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头发齐肩,烫得很自然。脑门稍稍有些宽,用齐头发帘挡住,眼睛的颜色比别人淡一些,当阳光异常充足时,会有些难以捕捉到她的眼神。她长得颇为普通,但是会给人一种安静、舒适的感觉。
她是我经常会在公交车上遇到的那个女孩儿。
大概有一年多的时间,我几乎每天早上都能遇见她,她通常是一个人,偶尔会和她的一个同事一起。她喜欢坐在公交车后排靠窗的位置上。冬天的时候,她散着头发,戴一顶毛线帽子,手里握着一杯味多美的咖啡,将头倚靠在车窗上小睡。夏天的时候,她便会把头发扎起来,戴着耳机边听歌边看书,有一次我瞥到书的封皮,是杨绛的《我们仨》。即使是冬天穿着厚重的羽绒服,她的身体也只占了座位的三分之二。她看起来就是那种无论在哪里,都只需要占有小小的一片空间的人。
我们每天相遇,我比他后上车,她比我先下车。我猜想她对我也留有了一定的印象,也许偶尔也会猜测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做着什么样的工作吧,虽然我们从未开口和对方说过一句话。
那是去年的夏天,我照例在早上踏上这趟公交车赶着去上班,照例在车上相同的座位上看到了她,但与以往不同的是,她的眼睛肿得像两个桃子。这天她的同事也在,我多多少少听到一些她们交谈的内容:她的男朋友要去深圳工作了,这次去也许就不会再回北京,她为此感到茫然失措。我虽和她并不相识,但也许是因为每天都能遇到的缘故,心里竟也为她难过了片刻。
我们每天会遇见那么多人,他们在大街上川流不息,在地铁里上下拥挤,每个人都有几段自己的故事,对着生活各自悲喜。
后来她恢复了正常,没有再见到她红肿的眼睛。她还是每天在公交车上看一会儿书,目光偶尔从书上移开,看着车窗外发呆。
十一过后上班的第一天,我竟然没有遇到她,这是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为数不多的一次。之后连续一周的时间里车上都没有她的身影,直到转过来的周一,她重新出现在了老座位上。这一天她看起来神采奕奕,一改以往素色的打扮,穿了一件暗红色的连衣裙,还戴了一对水晶耳环。她的右手总是触碰着左手,将我的目光也吸引了去,原来她的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小小的钻戒——她结婚了。我把头扭过来,下意识地笑了一下,心里不免替她高兴了起来。
我不知道她和男友进行了怎样的沟通,哭了几次,又笑了几回,最终做出了这个重要的决定,在他要前往广州之时,两人没有选择分手,而是选择了白首偕老。
那一天我的心情,格外的好。
天气慢慢凉了下来,十一月底,进入冬天以后,我便再也没有见到过她了。原先她爱坐的座位上总是坐着不同的人,有时我还会看到她的同事。我猜想,也许她也去广州了吧,跟随他的老公在那里安了家,开始了一段新的生活。不知道在那座城市,她是否会得到一份满意的工作,每天踏实地坐同一辆公交车,也会有一个像我这样、每天都会遇到的陌生人。
我的生命之中,有许多这样熟悉的陌生人——我在公园跑步时总会遇到的那个男孩儿,还有经常给我送快递的大哥——也许是因为经常会见到,所以虽然并不认识,我有时也会揣度、关心起他们的人生来。我珍视与每个陌生人的擦肩而过,感谢他们曾经走入过我的生活,带给我微弱的记忆和轻柔的温暖,用一种细枝末节的方式勾勒我人生的图册。他们的参与虽不炙热,但也甘醇,在某个闲来无事用来发呆的下午,或者在上下班匆忙的路上,我会突然想到他们,想到不知那个女孩儿现在在广州过得怎么样。我喜欢这样淡淡的接近无意识的想念一个陌生人。
相见即是缘分,即使此生并未相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