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个男人对你欲罢不能的最好招数,是让他永远“得不到”;而让一个女人对你欲罢不能的最好招数,则是让她“不断地满足”。 作者:苏清涛(微信:charitableman); 出处:公众号“扯淡不二”。 好吧,我先承认一下,这个标题,“简直就是找抽的”。 不过,请务必等看懂了、看完了再喷——我懒得为那些浮躁的人、理解能力低下但又不谦虚的人而浪费自己的时间。 话说,前几天转了聂帅的文章《该不该把男人分成“可啪的”和“可嫁的”》,结果,掉粉不少。在评论里面,有这样一条引起了我的注意:“作为女人,实在地讲,其实因性而爱的更应该是女人,男人让女人满足后,女人更加会爱上他。” 这句话,也许,大多数女人都很不爱听、很反感。不过,反感的原因则截然相反:“老娘就不是这样”,觉得自己被冤杀了;“卧槽,中枪了。我就是这样,可是,我就是不承认。”(还有少数是没有实践经验,不便发表见解的。) 很难断定,究竟哪一种情况更多一些。但从“通往女人心灵的通道是阴道”及“因性而爱的更应该是女人”这两句狠话都是出自女人之口来看,应该是后一种情况更多一些。几年前,我第一次得知“女人更容易掉进性的陷阱”这个观点,也是由“女患者”告诉我这个“心理医生”的。 “性陷阱”的大致意思是说,女人,在跟一个男人上床之后,感情就会自然而地加深。(莫非就是俗称的“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人了”?)进一步推论,哪怕是以前感情一般甚至没有感情,在错上过一次床之后,她也可能对这个男人产生不同一般的感情。 当然,因为我不是女人,没机会实践;况且,我即便是能成为女人,也必定是个作风优良的女人,不愿去实践。因此,上面这段话,究竟是真是假,就永远成为一个谜团了。 再说一个“传闻”:让一个男人对你欲罢不能的最好招数,是让他永远“得不到”;而让一个女人对你欲罢不能的最好的招数,则是让她“不断地满足”。(其实,这里的满足,肯定不光是性的满足。)前半句,不知道在其他男人那里是不是正确,但至少在我这里,肯定是错的了,因为,如果一个女人让我觉察到“我永远得不到”,让我看不到希望,我会立马放手,能滚多远就滚多远;后半句,又如上一段所说,“无法亲自验证”了。 假如“让一个女人对你欲罢不能的最好的招数,是让她‘不断地满足’”这话属实的话,那就更可怕了——原来,女人更在乎的,是性,而不是爱? 暂且不论上面的推论是否正确,我们现在思考一个问题:“因性而爱”的说法为什么会遭到抵触? 那些觉得自己被冤杀的女人的抵触是可以理解的,可是,那些明明容易掉进“性陷阱”的女人为什么不肯承认? 因为,因性而爱“政治上不正确”。因性而爱被认为是“可耻的”、“丢人的”、“傻逼的”。 现在,大概是时候来解释一些标题中的“约炮这事儿,男人可以随便,女人则必须谨慎”是个啥意思了。这是一个朋友说的,他的原话是“男人可以走肾,但女人必须走心~” 。对此,我是这样理解的:男人可以走肾,是因为,他们把爱和性分得很清,他们约过了,裤子一提,照样对你没感情,不会对你“负责”; 而女人不一样,“大多数”女人,都会掉入“性的陷阱”,她们会把性看成“爱的升华”,即便是之前对某个男人并没有爱,但有了性之后,她们会产生爱。所谓的“日久生情”,或许就是这个意思吧? 在这种思维差异下,女人如果在约炮的时候不走心,而是像男人一样走肾的话,将会 被“坑得很惨”——如果在这一次约完后,下一次跟同一个人约不成功,女人甚至会产生被炮友“抛弃”的感觉。再往下推论,女人一旦从约炮中尝到了甜头,对炮友产生了感情,势必会希望“建立更加亲密的关系”。(注意,我说的是约炮,而不是正常恋爱中的性。) 我们再来看另一个问题:为什么女人对第三者的敌视程度远超过男人对第三者的敌视程度? 或许是因为,通常,男人在做第三者的时候并不会拆散对方家庭,除非他从一开始便是以“把她抢到手”为出发点的;而女人,一旦做了第三者,往往就会在不经意间拆散对方的家庭——即便是刚开始的时候她并没有要“跟他在一起”的动机,但是,只要她深深地爱上那个已婚男人,她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要个编制”。 对此,有三种可能的解释:女人的独占欲比男人强;女人不太会控制自己在的感情,很难做到“适可而止”;男人真不是东西,连做第三者的时候也没有女人认真。从另一个侧面看,女人对第三者或假想敌的敌意和防范,是基于她们对女人的了解,这种警惕,的确是很有必要的。 对,“女人不太会控制自己在的感情,很难做到‘适可而止’”,这就是本文的中心思想。男人(zha nan)在约完炮之后,裤子一提,回到家里,依然可以扮演一个好父亲或好丈夫的角色;而女人,即便是你想标榜“尽管我约炮,但我还是好女人”,却很难做到了——嘴上要做个好女人,身体却要做个“坏女人”,并且,时间长了,心也会“跟着身体走”。 约炮这事儿,男人可以随便,但女人则必须谨慎。 PS 《为什么我的粉丝那么多,却从来不约炮呢?》 曾经有人问我:你的女粉丝那么多,约过吗? 没有,真没有。 不过,N年前,在粉丝还比较少的时候,我确实有过这样的邪恶念头,但最终“未能成行”。在犯意尚未形成的阶段,我就给自己判了死刑。 在那次“犯罪中止”之后,我得出一个结论:一个风流韵事不断的人,ta的内心,未必就如同表面上那么洒脱——很有可能是,ta曾经遭受过什么重大刺激,然后就信仰崩溃了(譬如,“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信仰崩溃了,却又无力改变现状,于是便转而以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来消极反抗。 在这种情况下,风流(如某些所谓的“约炮”)乃是一种彻底的堕落;这种堕落,既是对自己过往经历的一种嘲弄,也是在用惩罚自己的方式来向那些曾经伤害或刺激过“我”的人”示威 ”。因此,可以说是“在风流倜傥的外表下面隐藏着一颗苦闷的心”。 之所以良心发现,是因为,我突然想通了一点:一旦走出那一步,我就永远也不配拥有爱了。 去年,新周刊上有篇文章说,约炮,源于对缺爱的恐惧。确实如此。但问题在于,有过这样的堕落之后,你就会更加缺爱。从此,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此外,寂寞的人才喜欢约炮,但我的“问题”,恰恰是不够寂寞啊。因为不够寂寞,我不但不约炮,而且还没有“猎艳”的意识。 我不约炮,还有一个原因是:我对一般女人都没性欲;而能激发起我性欲的,又都不是一般女人。 再说得不正经一些,遇到大部分女人,我都是武大郎;只有在对极个别女人想入非非的时候,我才能“变成西门庆”。原来,在我这里,性欲法则是“意识决定物质”,而非“物质决定意识”。像我们具有颠覆能力的哲学家,怎么会跟个一般女人约炮呢?而如果是个不一般的女人,我肯定是希望“夜夜情”而非“一夜情”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