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病叫爱情 文/王人博 本文选自《孤独的敏感者》 一 人间的爱恋本是一种心理疾病,因现代文明的婚姻制度而生。 二 在现代的一夫一妻制里,夫妻变得人模人样,彬彬有礼。丈夫上班,妻子通常说着心疼的话:“亲爱的,你可早点回来啊!”丈夫下班回来首先与妻子打招呼:“亲爱的,我回来了!”然后礼貌性地交谈、上床。遇到节假日,丈夫通常显得非常高兴地陪妻子逛街、购物,跟在妻子后面大包小包地边走边夸妻子有眼力,东西买得好。大家礼节性地生活,礼节性地做爱。实在不行,向对方道个歉:“亲爱的,今天太累了,下次吧。”于是,关灯睡觉。其实,谁也没睡着,大家彼此平等地各想各的心事。在邻人朋友眼里,双方很幸福,一对模范夫妻相,而在各自的心里却是冷漠的猜疑——女的担心对方花心,男的害怕女的有外遇。这大概是现代一夫一妻制婚姻的一个写真。 在现代婚姻制度下,有一个神话叫“婚姻以爱情为基础”。也许一对男女结合的前提应是彼此的喜欢,然而,谁敢保证婚姻存续的基础就是“爱情”?也许事实恰恰相反:人类为了羁勒爱情才发明了婚姻制度。有一点是清楚的,人类婚姻制度的起源并不来自爱情,而是来自宗教和社会的自然性。前者以西方为代表,后者以中国为典型。 圣经《旧约·创世纪》说:“耶和华神就将从亚当身上所取的这条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亚当面前来。”夏娃于是成了亚当的妻子,这是人类的第一对夫妻。在西方宗教的语境下,被指称男性的“我们”只是整体性的“一半”,而另一半存在于世界的某处;我们人生的一部分意义就是寻找这另一半成为一个合体。基督教会一直存在这样一种看法:性是一种不干净、罪恶的东西,但为了生育,性爱又不得不有,所以婚姻成了把性爱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有效制度。基督教徒圣保罗认为,婚姻的存在本来不是为了生儿育女,而是为了防止奸淫的罪恶。在他看来,只有当性行为是为了纯洁性关系时才具有正当性。这是婚姻的一个宗教来源。 在中国,婚姻被看成一种“自然”。《易·系辞》说:“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构精的男女即是夫妻。“妻”在《说文解字》被释为:“妇与夫齐者也,从女从中又从又。”《白虎通·嫁娶篇》则说:“妻者,齐也,与夫齐体。”婚姻大体上被看作男女两性的自然结合。在中国的婚姻制度里,与男女相联系的两个重要的词是“娶”和“嫁”。 《说文解字》把“娶”解释为:“娶妇也,从女,取声。”“取”和“娶”在古代是同一个字。而“取”字,从又从耳。又,甲骨文像手之形,《说文解字》:“又,手也。”从又之字,多与手有关。“取”即用手去提耳朵,本义是“捕取”,娶女子为妻即“取妇”,很明显有掠夺女子的意思,可能与“抢婚”有关。 “嫁”,从女从家。“嫁”与“家”是同源字,许慎将“嫁”解释为“女适人”,《白虎通》解释为:“嫁者,家也,妇人外成以出适人为家。”“适”就是出嫁的意思,女子作为“出适人”是成“家”的前提。“婚”则指的是嫁娶的时间,意为“昏”字。“男以昏时迎女”,及“娶妻之礼,以昏为期”。昏时,大约等于晚上六七点。《尔雅释诂》云:“日入后二刻半为昏,昏来则明。”黄昏来临,阳气退而阴气升,是阴阳交合之佳时。当然,此时也适合男女洞房花烛之事。由此而知,婚姻与感情无关。 其实,婚姻的价值既不是为了巩固爱情,也不是为了生育,而是另有两义。一是对“性”的纯洁性所做的制度安排。西方最为典型。在基督教里,婚姻就是男女本源意义上的永久结合,以双方的忠诚为保证。忠诚是一夫一妻制的伦理基础;忠诚意味着:在婚姻里,男女双方只能与对方交合,与婚外任何人的性行为都是严厉禁止的,因为这是对忠诚的背信。忠诚也扩展为婚前性行为的禁止,这是因忠诚而生发的“贞操”概念。同样,西方严格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也禁止离婚或再婚。离婚是违于上帝的意旨,是完整性的解体,同时也是对忠诚之德的失约。新娘与新郎手上的那颗钻石戒指就是忠诚的担保,犹如孙行者头上的金箍,只能戴不能摘。 二是对“抚养”的保证。婚姻不是为了性爱,而是为了限制性爱;婚姻也不是为了生育,那只是性爱的结果。很显然,要求得这样的结果并非需要婚姻,不结婚照常生孩子——看看那些“非婚生子女”就知道,剩下的可能就是为了“抚养”这一项了。人类虽说是动物的一部分,但与其他动物比起来,人类“抚养”的任务更为繁重。首先是女性的怀孕期就比其他母性动物的时间长——九个月的时间里,怀孕的妇女身上仿佛绑了一块十斤重的石头,行动起来甚是不便,稍微疏忽就会导致流产,所以需要人的照看;这是次要的,要紧的是,母亲一旦分娩,新生儿从呱呱坠地到长大成人需要十七八年的时间,这在动物界实属例外。我们知道,人生下来器官都发育不全,既无牙齿,也不能坐立,要学会走路都需一到两年的工夫。若人孤立地被投放到动物界,别说文明了,存活都是个问题。而其他动物为了生存,一生下来拖着脐带就能站立,不一会就能奔跑。这是进化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在本质上都是“早产儿”。 这之后就是喂养、教育,然而,如此长的时间和如此繁重的任务,人类社会没有一个抚养的制度肯定不行。问题是,哪种“抚养”更为合情合理?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里,曾设想孩子生下来就交给国家(城邦)抚养。这听起来不错,但其实很糟糕,因为它忽略了人的动物性——亲缘性:它无法保证那些饱受想念之苦的父母不会在半夜里把看管人杀掉偷回自己的孩子。 这样说来,最为划算的抚养制度就是把抚养的任务交给孩子的父母,而且,当父母年老体弱之后,那些被抚养长大成人的孩子也得对父母尽到义务。无论是基于血缘亲情,还是基于社会性的制度——这就是婚姻制度的“反哺”功能。从本源意义上说,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就是人工繁殖学。 “抚养”与禁止婚外的性行为有着内在关联。因为,就动物性而言,人一般不愿抚养别人的孩子,无论出于妒忌还是尊严都是如此。当一个充当丈夫的男人知道生活在自己家里的孩子是妻子背地里与别的男人所生时,我们不难想象他的反应。这也是为什么男人通常不喜欢头上的帽子是绿色的原因。对妻子而言,也是一样。当然,妻子可能迫于某种压力而屈就抚养不是自己所生的孩子,但也不影响这个判断。然而,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夫妻除了抚养孩子之外,并不是无事可做。事实是,自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建立以来,有两个因素一直与之相伴随--离婚和外遇。婚姻无法根绝人类潜藏的“外遇”倾向,这着实令宗教和社会制度沮丧。或者说,爱情在本源上就是基于一夫一妻制所生的一种心理疾病。 三 婚外的性爱有两个来源:一是娼妓,二是外遇;两者都与爱情有关。 当爱情被无休止地诗意表达之后,最好的方式是把“爱情”交给科学——生物学、心理学、精神分析学。 在精神分析学里,爱情就是“力比多”(libido)。弗洛伊德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与性欲有关,而性欲后面隐匿着一种叫“力比多”的东西,它是一种潜能,驱使人追求快乐,释放本能。力比多是性欲的原始动力,助推着人类的一切行为,决定着人一生的主要活动。 另一位精神分析学家茨威格在《精神疗法》一书中对力比多也作了精神分析:“人不想要永恒,尤其是灵魂并不渴求精神生活:它只是受欲望驱使盲目地渴望着。普遍的渴求是所有心理生活的第一下呼吸。就像身体渴求食物,灵魂也渴求欲望。力比多,这一原始的欲求,灵魂无法抑制的饥饿使它迎向世界。”这一观点也外现于他的许多小说中。如,中篇小说《雷泼莱拉》、《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篇中的主人公具有类似性:原始混沌中的力比多像火山底下的岩浆一样积蓄、涌动,而不自知;若遇到合适的契机就会在瞬间苏醒,随即一发而不可收,做出有悖伦常之事。对于这种力量,再苛刻的制度也无能为力。 在生物学和心理学上,爱情与荷尔蒙有关。爱情就是痴情(infatuation),即是对所爱的人的一种上瘾式的渴望与臆想。说它是上瘾的,是因为这种臆想会产生快乐,让人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由爱情到性爱,正是由于荷尔蒙的作用。性爱时,人体内的睾丸酮和肾上腺素使各组织运转加快,快感产生,而人体内的一系列生物和化学变化也很容易让人失去理智。据说,恋爱时人体内的睾丸酮含量也会发生变化。一般情况下,男性血液中的睾丸酮含量要比女性多。一旦坠入了爱河以后,男性的睾丸酮含量骤减而女性的则明显增加,男性在一定程度上女性化,而女性则男性化。这时的男人表现得友好并善解人意,而女人则容易冲动。这样,男女之间的差别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弥补,爱恋会使人们变得互相类似。 可惜的是,这种激烈的爱往往是不长久的。经过一段时间,这些大脑中的化学物质就会回到它们平常的水平。“热恋”随之也就转化为一种叫做亲情的感情。这是一种让人感到温暖、安全、舒适的感觉。它与“热恋”不同,可延续很长时间,一旦失去,人也会感到痛苦和失落。从热恋到亲情的转变为离异和偷情提供了前提。 为了弥补失去的爱恋激情,丈夫开始背着妻子到妓女身上寻找快乐;妻子也在丈夫的猜疑中觊觎别的男人。离异、偷情也会随之发生。“离婚”对现代人来讲,往往被说成是寻找新的爱情。是的,每一次新的婚姻也许都是以新的恋情开始,而每一段恋情也都有自己的周期,“离异”会陷于没完没了的“寻找爱恋”的迷狂症。离婚也意味再婚,重新组成家庭,而每一次家庭的重组都需要成本;子女的抚养费则是一笔可观的代价,并不是所有的红男绿女都能承担得起的。于是,偷情成了一种成本较低的选择。偷情普遍存在于婚姻之中。一方面,夫妻双方都存有拈花惹草的不忠的需求和心理;另一方面,对配偶的这种不忠诚的行为,又存在着极大的忌妒心理。这就出现了两种情形的并置现象:一面是制度性的婚姻,另一面是无法抑制的爱恋所产生的偷情。这可能是一夫一妻制的真实样态。虽然宗教和制度极力压制婚外的性行为,但这也变相承认了偷情的存在。 西方的基督教把婚外的恋情称为“禁果”,试图用“忏悔式”的伦理教化维持一夫一妻制的纯洁性。然而,无论怎样忏悔,婚外的情人一直与婚姻的夫妻对峙。东方的佛教将“贪欲”列为六大根本烦恼的第一位。在所有的贪欲之中,男女之欲被看作最坚固难舍,因此被称为“生死根本”。佛教对情欲的态度是严厉的,《楞严经》就提出“纯想即升”、“纯情即堕”的说法,认为贪恋情欲的人会堕落为畜牲或下地狱。淫戒是比丘第一戒,要想即身成佛,必须突破情爱关口。而事实上,多数俗子并不想成佛,宁愿为爱受苦。佛家知道这一点,却无多少心法,就只好指望“无相”的修身禅定了。所谓的禅定,无非就是“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的心法而已,对凡凡俗子并不管用。 偷情也许是婚姻催生的罪恶,婚姻本身或许就是爱情的真正罪人。 谁有罪? 以上这篇短文的草草数语,多半来自对法国影片《有罪》的感悟。若因此而冒犯了婚姻至上主义诸君朋友,还请宽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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