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不是为了给某些人找借口理直气壮的与父母决裂并心安理得,只是想为那一部分真实为之困扰苦恼的孩子找一个出口罢了。不能理解的可以不看,能够理解的自然懂得。 妞问上有个姑娘,讲述了她妈妈对她的种种残酷以至于她终于还手打了她妈妈。 诸多回复里,有直接批评的,有表示理解体谅劝慰的——这部分人里,有一部分人,是感同身受。 也许在有爱的家庭里长大的孩子,真的会很难想象那些不爱孩子的父母,那些没有被父母爱过的孩子。所以才会那样直接地批评、质疑,觉得身为子女,居然对父母动手,简直是罪不可赦。 有一句很老套的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我曾经写过一个小说,里面讲到子女和父母之间的感情问题。那个小说上晋江官推的那阵子,有不少读者来找我,说对小说的那个部分很有共鸣,向我讲述她们和父母之间的种种问题,她们从小到大的那些痛苦感受,成年后的矛盾挣扎。 相当多的例子。那些痛苦、压抑、矛盾、积郁,深深地影响了她们成年后的心理、心态、人格,影响了她们的人生轨迹。 那时候我自己也很受困于和父母的关系。对此我能理解,能体谅,能感同身受,但是,我也困惑无措。 这几年,我终于发现,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把“关系”“血缘”错当成了爱。 父母和子女,这其实是一种社会关系;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存在着血缘关系。但是,这都仅仅是一种关系,并不是爱。 关系,是社会性的,是人为认定的。而爱,是人的心底里自发产生的。这两者,完全属于两个范畴。 父母生下子女,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就自动生成,国家法律规定,在子女成年之前,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换言之,身为父母,不抚养子女,是犯法的。
中国传统的宣传教育里,父母是一定爱子女的,所以,子女也要爱父母孝敬父母。从来没有人说,如果父母不爱子女,子女应该怎么办? 没人这么教过我们,因为约定俗成的观念,就是父母必定爱子女,父母爱子女是天性。父母即便对子女造成了伤害,那也是方式上的问题——父母不懂得正确的合理的爱子女的方式,表达上有不当之处,造成伤害也是无心之失。所以我们要原谅父母,我们要体谅父母,我们要对父母宽容,我们要有仁爱之心——因为父母本心是爱我们的。
因为不肯承认这一点,有太多的子女被这种矛盾挣扎弄得几乎要精神分裂:我的父母应该是爱我的,我的父母一定是爱我的,但是,为什么他们的态度,言行,根本没法让我感受到爱? 不但不爱,还无限地向子女索取。索取精神,索取物质——不爱子女的父母,往往对子女的索取更为强烈。 我们在恋爱的时候,选择配偶的时候,大家都有一个认知,就是爱这件事,不是靠说的,而是要看表现的。对方口口声声说爱你,但是根本没有做出爱你的行为,无法让你感受到被爱,我们还会相信他(她)的爱么? 如果我们一定要逼自己相信,并且做出各种回馈——我们逼自己相信他(她)的爱,然后我们也努力去爱他(她)。 相信很多人都会说这不是一段正常的关系,这种关系,必定会造成精神上的扭曲。 其实子女和父母,也是一样的情况。 不是父母对你说他们爱你就真的是爱你。不是书上告诉你父母全都爱子女就真的全都爱子女。
因为心里真正的感受和外界强加的认知有矛盾,所以才会纠结,才会痛苦,才会困惑。
身为父母的,生下孩子,真正基于“爱”这个出发点的,有,处于其他出发点的,也有。有些人是为了养儿防老,有些人是想要个精神寄托,更多的人,糊里糊涂,什么都没想明白,只以为生孩子是人生责任——出于责任,得生一个。
我不想评论这些生子理由的对错。生育,是成年人的权利,也是成年人自己做出的选择。不管出于什么理由,你都可以生,但是,生下来,就有了义务。 我不认为生育是一种恩情。是的,母亲把子女生下来了,生产过程很痛苦,十月怀胎很辛苦。但是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她可以选择生,也可以选择不生。没有借口,没有苦衷,没有所谓的不得不生。
有的生育,不过是父母私欲的副产品。为了老来有保障生孩子。为了要儿子生下N个不想要的女儿。为了应付社会压力生孩子。 不,我不认为这是恩情。更不认为这是身为子女必须爱父母的理由。爱是相互的。 你爱我,我也爱你。你不爱我,我为什么非得爱你? 是,我承认,父母有父母的苦衷,有父母的各种原因。所有的父母也都是别人的子女。没有被爱过的人,自身都缺爱的人,哪里还会有爱来给人?
但是问题往往在于,父母没有给子女爱,却认为自己已经给了——作为父母,也全盘接受了那种“父母必定爱子女”的观念。并且,要求子女回馈。 这对子女来说真是一个悲剧。 这就好像,有人对你说,我很爱你,我对你可好了,我给了你一千万呢,你现在也应该回报我,至少回报我五百万——可事实上,你连一毛钱都没见着。 这种情况下,谁会心甘情愿真的去回馈五百万? 也许有人会说,父母至少把你养大,养育之恩。 养育不是恩,是义务。 生了孩子,就得养。在他成年之前,不但要养育,还不能虐待——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肉体上的。 这一点,美国的法律就比中国要健全得多。虐待子女的,即便你是亲生父母,也马上失去监护权。 而中国,持着“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借口,随意打骂,甚至虐待。 打了骂了,孩子还得感恩,还得体谅、原谅、长大后还得回馈回报。 没有比这更不讲理的事了。 妞问的这个姑娘,忍无可忍动手打了她妈妈。是的,以暴制暴绝不是好的方式。但是,绝对的情有可原。 如果有人侮辱你,打你,伤害你,你会不会也回击他,打他,让他以后不再敢对你动手? 妞问的这个姑娘,她妈妈并不爱她。我赞同马格尼菲可的回复:
这样的父母,为数并不少。自身的不甘不愿、面对命运的无力、心中所有的怨愤失望,全都倾泻在子女身上。 可是,父母自身的悲哀,没有理由要子女来承担。 再多的苦难,再多的委屈,再多的不甘不愿,始作俑者不是子女。不是子女造就了父母的苦难。而是父母自身。 如果说,养育子女令父母的艰难加剧,那也绝不是子女的责任——身为父母,在生下孩子的同时,就必须要承担起养育子女的义务。 你可以不生,你可以选择。但是你不能生了之后,就把所有的责任、所有的恨意、所有的负面情绪,都推到子女身上,让子女去承载。
在幼年在童年,孩子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父母对孩子的暴力行为——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肉体上的,孩子只能承受,无力反抗。 大部分的子女,都得不到父母的尊重。父母可以随意体罚或者是精神惩罚。打、骂、勒令当晚不许吃饭、关进小屋子里反省——对孩子各种恐吓。 得不到父母尊重的孩子,成年后也往往也不懂得什么是尊重。不懂得尊重是人与人之间,所有关系的基石。 到少年青年时期,子女一样无力反抗——因为经济无法独立。 只有等到经济独立的那一天,搬走离开,才能逃开这一切。 而荒谬的是,在子女经济独立之后,父母开始要求回馈,还觉得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最后再贴一段马格尼菲可的回复:
承认父母不爱你,承认你其实也并不爱他们——正视真相,正视自己内心真正的感受。父母带给你的那些伤害,你心底里真正能原谅了,就原谅,不能,可以不原谅,可以不体谅。
当你不能够宽容的时候,不必强求自己宽容。 当父母带给你的都只是痛苦的时候,选择远离,选择冷淡,选择拒绝所有要求——都是合理选择。 种什么因,结什么果。身为父母,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没有给予爱,就无权要求爱。 身为父母,不是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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