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问:“为什么我的前男友总是记不起我们曾经有过的事情?” 我答:“因为男人是‘out of sight, out of mind’的生物。” 常常觉得男人像狗,女人像猫。 狗的记忆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所以把骨头埋在泥里后,过几天寻回就会兴奋不已,因为它们早忘了是自己埋下的。 男人对前女友,也是类似的一种感觉吧。 很多男人根本对自己说过的话毫无印象。别说前女友那么遥远,就是现任女友问他记不记得某月某日他怎么回答她,他也会惴栗不安虚语蒙混过去,只因他根本就不会记得自己顺口胡扯应答的话语。所以男人不记得当年跟你一起的琐细是正常的,但他会记得你的身材,你床上的反应,这些他将永远记住,你想他忘掉,他也忘不了。 注重细节的是女人,记住这些跟性无关的碎片的也是女人。男人比女人更属视觉动物,除非很深刻,否则很难上心。 对某些男人来说,不上心,只因怕上身。 十个撩拨前女友的男人,有八个其实只是想重温旧梦,打场友谊牌,定时定候来聚聚,压根儿就没想过从此要恢复亲密接触联络;其余两个,只是迟钝到连这一点都还未意识到而已。 最记得日剧《前男友》里堂本刚和广末凉子的关系。这出日剧吊诡之处在于故事一开始便是两人分手多年后重遇的场景,说的是分手后的故事,一起的时候究竟有什么深刻动人之处,反而乏善可陈。然而这一空白恰巧表达了为什么前任总是给人一种既近且远的朦胧错觉:你们好像曾经经历过什么,然而那些都不过是上一个夏季的晒痕,不刻骨也不铭心,仍然残留的,也不过是一种模糊的熟悉感觉而已。 所以一起生活的男女,总是只有其中一个比较记得曾经发生过的一切,而比较记得的那一个,又总是比较放不下的那一个。 要是两个都很记得的话,早就破镜重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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