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爱网

[杂谈发布]“常有理”最终会变成“常无理”

2016-06-14 05:52   2668   0
陈潘(金牌会员) 关注
标签: 心理学 , 喜欢 , 感情
“常有理”最终会变成“常无理”




在日常的许多事情中,没有几件是值得我们以牺牲友谊为代价来换取的。而有些人却偏偏如此做,好像他的精神和时间都不值钱,更不用说感情的损害了。除了彼此都能虚心地、不存半点成见地在某一个问题上专门讨论之外,一切的争辩都是应该避免的,即使这是一个学术性的争辩。

哲学的唯物与唯心争论了两千余年,至今胜负未分;心理学各种理论的争辩也至少有几百年,现在还是不分高下。你可以看书阐述你的主张,但是不可在谈话中处处争辩。才智是可敬佩的,但好胜不是。而且,你应该听过“大智若愚”的话吧!修养高的人,绝不肯轻易与人计较。

留心我们的周围,争辩几乎无处不在。一场电影、一部小说能引起争辩,一个特殊事件、某个社会问题能引起争辩,甚至,某人的发式与装饰也能引起争辩。而且往往争辩留给我们的印象是不愉快的,因为它的目标指向很明确:每一方都以对方为“敌”,试图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别人。

你喜欢和人争辩,是否是以为你用争论压倒了对方,就会得到很大的利益呢?你要明白,你必定压不倒对方。即使对方表面屈服了,心里也必悻悻然,你一点好处也得不到的,而害处却多了。好争辩,第一,它使你损害了别人的自尊心,令人对你产生反感;第二,它使你很容易犯专去挑剔别人缺点的恶习;第三,它使你变得骄傲;第四,你将因此失掉所有朋友。

请从体育精神做起吧,输了不必引为可耻,而后竭力去学习尊重别人的意见。好胜是大多数人的弱点,没有人肯自认失败,所以一切的争辩都是没有必要的。谈话的艺术就是提醒你怎样游出这愚蠢的旋涡,更清醒地去应付一切。如果能够常常尊重别人的意见,你的意见也必被人尊重,如此,你所主张的就很容易得人拥护,而不必把精神花在无益的争辩上。你可以实现你的主张,你可以左右别人的计划,但不是用争辩的方法来获取。如果你想借某一问题增加你的学识,你应该虚心地请教,而不要企图借助争辩。请记住:争辩是一场漫漫无期的战争。

每个人的见解、主张都是经过长期的生活经验形成的,你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通过一场争论改变它。因此,当你遇到与别人意见不同的情况时,一方面不要太过心急地要求别人立刻同意你的看法,应该学会理解、同情对方,容许别人做更多的考虑;另一方面也不要因别人的意见一时和自己不同,就说什么“话不投机半句多”,跟人断绝交往,闭口不说话。如果你能很礼貌又很谦虚地听取别人不同的见解、主张,必然会受到人们的欢迎和尊敬。

我们都知道推销员一般能说会道,有好的口才,但这种口才是说服客户或顾客购买自己的产品,而不是让对方承认自己说得有道理。小王是公司的推销高手,销售业绩连续3年居公司第一,是公司公认的金口才。他刚刚从事推销时的一件事对他触动很大、影响很深。

小王公司生产的产品是一种更新替代型产品,与原有产品相比,功能加强了,售价也不高。小王刚开始去推销时,遇到的第一个顾客可能思想有点保守,接受新事物有些慢,只承认原产品好,对新产品的优点视而不见。小王不服气,他拿出新旧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两相对照给顾客讲解;同时又实际进行操作,证明新产品功能确实比旧产品好;然后进行性价比、产品生命周期对比。最终,顾客在小王的攻势下不得不承认小王说得是对的,替代产品确实比原有产品好,但顾客却没有购买新产品。

让顾客认同了自己的观点,小王成功了吗?没有,推销员应该有好的口才,口才体现在让顾客购买自己的产品,而不是让顾客不得不承认你正确。

小王正是从这件事中吸取了教训,以后经过刻苦的学习和训练,才坐上了公司推销的第一把交椅,成为公认的金口才。切记:“常有理”不是金口才,在谈话中,有输才有赢。给对方留一点空间,也就给自己留下了回旋的余地,离你的目的也就更近了。

当你觉得某些情况下不得不争论一番时,最好先问自己几个问题:

1)这次争辩的意义何在?如果是一些根本就很不相干的小事情,还是避免争论为妙。

2)这次争辩的欲望是基于理智还是感情(虚荣心或表现欲等)?如果是后者,则不必争论下去了。

3)对方对自己是否有深刻的成见?如果是,自己这样岂不是雪上加霜?

4)自己在这次争论当中究竟可以得到什么?又可以证明什么?

心理学家高伯特普曾经说过:“人们只在不关痛痒的旧事情上才‘无伤大雅’地认错。”这句话虽然不胜幽默,但却是事实。由此也可以证明:愿意承认错误的人是少的——这就是人的本性。






扫一扫二维码,关注微信查看情感资讯。
挽回男朋友、挽回老公、挽回爱情、一对一案例分析、解决爱情难题
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支持 反对



上一篇:用恰当的方式说恰当的话
下一篇:开玩笑不能越过底线


关注美爱微信,一对一案例分析,解决爱情难题
美爱:专注 恋爱、婚姻、情感的平台


热门标签
相关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联系方式|sitemap| 美爱 ( 粤ICP备14021978号 ) |网站地图

GMT+8, 2024-12-27 12:35 , Processed in 0.408274 second(s), 85 queries .

Powered by 挽回男朋友 X3.2  Template by:挽回老公

© 2016-2024深圳市一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挽回爱情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