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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爱情]疼痛终会离去,爱却不会消失

2016-01-06 11:03   78423   0
李筱懿(高级会员) 关注
疼痛终会离去,爱却不会消失



文/陶妍妍

昨天在网络上看到一则消息,说电影《滚蛋吧!肿瘤君》将代表中国角逐今年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被吓出一身冷汗。虽然很喜欢这部电影,但小妞电影角逐奥斯卡,这胆儿的确肥了点。

其实在电影上映前,就从网络上“认识”了电影的主角熊顿一一那个因非霍奇金式淋巴瘤过世的会画画的女孩。所以当知道熊顿的故事被拍成电影《滚蛋吧!肿瘤君》后,我第一时间跑去看。

片尾,熊顿葬礼上,她自己录了段VCR,跨时空做起主持人。

熊顿穿着妈妈刚织好的红色毛衣,坐在雪白的病床上,对着摄像机镜头笑嘻嘻地说:“我是你们中间离死亡最近的一个,所以我有资格指导你们的人生。以后你们遇到什么特别难的事情,只要对天上大喊三遍我的名字,我会赐予你们力量的!”

坐在漆黑影院中,我已放弃餐巾纸,任眼泪鼻涕流个不停。

前排一位姑娘哭到哽咽,巨大声响引得四周侧目。我知道,这并不是一个正常观众的反应。她一定想到了某个思念的人,她的人生中一定也有过像熊顿这样的朋友一一如我一样。

他走之后,我曾经梦见过他两次。

第一次是他火化后没多久。

梦里,我、胖子、小鱼,一起挤在市府广场老六家吃牛肉面。他推门进来,不高兴地嚷嚷:“你们为啥不喊我,那么快就把我忘了?”一桌人惊了,我跳起来,想拉住他的手争辩两句,他不悦地摆了摆,“好了好了,我就知道你们很快会把我忘记。”

醒来,在黑漆漆的夜中呆坐了很久,心想:为什么要在初中时大家偷偷吹啤酒的地方见面呢?你看,他还是有抱怨的,终究还是舍不得离开这个世界啊。

他过世两周前,我和胖子去他父母家看望他。肝癌后期,病情发展得太快,上一周他还能挪着步子走到客厅的沙发上和我们说说话,这一周,已经躺在床上完全不能动弹。因为太疼,他人一直趴在那儿,腹部塞着枕头,两只短腿浮肿到透明。

胖子坐在床边的小竹凳上,说不出什么话。他俩六岁认识,上学第一天就一同被罚站到班门外,从此开始了难兄难弟的友谊。这世上,除血缘外最亲的那个男人就要走了,你让他说点什么呢。

那一年冬天很冷,过年时,我们打电话给他要聚会,他说来不了。胖子在电话这头臭骂:“就你忙!过年都没空出来吃顿饭啊!”他在电话那头呜呜哝哝半天:“我在上海看病呢。”我俩被他吓一跳,什么病,要特地跑去上海看?!

两个月后,他开完刀,做完前两期的化疗,从上海回来,坚持回自己父母家休养。老房子很小,家里还有待嫁的妹妹,妻子让他回自己家住,他发火:“你知道什么!”后来他老婆偷偷跟我说:“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怕死在新房,我以后带女儿住会害怕,其实我不怕的。”

那天去看他,走进房间,他正因为杯中的水太烫跟妻子闹脾气。三岁的小女儿靠在墙边大衣柜前,怯生生地趴在爸爸耳边说:“爸爸要乖哦,多喝水,病菌就会冲走了。”他努力抬起手,摸了摸女儿细软的头发。

我们在床边坐了很久,他一直不愿意直视我们,后来终于开口:“我就是不甘心,再给我十年,只要给我十年,把孩子带大一点,再不给我活也行啊!”

我太难受了,摸着他的腿说:“你想开点吧,放心,我们会尽力照顾好她们的。”

沉默了一会儿,他说:“我相信啊,你们是我最好的朋友嘛。”

这是他32年生命里,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32年的生命里,最后一次心满意足,是过世前一天,妹妹给他偷偷买了一罐可乐。

以前他一直爱喝,病后医生不让,母亲在家里设了佛龛,一天三拜地敬香,严格控制他的饮食,可乐更是想都别想。妻子也不敢买。后来,他就求妹妹:“你还不知道你哥吗,不就爱喝这个,你给我买一罐吧。”

那天,他已经不能进食了,水也只能拿着吸管一点点吮。但拿到那瓶可乐,他居然一口气喝下去小半瓶。我一直不明白,他是怎么做到的。

反正,他是打着香喷喷的可乐嗝去的天堂。

我第二次梦见他,已经过完了那个夏天。

时间定格在午后,他穿着一件墨绿色的夹克衫,拉链款,帅气极了,在高中时我们常碰面的红色围墙下等我。我还是骑那辆带大杠的28自行车,老远看见他,兴冲冲蹦下来。他笑眯眯地走过来,印象中是第一次摸我的头,说:“我已经不疼了,你以后也别再想起我了,自己要好好过。”然后我就醒了,枕巾湿了一片。

我和他的友情,比他和胖子要晚6年,我11岁认识他,算算彼此也相伴走过21年。

我拥有的第一盘卡带,是高一那年他送我的生日礼物,杜德伟的《情人》。我那时特想要一只流行的磨砂玻璃杯,高二那年生日他送给我。

胖子高中时追女仔,想送给女神全套的张信哲卡带,兜里钱不够,就把他一个月的零用钱全充了公。后来胖子成了我的老公,我总拿这件事治他俩。

从学校毕业后,他、胖子、小鱼,三人第一次打群架,也是因为他相亲的那个女孩玩劈腿,被他撞见。他生性怯懦,站在角落里气到发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给胖子打电话。结果那两位莽汉来了,上去就把对方打得鼻梁骨折,最后全员被揪去派出所。那也是胖子这么多年惹祸,我唯一一次没发火。

平生第一次吃海鲜火锅,也是他带着去的。内陆城市的瓜娃子,非要点死贵的鲨鱼皮,涮出来咬不动,我跟他发脾气,最后我们三个跑到门外买烤红薯,坐在马路牙上嘻嘻哈哈吃了一嘴。

再怎么努力想,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我就是接受不了他真的离开了我,就像他接受不了自己真的要离开这个世界一样。

那次做梦后,有一天,我去优衣库买东西,迷迷糊糊转到男装区,在最边上的货架,猛然看见一件墨绿色的夹克衫一一连帽,拉链,和梦里他穿的一模一样。我整个人都傻了,站在汹涌的人潮中,眼泪一滴一滴落下来,嘴角却忍不住上扬。

后来,他真的信守承诺,没有再来找过我。

我想,他应该是接受了这件事,就是真的要和我们这帮家伙告别。

应该还有点得意,因为我们拄着拐杖去天堂找他玩时,他还是音容宛在的32岁。

在黑漆漆的影院里,边哭边笑看完熊顿的故事,想:时间真是个残酷的东西,它可以让你渐渐忘记疼痛,却无法忘却爱。

就像熊顿,虽然没办法做个陪伴左右的逗比女友,却在“梁老板”心里种下了一颗快乐的种子,而且,已经发芽。

所以,我也想对那些在爱面前踯躅不前的人说:别害怕失去,曾经爱过,比很多事都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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