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故事十三 越走,越远 我们为什么会分手? 作者:毛路 赵珈禾 恋爱时间:六年 陈先生 性别:男 年龄:22 职业:准研究生 王同学 性别:女 年龄:18 职业:准大学生 ■ 她说: 如果没什么天大的事儿,我现在都不往西城去。前任住在西城区,那里对我来说是个情伤之地。说来也巧,身边多少人的前任,最后一聊发现竟然都住那块儿。五六年、七八年的青春,呼啦啦一下子就翻过去了。我们的爱恨情仇,随同无数个夏日夜晚,一起蒸发不见,只剩这滚滚红尘,叫人偶尔想起那段少年情事。 十八岁的那个夏天,天干物燥,我早早地就被北京一所外语学院的小语种专业提前录取了,这也代表着我再也不用准备高考了。于是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我就成天在家闲散度日,逛论坛刷网页,偶尔遇上聊得来的,就互相加个QQ认识认识,陈先生就是那个时候蹦出来的。 我:哈喽,你天津卫的呀? 陈先生:不是,我在天津上大学。 我:咦,那大暑假的怎么还在天津啊? 陈先生:我准备考研呢。不过话说回来,这位同学,你的资料上显示的十八岁,现在不应该是正读高三的年纪么,这会儿还有工夫聊天 呢? 我:嘿嘿,提前招生啦,不用高考只用玩儿。 陈先生:有为青年啊!有空来天津玩儿呗,哥哥我招待你! 一开始,我也就当他是开玩笑,听听也就算了。后来巧的是,每次我上线,他居然也都在,聊的次数也就激增了,对他的了解也越来越多。比如,他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混图书馆;比如,他到现在都还没谈过女朋友;再比如,其实我俩有很多的共同话题,聊天的时候也觉得特别合拍。 于是我一想,反正在家里闲呆着也是闲呆着,隔天就去买了火车票,打包会网友去了。陈先生知道后,也很讲义气地到火车站接我。当时,他给人的印象是高高瘦瘦的,戴一副黑框眼镜,一看就是个知识青年、知心大哥哥。一番寒暄后,他就尽责地开始带我游览这个著名的相声之都,又带我参观了他就读的南开大学,并不忘叮嘱我,在大学里也要有追求有志向,为祖国四化作贡献。 那之后,我俩就一直保持着联系。礼尚往来。我也热情地邀请他,有机会一定要来北京找我。他也愉快地答应了,问我下个周末怎么样。 我掐指一算,下周开学军训,那么周六应该可以带他逛京城,于是京城会师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报到后,我在大学里忙着结交新友,熟悉环境,没多久就开始了军训,跟着一大伙人被拉到了北京郊区的昌平某军营里,手机上交,与世隔绝,和陈先生的周六之约也被抛到了脑后。 那个周六下午,教官突然把我叫到了连部,朝外边喊了声:“把人给我带进来!” 我惴惴不安,以为是要受什么处分了。结果,等到门打开、人进来的那一瞬间,我彻底懵了:那手里提着两大袋吃的,满头大汗的,不正是陈先生吗! 我:“你,你怎么来了?这演的哪一出呢?” 陈先生:“不是说好了周六来北京看你么,手机联系不上,我光记得你说军训的地儿在昌平,就自己找来了呗。” 我:“怎,怎么过来的啊?” 陈先生继续一脸淡定:“到北京站后,先坐地铁二号线,再坐9字头公交,再打了辆黑车,再走走山路呗,百度一下。” 这时候,一旁的年轻教官不淡定了:“交待清楚!你俩到底啥关系?一个村儿的吗?” 我风中凌乱地回答道:“报告教官,他是我哥,专程来给我送国庆回家的火车票。” 教官一副“你在胡说”的表情,说道:“我们这儿军营的位置,我跟你说,就连美国导弹来了,也是找不到的!” 我只好服软:“教官,我错了,保证下次不会再犯!” 最后的结果是,我被罚在寝室思过,那一袋吃的也没了下落。那个下午,我看着窗外的远山,脑袋里翻来倒去的,都是他离开时被风吹起的衣角,一地蝉鸣。 再之后他来北京,我们一起挤在学校外面的小旅馆里头。自从上次“军训事件”以后,其实我的心早已经不知不觉地偏向了他。白天,我带着他在北京热闹的大小胡同里闲逛,人潮拥挤的时候,他似乎能读懂我的心思般,主动牵起了我的手,世界于是在那一刻春暖花开。到了晚上,住就是个问题了。他肯定不能住我们学生宿舍那儿,管得严。可一想到要跟他分开一个晚上,我又觉得挠心挠肺。他把我的犹豫看在眼里,笑意盈盈地提议道:“要不咱俩在学校外面找个小旅馆凑合住一晚?你放心,我绝不会吃了你的!”我一咬牙心一横,谁怕谁呀,就答应了这个纯洁的提议。事实上,后来证明,这个提议简直是史上最不纯洁的提议了。男生说“我绝不会吃了你的”,大约等同于“爷今晚就把你办了”。 不管怎么说,那晚的剧情有了实质性推进,我的整个人生仿佛一条大河,“哗”地一下就转了个弯,只不过两岸仍然有山有树有花,因为有了他,倒也自成一派风光。 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年,陈先生就顺利地考上了研,继续孜孜不倦地读书、考试。基本上,我隔一周就买一张去天津的火车票。那个时候还没有动车,我为了省钱买的还是站票,站三小时只为了见他一面。那两年积攒下来的火车票,都足够贴满我寝室那张床的墙壁了。室友们都很好奇,到底是哪个天津汉子,竟把我迷得七荤八素的。而我,讳莫如深又甘之如饴。 好在陈先生很给力,研究生毕业后就找了份在北京的工作,我也就干脆跟他搬到了一块儿住。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同居才是检验真情的唯一标准。两个人的感情能不能经受得住每日的琐碎,两个人的生活作息能不能找到一个舒适的平衡点,一同居就知道结果了。 不幸的是,没过多久陈先生就开始对我指手画脚,各种碎碎念了:“你怎么这么能花钱啊?你应该有点经济意识,不能这么大手大脚的。 ”“能在家做菜就在家做,去外边下馆子多花钱呀。”“你还是个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都不知道节省一点么。” 每到这个时候,我就默默地腹诽:又不花你的钱,又没让你养着,至于吗? 不过,平日里虽然小吵小闹不断,好在情在人在,日子磕磕碰碰地也这么过来了。 转眼,大学四年匆匆过,到了我该毕业找工作的时候了。陈先生研究生毕业后,就进了一家国际知名的事务所,风光无限,成日以过来人的身份教育我:你刚毕业,第一份工作就得往好了找,这样起点高了,以后发展的机会也多点儿。 其实我的性子是随遇而安的,有酒有肉有情人,那就非常不错了。名呀利的,对我来说真没这么重要,工作嘛,自己开心不就行了。于是也没怎么理会陈先生,正好那时候和一家旅游贸易公司谈得都挺顺利的,我就很快和那家公司签了卖身契。 没想到,陈先生知道这个消息后,居然气得指着我的鼻子,恨铁不成钢地骂道:你怎么就这么没追求、不成器呢! 我一听,也气得直跺脚,甩给他一句:“你到底是爱我的人,还是爱我的工作!” 他忙拉住我,解释道:“说什么浑话,我当然爱你的人了。但是咱俩不是得一起进步么,你看咱俩都不是富二代,未来还不是全靠自己的双手和脑袋。懂得省钱也得懂得赚钱,我每天这么辛苦加班,还不是为了咱俩。苦点我都乐意,但是你得跟我一起奋斗,对吗?” 我抽抽鼻子,不乐意地点点头,答应他一边工作着,一边瞄准时机就跳槽。 可入职之后,我才发现,这份新工作非常有意思,出于工作需要,我经常有机会坐着邮轮出国考察业务,有的时候是欧洲,有的时候是美洲。一起合作的同事也都是年轻人,大家一起插科打诨,一起加班开会,虽然工资不算高,但每一天都过得很开心,仿佛是大学生活的一个延续。一开始,我陆陆续续地也在网上投了几封简历,但都石沉大海,没了回讯,不过我也乐得自在,毕竟咱努力过了不是?而陈先生,工作是一天比一天忙,我俩常常一天都见不上。一见面吧,他要么就各种数落我,要么就是叨叨——还差多少钱他就可以贷款买房买车了。 日子慢慢过着,神奇的是,某一天早上,我居然接到一家公司的电话,因为我很早以前投过简历,邀请我下周去他们那儿面试一下。这家公司是业内翘楚,工资丰厚,只不过加班也超级多,陈先生当初就特别希望我能去那里上班,也算和他“门当户对”。 于是我心情愉快地约了陈先生周末共进晚餐,又心情愉悦地点了一大桌子菜,准备告诉他这个好消息,也让他开心开心。结果我刚放下菜单,还没开口,陈先生就皮笑肉不笑地问道:“唉我说,这顿饭咱俩谁买单啊?你这么能点,要不你买得了,我可得攒钱买房买车呢。” 我顿时胸口一股火就上来了,硬声说:“我买!” 可想而知,那一顿饭吃得,什么好心情都没了,更别提告诉他这个好消息了。我还想着为人家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呢,可人眼里只有钱,只有自己的车和房,哪里有一点替我着想了。 吃完饭,我俩闷不吭声地往地铁站走去,进了站,我才发现身上只带了张信用卡,一分钱都没有。于是,我只好央他帮我买张票,结果他把票给我后,居然还补了一句:“地铁票钱记得回家还我。” 这无疑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本来我就一直觉得,自己是被嫌弃、拖他后腿的那个。而且,从他开始对我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指手画脚后,我就越来越觉得和他根本是两条道路上的人。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把票往地上一摔,也不管周围人来人往,愤怒地吼道:“姓陈的,我们分手!” 这可能是我人生恋爱史上最戏剧化的分手了,原本是要分享喜讯的,结果却以分手收场,自己现在想来,也觉得太无厘头了。尽管分手之后,我维持“人在魂不在”的状态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偶尔看到杂乱的衣柜里居然还有他的衣服,就不自觉地开始回忆起有他在的日子。 “回忆是房间里的追逐,是嬉戏,是洗完澡不穿衣服,是夏天共饮的冰啤酒,是风铃,是大岩桐花,是下雨天靠在窗台你看书我看雨,是老爵士,是一起选的床单,是做爱后留下的痕迹,是嘴唇,是咬痕,是睡前听你抱怨,又突然醒过来找我的手,是寒流时煮的火锅与温清酒,是幸福狂奔而来又狂奔而去。”一开始,幸福狂奔而来的时候,激情冲昏了我的头,根本没有留下时间让人去细想,我俩的性格是不是真的合适呢?如果时间再倒回到那一年的那一天,故事基本还是会重演的。当时的我和他,当时两人的境遇,当时两人的心智,决定了我们俩的结局,一切其实都是最好的选择。 ■ 他说: 我的家境不好,从小父母就下了岗,靠打点散工,省吃俭用供我读书。他们对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多吃点,待会念书才有力气。父母辛苦半辈子,只希望我能通过知识改变命运,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因此,打小我的人生就被规划得好好儿的。我告诉自己,严于律己,千万不能偏离一点,不能走错一步。 不过,难免也有压力大的时候,我就会偷懒上会儿网,和陌生人聊聊天,王同学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一来二去地聊熟了以后,我才发现,这个小女生还挺优秀的,毕竟,能被首都的外语学院提前录取,不用面对高考的水深火热,一般人求都求不来呢。内心深处,我不禁对这个未曾谋面的小妹妹有了些许好感,于是就邀她有空来天津玩。没成想,王同学第二个星期就背个书包来天津了。那天我带着她转了好多地方,也讲了很多心底不曾和父母提及的想法。 我到现在还清晰地记得,我俩坐在南开大学的湖边,说着未来可以是什么样的。她转头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道:“未来虽然遥远又模糊,但是我们都知道,那是个闪闪发亮的存在。路很长,但是我们可以一起走走看。”当时我的内心有一股暖流和一种难以言说的冲动,立马就决定,等她开学第一周的那个周六,我要去北京看她。 可奇怪的是,临到周末了,她的手机却怎么也联系不上。我心想,该不会是遇上什么事儿了吧。还好,她之前跟我提过军训的地方,于是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买了一大早去北京的车票,在车站又给她买了些零食。靠着百度地图,我好不容易找到了那个军营,却被告知那里是总部,军训的学生们都被拉去了分部,在另一个山头呢。尽管那个时候我已经又饿又累,但一想到马上能见到她,一咬牙,我又上路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最后终于找对了地方,也见到了她人,可有严格的教官在,到头来我俩一句话都没说上。我没啥想法,只觉得为了见她,翻山越岭都挺值得的,倒是她说自己当时被感动坏了。我那天只觉得她怎么瘦了,回头得好好喂才行。 毕业后,为了离她近点儿,我便找了份在北京的工作。第一年自然辛苦,一加起班来就没个准点儿,她搬过来和我住一块儿后,常常抱怨我没时间陪她。我加班回来,本来就疲惫不堪,也没什么好脾气,再看到她从超市、服装店买的杂七杂八的购物袋,四处散落在沙发、地板上,也就忍不住说她几句。她每回都没等我说完,就掏掏耳朵走人了,一副“老子没在听”的表情。 她毕业那年,我俩终于有机会好好坐下来,聊聊彼此将来的奋斗目标。不知道为什么,大学四年,王同学一天天一年年地,已经变成一个我不认识的人了。我常常看着她非常潮的衣服和总在换的电子产品,恍惚就想起当年那个穿着白色T-shirt、背着粗布双肩包,和我坐在湖边聊着未来的少女,到底去了哪里呢?好在这回她终于把我的话听了进去,答应我好好换个有前途的工作,把自己的职业道路规划好,和我一起努力工作、努力生活。 之后,我的工作越发变得忙碌起来,王同学那个时候还在原来的公司上班。有一天晚上,我提着公文包,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走进客厅看到的居然是满室狼籍,她和她的同事们个个喝得酩酊大醉,东倒西歪地还在唱歌划拳。我什么也没力气去说了,默默地转身进了睡房,只觉得这个人是真的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俩以前一起出去吃饭,因为我是那个比较早出来工作、薪水比较高的那一方,所以基本上也都是我买单。王同学之后想起了,就会把钱给我,想不起来也就这么算了。虽然一开始她还在上学那会儿,我觉得自己多出点钱也是应该的,可现在她都工作领薪水了,还一副“花你钱天经地义”的样子,时间久了我就不乐意了。或许在她的心里,钱都是小事,开心才是最重要的。可我做不到这么洒脱,我必须每天从早餐开始就精打细算,是吃包子还是吃油条,坐公交还是坐地铁,对我来说,一分钱都不应该被浪费。到后来,我觉得其实忙点也好,这样一来我俩见得就少了,争吵也就能少点儿。渐渐地,我反而更愿意待在公司里加班到深夜,起码工作是一分付出一分回报的,永远不会亏待你。 突然有一天,王同学兴冲冲地约我一起吃晚饭。我告诉她现在的项目特别忙,但是她在电话里坚持要我去,说不去就分手。我没辙,只得一头雾水地去见她。她倒好,见了面嬉皮笑脸,一上来就点了满满一桌子菜。 我默默地算了算这顿饭的钱,忍不住咕哝道:“点这么多又吃不完,不是浪费吗?” 她听到后,满不在乎地回了句:“你成天就只知道操心钱。” 我一听,立马火冒三丈:“哟,你不操心钱,那这顿饭你买得了。” 结果她比我还生气,拍桌子就作势要走,嘴里嚷嚷着:“姓陈的,我告诉你,我从来不会欠你一分钱!” 我只好又伸手去拉,心里难免也是不舒服,但面上又不好发作。好不容易闷闷不乐地吃完了这顿饭,我俩刚走到地铁站,她就央着我给她买地铁票。我当时心里正压着火,也没多想就回道:“你不是说从不欠我一分钱么,那回家可记得把地铁票的钱还我。” 谁知这句话,竟是我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而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接下来的这句:我们分手。 终于,我们还是走到了这一步。她甩下这句话就大踏步离开了,我看着她走远的背影,只是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然后又把地上的票捡起来,塞在口袋里,往公司走去。 这几年,我总在想,也许我的心性太要强了,她跟在我身边,总是很累吧。我逼了她这么久,要她为了我去改变,也是强人所难,不如放彼此一条生路,以后她过她的无忧日,我熬我的出头天。 现在看来,可笑的是我自己。那个时候,被工作洗脑,太执着于名利场的得失,只想着投入产出比,却忽略了身边人的喜怒哀乐。她要什么样的生活,她自己去选择就好了,我要什么样的生活,是我自己的事情,干吗非得把我的追求,强加到她身上呢?毕竟,两个人在一起,重要的是“在一起”这三个字,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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