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好声音的舞台上,一首《High歌》给张伟带来了爆棚的人气,但遗憾的是他并没能走到最后。很多人认为是那首经典老歌《My Way》毁了他。当他事后接受采访的时候,主持人问他:“有导师说,你有点儿太炫技了,他们说你不是在歌唱而是在唱歌,你同意吗?”张伟回答道:“我同意。这首歌确实从演唱方式上来讲,存在着炫技的嫌疑,因为我只有二十四岁,我必然是唱不出四十二岁的阅历和深邃,我只是抱着一个试试看的心态,用二十四岁的声音来演绎四十二岁的歌,就是想尝试一下未成年穿皮鞋的感觉。” 未成年穿皮鞋的感觉。
我们都有过这样的经验吧,特别是女孩子,小的时候,总要趁妈妈不在家的时候,穿上妈妈的高跟鞋,再涂上妈妈的口红。有时候被妈妈撞到了,妈妈会说:“小孩子家不要弄这些东西,等你长大了,有的是机会穿高跟鞋、涂口红。”
可是,长大以后穿皮鞋的感觉,和未成年穿皮鞋的感觉,截然不同吧。
很庆幸我小时候也曾经犯过这样的“错误”。至今我还记得踩上像船一样大的高跟鞋的感觉:那么好奇,那么快乐,那么兴奋。现在我长大了,穿高跟鞋已经成为了理所当然的事,有时甚至是不得不做的事,但即使再漂亮再合脚的高跟鞋,也没能让我重温小时候踩着妈妈的高跟鞋的那种狂喜与骄傲。 未成年穿皮鞋的感觉很神秘。它很像人生的一场“试吃会”,产品还没有被批量生产,只有一点点,请有限的人来试吃。你必须具备一点好奇心,一点勇气,还得有一点点的运气,才能够试吃到关于未来的味道。你吃下去的不是食物,而是一种滋味,因为试吃的特性,你会觉得它特别珍贵,特别有趣,会反复咀嚼,这种味道会令你久久难忘。
有些人不喜欢试吃,就像前文提到的,他们认为早晚会吃到,又何必急于一时呢。他们还认为,人就该在合适的时间做合适的事。没必要把生命提前或者错后,应该稳妥地接受时间的安排,和所有人保持高度一致。
我倒觉得,未成年偶尔穿一次皮鞋无伤大雅。当然,前提是偶尔。未成年却想穿皮鞋的愿望和行为,来源于对未知领域天性的好奇,对所爱之人生活模式善意的模仿,对成长与成熟最深刻的渴望。如果想真切地了解和理解一项事物,就应该在不同的时期与它相遇。如果将一件事物形容成一座村庄,如果你爱这个村庄,那么在没有抵达之前,你就会对它有所祈望,即使你离它还有一段距离,你也会忍不住踮起脚来将它眺望,即使你知道你早晚能够看到它的全貌,即使你知道现在看到的未必是它最真实的模样,这样的臆测和瞭望,还是会令你对它形成一种重要的感知。当你终有一天启程离开了这个村庄,也会适时地回首远望,甚至即使你已身处另一个村庄之时,还会时不时地回忆它,回味它,只有如此——去眺望,你参与,再去回望,你对它的认识才可能是最全面的,最真实的,它所能带给你的体验和美好,也才是最丰满,最可爱的。
未成年却想要穿皮鞋,是一种天性,是本能的好奇。它能够让你在保有天性的同时,在日后更为深刻地理解皮鞋,更为深刻地理解未成年。人生不过就是一场经过,体验比对错、比成败更为关键也更为重要,不妨有一些未成年穿皮鞋的经历。
二十四岁,当然唱不出四十二岁的歌曲,但它一样是一种独立的存在,并且一样有它存在的价值、意义和韵味。这个世界,不缺乏二十四岁所唱的二十岁的歌曲,也不缺乏四十二岁所唱的四十二岁的歌曲,但与此同时,这个世界也需要,甚至有时也欢迎二十四岁对四十二岁歌曲的揣测和演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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