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贝加 婚姻与家庭咨询师 搭讪,本来是一种人与人套近乎的方式,可以是男女之间为了爱情,也可以是同处一车的人为了避免尴尬,让旅途不寂寞。总之,是人与人交往的一种直接方式。 自从搭讪培训创始至今,搭讪更多的用于结识心仪的异性,也有人把它作为突破自我设限的方式。 对于结识异性,那么搭讪的直观结果就是要到联系方式,以备后续联系。彼此有好感的,也有人可以及时约个会,加深了解。尽管要个联系方式是结果表现,却不是目的,因为联系方式只是途径而已,是为了双方的结识和相处。然而,随着搭讪的发展,现在就有了很多舍本逐末的培训,比如三分钟要号码,三分钟接吻。听上去好像很玄乎的样子,似乎彰显着搭讪者无所不能的沟通力。但是,仔细想想,三分钟的行为绝对与交流无关,最多只能称其为一种行为艺术(其实也不同于街头行为艺术,只是暂时找不到更合适的词)。 某日和闺蜜漫步巴黎,有一个男人迎面走来,突兀的一句“你们可以给我一个吻吗”。当时,我们俩看了看他,有点邋遢的衣服,像完成任务似的表情。于是,摆摆手走了。 他一分钟拿到吻就是成功的搭讪吗?其实不然,与搭讪没有关系,我们只把他理解为行为艺术。因为给与不给这个吻都与男女感情没有半毛钱关系。如果行为艺术的载体足够友好,足够赏心悦目,我们也许会配合一下。但是即使这样也绝对与男女感情无关,与男女沟通无关。 所以,搭讪一旦失去了交流的意义,那么就只变成行为艺术。 而行为艺术的成败,更多取决于女孩对这个的新鲜程度和接纳程度。 当然,我认为这种搭讪与行为艺术还是有差异的。随着人们的接纳度的提高,街头各种奇怪的节目拍摄,个人或者团体活动逐渐多起来,人们也只是把它们作为一种活动方式在接纳。所以,如果搭讪是为了认识女孩,那么就加强交流,使其真正成为两性沟通的桥梁。如果仅仅把搭讪作为行为活动方式,那么,就避免说“我想认识你”。更不要把三分钟接吻作为认识异性的好方式。因为它只是一个华而不实的噱头,对后续发展甚至弊大于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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