照片都发给我看。我先看文玲的,这虽然是一个10岁孩子的妈,但长相和气质不输杨幂;再看汪新梅的照片,唉,中年容嬷嬷,还蛮土气的。 看完这一对情敌的照片,我让汪新梅把他老公的照片给我看看,她发过来了。我不由得倒抽一口冷气——发胖版葛优大爷!具体形象,大家脑补。 看完三个当事人的照片,我不得不去东湖梅园看了一会儿梅花,才平静下来写分析。 首先,我理解原配宁可守活寡也不愿离婚的心态,但依然不赞同这种苦撑。 在社会上,很多女人在遭到小三的强力挑战时,像汪新梅一样死磕——我不好过,也不让你得逞。她宁可守活寡,也不愿离婚,跟老公和小三耗了十几年,两败俱伤。 不过,这种做法,显然是“杀敌三百,自损三千”。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汪新梅“守活寡”是切实的;她女儿已经长大了,看到父母的混乱关系,心理受到伤害,是切实的;她儿子再大一点,明白事理了,发现自己生活在这种环境,会怎么想? 对了,汪新梅的女儿已经上大学了,直言不喜欢男人,从初中开始,她只跟女生玩,对任何男生都持白眼态度……不管怎么说,她女儿受到了伤害无疑。 可以说,汪新梅采取这种对耗的办法,自己不幸福,孩子跟着受罪。反观情敌文玲,虽然她没有得到那张纸,可她却得到了柳翔切实的呵护,并没输给汪新梅。 依我看,汪新梅如果当时同意离婚,利用柳翔急于离婚的心理,在财产分割上占点便宜。那么,她十几套房产在手,有钱扮靓扮美,不怕找不到小奶狗、小狼狗,日子可能过得要爽快得多…… 其次,小三文玲显然是一个条件出众、情商颇高的女生,可惜努力的方向错了。 汪新梅一直不理解,像文玲这么条件出众的女生,为什么甘心做小三,你说她图钱吧,她属于标准的白富美,完全可以找到比柳翔条件更好的男人。 惟一的解释,就是“因为爱情”。是的,文玲为了爱情,也可能是不服气自己会输给“中年容嬷嬷”,所以不顾一切,跟汪新梅对耗。那么,她能得到什么呢? 她爱的那个人,变成了囚犯;她生下了私生子,将来怎么跟儿子解释这一切?还有,她儿子生活在这样一个环境中,真的没有任何心理影响吗? 纵然,从硬件到软件都很出众,文玲依然是一个糊涂虫,因为,她把自己的高情商,用错了地方。当目标错了,你越努力,能力越出众,只会错得更远! 为什么文玲跟汪新梅耗了十几年,都不放弃呢?或许因为她自恃优秀,假如连一个毫不出众的中年大妈都拿不下,她过不了自己的心理关。 于是,她不断投入沉没成本,最终让自己走不出来,堵死了自己的退路…… 在这里,我要提醒那些自恃年轻漂亮条件好的小三,不要以为你可以秒杀原配,你就能赢,假如对方宁死不离婚,用各种手段逼迫男人,那你也赢不了! 第三,当原配和小三不顾一切争斗,只会让男人更加肆无忌惮,让更多女人受伤! 我们回到汪新梅和文玲争斗的标的——柳翔身上时,我们会是不是更觉得无语? 哪怕柳翔年轻时有点钱,有点帅,可现在毕竟成了“胖版葛大爷”,又不是真正的葛大爷。当然,柳翔头脑灵活,能说会道,可这种男人多了去了。 我们撇开他“渣”的本性不谈,他最终也沦为囚犯了。这样一个男人,两个女人当成香饽饽抢了十几年,真的是长男人志气,灭女人的威风。 开句玩笑说,对于女性群体而言,汪新梅和文玲拉低了女性的整体价值,导致某些男人更加轻视女人,更加肆无忌惮地玩弄和伤害女人。 然后,我们再来讨论最后一个问题:既然文玲的条件秒杀汪新梅,而且柳翔确实对她很好,为何没有“不惜一切代价”离婚娶她呢? 回答仅有三个字:没必要。 因为,离婚需要付出极大代价,且即使不离婚,文玲也不会跑,那么坐拥两个女人即可,何必伤筋动骨去离婚呢?柳翔又不傻,不是吗? 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