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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爱情]在一起,才是永恒

2015-08-09 12:17   83167   1
老丑(中级会员) 关注
如果,不小心感动了你,
你的泪水,我替你流。

谁都没错,都怪我;
爱是对的,你也是。

(一)

在我周围的这些个朋友里,有钱的基本长得都很搓,长得好看的又没钱,而大多数还是既没长相又身无分文的。
可仔细想想,有个人总算是另类。
他人长得潇洒,身材颀长,穿着高端大气上档次,外加一头从来不油不生头屑的黑发,二十刚出头,出行就已经是奔驰S级的座驾了。这标配,简直是我等屌丝可望不可及的。
非得找出个像样的缺点,可能就是他的名字了。他叫陈凡,陈旧的陈,平凡的凡。
传说中,女人都喜欢四类男人:高富帅,高富丑,矮富帅,矮富丑。
作为高中典范,富中极品,帅中精华的他,身边自然少不了女生。从我认识凡那天起,就总有女生主动去他家敲门,请他看电影逛商场泡酒吧。
开始和凡接触特别小心,不太敢乱说话。因为他在,总会把自己显得很白痴,内心的羡慕之情和失落之感始终交替出现。
后来多次交往,我却惊奇地发现,凡居然天然呆,就是见了女人变面红耳赤,嘴里嘣不出一个字的那种。每次出去玩,他都把女生甩在一边,自己背地里捅咕新手机。有时女生登门,他却叫父母挡驾,说他有事不在。偶尔几次,还故意把本尊的电话留给别人,等我打电话问他,他才在电话那头咯咯咯笑个不停:“Sor-sorry,又又……TM让你丫占,占大便宜了。”
对了,我差点忘了提,凡从小就犯口吃,情绪一激动,嘴里蹦不出半个字儿。我想,这就是他与女生交往障碍的根源。比“生活大爆炸”里的Rajesh更可悲的是,喝酒,根本治不了口吃。
于是,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再一次掉落凡间,成为和我们一样,需要不断寻爱的臭男人。他的爱,同样不可以轻易挥霍。
原来,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活得洒脱自如。

(二)

之后的两年时间,我和凡都各自相安无事地生活着。
偶尔,他带我出去蒸几次桑拿泡几次酒吧。
或者,我带他去大排档喝点扎啤撸点串儿,寒暄几句,然后走人。
突然某天,凡主动来我公司找我,短信上只说了俩字:急事!
车上他便按耐不住惊喜了:“丑,丑哥,我……我貌似恋爱了。”
我说:“嗯。”
他言辞诚恳:“你看上去不……不High啊,帮,帮兄弟把把关呗。”
“嗯,行。”嘴上说行,心里却有种跳车的冲动。要知道上一秒,SB老板还在办公室冲着我摔文件,下一秒我就没心没肺地请假陪他出来看妞了。
幸亏他口吃,我们一路也没说什么话。一转眼到了他家楼下,一个没物业的烂尾楼,不是以前那个独门独院的小别墅。
一边领我上楼,他一边给我介绍:“我,我爸妈都……都不同意,都……都TM骂我。一赌气,我,我就搬这儿住了。”
“挺突然啊?”
“都……都一个礼拜了。”
“哦,你们咋认识的?”
“我,我,那,那晚上去……”
他还没说明白,我们不知不觉到了家门口。开门的是个六七岁的小姑娘,接着是一个三十岁上下的妈妈。显然,他目前的情形,和我几十分钟以前的心情一样。
聊了会儿天,又吃了晚饭,我想我大概了解了情况。
她原来是个歌手,之前和老公还有几个朋友组建了一个小乐队,或酒吧驻唱,或各地游走。后来乐队靠她赚了点小钱,没想到老公却和她一闺蜜卷着钱跑了,撇下了她,还有个一岁半的孩子。
歌手一般是骄傲的吧,她没哭,没闹,没追,也没问。
离婚之后,她一直带着孩子,固定在朋友开的一间酒吧里驻唱,维持生计。
然后那天,有两个客人喝多了,借势想要轻薄她。店里上上下下几十号人没一个敢动,只有凡随手抄起个吧台凳,砸伤了一个,吓走了一个。

(三)

那晚,陈凡喝多了酒,倒在床上怎么叫都叫不起来。于是她开车送我回家。
“你爱他吗?”
“不知道……爱,重要吗?”
“他现在可离家出走呢。”出于朋友,我想我这么问没错:“那,接下来打算怎么过?”
“他想跟我马上扯证。”
“你呢?”
“我不同意。”把车速放慢,她继续说:“一来呢,老实说为了自个儿,我三十好几,离过婚,比他大6岁,可他,看样子还没玩够。再说,我带个女儿,我不能再给孩子找错爸爸了。二来呢,我不想欠他太多。”
“生活一段时间再说吧。”
“嗯,先过一阵再说吧。”
我就此打住,没继续问下去。她已经看得那么通透,我承认我没有插手的必要了。
这个成熟的女人相貌平平,可她热情、和善、外向、自然。
他虽夜夜笙歌,却从未见到过女人的真实与淳朴。他羞涩至极,心冷成冰,她却可以用她的亲切和坦诚融化一切。于是,两人义无反顾。
打开车窗,散散身上残余的酒气,扫一眼窗外的霓虹,再看看车上这个女人,我不再为凡担忧。

(四)

有钱人的结局,似乎总是可以逆天的。
就好比打了人给点钱就好,父母反对离家出走就好,一切只是时间的问题。所以我清楚得很,只要相爱,他们是可以好起来的。
后来呢,她和凡同居了好几年才领证,偷着生了一个小子。没办婚礼。
上个礼拜,收到凡的短信,他说他要去美国去生活了,还想要一个小孩。我问他父母那边怎么样。他说他爸妈还是始终对她有成见,见面也不说话。可,他们已经在一起了。
故事的结局,高富帅并没有搭配白富美,王子也没有娶到公主,可它却似乎异常的圆满了。

年轻时,每个人都想拥有一段爱情,作为青春的见证。
我们像个没脚的飞鸟,拼命寻找,最完美的,或者最合适的。我们不介意幸福,只在乎姿态。
可回过头,我们却发现,爱情原本不需要任何见证,只要在一起,就足够了。
管他缘深缘浅,管他红尘世俗,可以在一起的,都是风光的妖孽,不能在一起的,终究是被爱抛弃的傻子。
飞鸟飞过,你说你羡慕他划过的弧线,优美至极。
我说,我更关心他栖息的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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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蝶 11-04 10:05 沙发
鄙视楼下的顶帖没我快,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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