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人的朝圣》的结尾,哈罗德和莫林在海滩上看到云开日出后夺目而璀璨的天空,这是让我印象极深的一幕。故事应该就终结于此了,不应该有后来。有情义和情意,有追忆就够了。 老实说,在看到《奎妮的情歌》这个书名的时候,我还是有点恼火的。又来了!非要让线索人物暗恋上男主角,非要这么“俗”吗?——却仿佛不是这样的,在我翻开,进入这本书的过程中。不是讲“暗恋”这件事,依然还是情意和情义,依然还是成长——在我看来,“朝圣”其实就是成长啊,哪怕你已进入中年、老年、暮年,你的一生,都在走向什么,追寻着什么,慢慢地成为它,成长着。 奎妮爱上哈罗德,自自然然——是“爱”吗?可能叫有好感吧。在经历过许多糟心的事情后,来到一个新的地方,那么暗淡,却碰上一个特别善良而诚挚的人,对自己友善的人,还多多少少在个性上,跟自己有点相像。因为对自己好,因为感觉到被关心,所以感觉温暖,所以,有一点动心。于是这份心动,在一天天的相处中,也渐渐在长大,渐渐温暖,渐渐汹涌,却始终被克制着。 奎妮是这样一个人,受过剑桥的精英教育,却在一个女性不可能有光辉前程的年代里,做着普通的职业,穿着保守,沉静不与人争,爱生活,即使中年了,依然如少女般纯良。骨子里还有一颗文艺的心(一个人在青春年代里受过的那些美的熏陶,会历历如刻,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抹去的)。哈罗德对她而言,是一个好人——在她经历了那么多不够“好”的人之后。而所谓对他的爱与喜欢,莫非是因为,对一个好人好,就可以让她觉得,人生也变得好了,不那么灰暗了,内心也会更明静,更丰富一些? 普普通通的奎妮,以她自己的方式陪伴着哈罗德:跟他同车,聊天,讲薄脆饼干里的谜语,倒着唱歌,给他薄荷糖,听他讲他的儿子,他的烦忧和落寞,也倾听他的大笑。许多许多年,她一直都这样做。做这些的时候,她感到由衷的快乐和充实。许多许多年,她对他发乎情,止乎礼。在她而言,这样近距离地陪伴,一直这么做下去,就够了。她不要进入他的生活,不要让他动荡。 但哈罗德的生活是动荡的,它不由他或是奎妮的意志而控制——哦不,小说里不会写“小三插足”这么恶俗的情节!没有的。动荡在于哈罗德之子戴维的死,白发人送黑发人,天底下最不应该去做的事情。而奎妮曾经是戴维视作知己的人,她在戴维最悲伤的时候,赶走了他。戴维的死,让奎妮负疚一生。她开始主动担当哈罗德工作上的错误,并彻底逃开了他的生活。——离开他,离开这段中年时候才碰到的温暖和动心,让自己不去温暖,不去动心,是不是会离痛苦少一些、愧疚少一些? 离开他,是在逃吗? 奎妮是这样一个人,她有很清楚的认识:“没有派对,没有人致辞说我善良,没有特别的裙子,没有五彩纸屑。没有人每晚和我坐在一起,也没有人每个清晨在我身边醒来。”离开哈罗德的生活圈子之后,她去买下了一栋破败的海边小屋,拓荒一般,建立了一座海边的花园。她变成了彻底的一个人,独自来去,独自劳作,独自听着贝壳风铃丁零当啷,看着星辰坠入海中,再看着颜色在海面上蔓延,白日来临。一天天,她告诉自己,这是她甘愿选择的,她有整整一座花园,她有她的丰富和她的独处。但站在阳光里,她还是会觉得冷,还是会觉得不想吃东西,不想——继续? 她在海边捡来许许多多的木头,长得像人形的木头;她把木头们一根根竖在花园里,代表她生命里经历的人们,“他们”甚至有莫琳(那是哈罗德的妻子啊!作为一个暗恋中的女人,怕是最不愿意见到的人吧),有戴维(即使他死了,才二十一岁,太短暂。然而,他们还有过一起聊天跳舞的时光,那时光让她宛如少女,闪耀,却也慌乱)。当然,“他们”中还有她的父母,给她生命和安全感的人。“他们”中,“哈罗德”站在花园的中央。尽管,他从不会爱她。奎妮很卖力地找寻这些木头,很细心地一根根竖好它们。——为什么我读到这一段,会觉得特别惆怅呢? 我们不知道奎妮如何能这样,一直过了二十年。小说中从一开头,奎妮就已经是一个重病的人,在一座临终关怀医院里,跟一群病友在一起,每天,大家聊天,喝营养饮料,看窗外的景色,睡着。总有病人会在不知道哪一天的不知道哪一个时刻,死去。奎妮每天在幻想和现实交替的日常里,等待着死亡,同时也期待,哈罗德的来临。 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在负疚逃亡二十年后,主动要求:来看看我把,哪怕一眼都行。 得知奎妮的老友(并且是奎妮暗恋过的人)要跋涉千里而来,也给了病友们巨大的希望。他们开心地、像期待一个节日一样,期待着他军哥嘹亮一般的到来。约好,不要死,要活到看到他来的那一天。……可是,哈罗德走得太难了,太慢了,病人中,一个个,性格各异的、善良可爱的,都走了。奎妮的幻觉越来越多,她越来越分不清是醒是梦,她焦灼,又复归平静,继续焦灼,又复归平静;死亡不知道何时来临,他能不能比死先到? 病友亨德森先生曾经艰难地跟奎妮说:“要是在几年前,我会推荐一杯上好的餐后甜酒,然后再来杯咖啡喝几颗薄荷糖。之后我们可以沿着河口散个步,看着落日。”他明显是对奎妮,有好感的。可他却问:“你和哈罗德·弗雷做过这样的事情吗?”攒了二十年的忧伤如巨浪滚滚而来,奎妮无法沉默良久,无法开口,而他一直在看着她。 “我,我明白了,你一定很不好过。” 他继续说:“我希望我能在几年前相遇,我们或许可以享受一段时光。但这就是命。又或许,放在几年前,你和我都不会注意到对方。我们得对现在知足。” 当晚,亨德森死了。 亨德森死了,珠母钮王在更早的时候死了,在更加更加早的时候,那个年轻的同志病友,在进行了史上最简的婚礼之后,幸福地死了;到后来,仿佛生命力最旺盛、一直号召大家要等到哈罗德来的芬缇也死了,她死在奎妮的陪伴下。“不想要燥热,就成为它。”奎妮对芬缇说。我们每个人都在等,无非是等一个将来。空想将来没有什么好处,你必须不再企盼变化,你必须成为变化本身。——玛丽修女对奎妮说。奎妮仿佛懂了,她不确定。 人,要怎样变成变化呢?哈罗德如果真能走到,还能认出她吗?二十年来,她喜欢他,莫琳知道,戴维知道,许多人都知道,只有他不知,只有他不知。 自始至终,整本书里都没有特别悲痛的情绪。即使是一群将死之人在等待自己命定的结局,可每一个人,都离开得那么平静。即使奎妮爱了哈罗德那么多年而她没有说出来,哈罗德也不知道,她也不觉得这有多么苦。即使奎妮对戴维像对年轻时候的哈罗德那般疼爱,却遭到他狠狠嘲笑,让她所有的期待,都戛然而止,她对他始终都还是怀念(带着莫名愧疚的)。即使知道一个女人在爱着自己的丈夫,二十年,莫林却依然鼓励哈罗德,走下去,去见她! 人生里要发生怎样惊天动地的事情呢?不会的。就连奎妮孤独待在海上花园里的时光,她也觉得,许多时候,痛苦并没有那么强烈,它只是依稀存在着。 当初的动心造就了今日的痛苦。当初的动心,也造就了与痛苦共存的幸福。 还有希望。 奎妮是这样一个人,她的后半生,一直在逃避,然后在生命快要抵达终点的时候,却变得无比坚定,无比期待;等她成长了(她曾经是多么想要压抑这份成长啊!)几十年的心动,面临的结局。 哈罗德总算来了,千里迢迢,憔悴,瘦削,寒酸,却跟她一样坚定。 “这么多年,我以为我生命里有一块缺失了,但它一直都在。我坐在你的车里,你的身旁,当你开车时,它在。我倒着唱歌,你哈哈大笑,或者我准备野餐,而你吃到渣都不剩时,它在。你说你喜欢我的棕色套装时,你为我开门时,你曾经问我愿不愿兜远路回家时,它都在。后来它出现在我的花园里。我看着太阳,看它照耀在我的手上。之前没有玫瑰花蕾的地方冒出花蕾来。它还在那些驻足停留、隔着花园围墙谈天说地的人身上。就在我以为我的生命画上句号时,它又不时地出现在疗养院里。它无处不自,我的幸福——母亲唱歌伴我 ,父亲拉起手保护我的安全——但都是这么微小、平实的东西,我错把它们当做普通,视而不见。我们预期幸福会敲锣打鼓地伴着迹象地到来,但它不会。我爱你而你不知道。我爱你而已足够。” 这份爱就是生命力。这份爱驱使她在孑然一生的人世间活得蓬勃而坦荡。这份爱哪怕只是一个人的付出和怀念,也可以成为歌,成为光,成为信念,成为瑰丽。 *作者:蕾秋•乔伊斯英国BBC资深剧作家,《星期日泰晤士报》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