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易小婉 1. 黄昏五点,她坐在咖啡店幽暗的沙发里,头转向窗外。窗外的景色非常奇异。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雨将至,这是她第一次看云朵离地面这样近,大块大块的云,低低地飘着,软绵绵的,好像她伸出手就能触摸到。这是她曾经坐飞机才看到过的景象。西边落日正好,将云层染成橙红色。这家店好像瞬间变成一列火车,奔跑在了时间之外。 这家咖啡店,过去他们常常来,两人一坐下来就不愿走。她坐在临窗的位置,沿窗摆放的墨兰,枝叶细长,它的回忆里也有他们的踪迹吧。 她的个性柔软而坚定,她好象很少在乎结局,也很少计算未来,她似乎只活在现在,她看起来是那样一个无所畏惧的人——做想做的事,爱想爱的人,这本身已经很美,结局是什么,又有什么重要的呢。也因为如此,她在遇到他时,纵然知道了这是个不能接近的男子,他是罂粟,是毒药。他不能给她未来,他无法承诺什么。但是她还是爱了。 人们相遇、相爱、分手,告别后,也就忘了。可她总是记得,一些散落的细微片段。它们无以名状,可她就是不能忘记。就像她不能忘记,他向她摊开他的掌心,如同摊开他们的命运,在一颗开着花的桂树下。以后每次站在这样的树下,她总会记起。想来,最深邃的爱,不是感受于当时,而是渗透于往后久远的时日。 2. 她很久没有见到他,她极力回忆他的样子。她记得他有冷峻的脸部线条,深邃的眼睛,还有很容易让人留下印象的希腊式的鼻子。 咖啡店的老式唱片机里在放Lenoard Cohen的歌,《winter lady》。Cohen苍老孤独的嗓音和低沉浪漫的木吉他,把她拉回到五年前。 他们的交往从Cohen开始,这是他们都很爱的一个歌手。因为爱好相同,所以,他常常有意无意找她搭话。 你是听一个歌手,就把他所有的歌找来听?他问她。 要有很强的个人风格,我才会喜欢一个歌手。如果我喜欢这个风格的话,我就会把他所有的歌都找出来听。她说。 那不是刨坟么?我很少刨坟的,基本上,刨坟都是年少的时候干的事儿。大学的时候刨过The Beatles、Guns N' Roses、Lenoard Cohen什么的。 刨坟,也只有他能想出的词。很久以前的对话了,可她还是记得,现在想来,脸上还会泛起微笑。 笑什么呢。 一抬头,她看到他。他穿一件白色棉布T恤,头发剪得很短,灯光之下,他的脸部轮廓更显得立体鲜明。他没有变,是她记忆里的样子。 嗨,来了。 他坐下来,没有说话。他看着她,永远谦和温柔地微笑着。那张脸孔和笑容依然如此熟悉。 “吃点什么?认识你这么久,好像除了知道你爱喝水,还不知道你爱吃什么呢。” “话说你还记得这茬。” “老人家的记性有时候会诈尸。” 他们都笑了。 3. 他大她十岁,初认识时他已经工作数年,而她刚离开校园。 她遇到他,这个才华横溢的男人。她先是看他的文章,听他听的歌,万有引力一般地靠近他的人生。然后是黄昏夕阳下沉默的对视、长久而精神契合的长谈,之后是微醺的他借着黑夜的力量,牵起了她的手。 爱情像植物,自己会生长。在这件事上面,成年人和小姑娘一样,谁都无法自控。 她是如此烈性的酒,一打开,便香馥逼人,浓厚侵人。她急着交付自己,急着索求自己,急着探知那个衰败已久的他。 而他的心,早在岁月的大火里,焚烧殆尽。他择偶,结婚,成家,生子。按照世俗的那些规则,他不荒腔走板,一字一句地把人生这台戏走完。这,是责任。于妻、于子、于家,他都尽责。直到逢见她。那贼老天,竟在漠漠平沙中埋一草籽,一逢着她的甘霖,就此萌芽。 她和他太相似,有时候,他觉得,她就是那个不甘青春虚度,前来讨债的他自己。他了解她,知道她对每一件事物会有的观感、应激,然后做出怎样的评判。他知道她,是怎样和他一样,带着瑕疵和光环,带着深藏的自卑和倔强的骄傲,走在人群中,走在山水里。所以,他明白,她和他都是软弱的人,念着旧,念着情,无法对自己和别人狠心。 她像热烈的太阳,对于爱,她尽量燃烧,极力付出,一切世间的尘俗眼光,藩篱高墙,都无法阻挡她。她要的只是他,只是爱。是的,她只是把自己和盘奉上。而他,无法承接。 他把他所有可资利用的,偷来不会被传教士和忏悔者发觉的时间,集腋成裘,用来和她聊天,偷窥她的生活,陪伴她,指引她。他已做了全部。当他憔悴交付,却发现,这点滴,无法回馈她巨大的沉溺与热情。 他想极力喷薄,报她以满腔的炽热的岩浆。但他呕心沥血,却只能呜咽几声,像火山将死,只得灰黄的硫烟,和可怜兮兮的火山灰尘。如此稀薄。 一个爱无能的老男人,给不了她要的奔突和热烈。 4. 大部分时候,他们靠一根细细的电话线维持着彼此的想念。 每天每日,她就是在从放下上一通电话的虚空,到等待下一通电话的焦灼的循环中轮回,如此往复,生灭不已。要用那么漫长的等待才能换来接听电话时短暂的喜悦,而短暂的喜悦过后换来的竟是空空的满足。 等待终于走到了尽头。在一个极其平常的夜晚,她给他发去信息,我们不要再联系了。 他知道,她竭力要奔向新生,努力突破自己。他尊重她。他懂她的果断,她的决绝,她的幡然醒悟,甚至,他想象她发出那条短信时手的颤栗,或许,还会有一场痛哭,他都一一领受。这是他仅剩的安慰,以及最后的退守。 她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早上7点起床,晚上十点睡觉;她按时吃饭,多多喝水。日子很漫长,她安心过好当下,不与他联系。而那段疯狂的时光算是有了一个完结。 而她竟然也慢慢接受,他们就这样淡出彼此的生命。 直到有一天,一个认识很久的男人对她说,来我家吧,尝尝我的手艺,我新学了一道菜,是你最爱吃的清蒸鲈鱼。来我家,带着一个新的你来。他什么都知道。他什么都不多说。 这个男人不听Cohen,也不爱音乐,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他给她平淡而持久的感情,给她寒夜万丈有他添衣的问候,给她一声召唤便能马上出现的陪伴,给她即便走在人潮人往的大街上也能肆意温柔的拥抱。 5. 手里的茶还没凉,他接了一通电话,然后他面带抱歉地说,我必须得回去了。 她笑笑,她知道是谁的电话。有一次,他们坐在出行的车里,也是突然接到这样的电话,他必须回家。 那是她幻想等待了很久的出行,属于他们俩的出行。她心里一阵委屈,推开车门就往外跑去。他赶了过来,争持了一会,她哭着,很想骂他,可是她说不出一句话。她从未有过这种感觉,心里像灌满了铅,不能呼吸。 像这样的电话,在他们不长不短的交往中,无数次的出现。她曾经无数次因此而伤心,可是现在她可以笑着释然。 起身的时候,他说,你看窗外的落日,像不像博尔赫斯的诗里的意象。 她知道,他说的是那首《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诗里写,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她久久地望着他,像望着一轮孤月。她曾经这么疯狂地想要留住他,几乎想要长在他身上,把自己揉进他的生命里。而今天,她竟然也可以放手。她猜这就是他们故事的结尾了。 你现在一定很幸福吧。他轻轻地问。 嗯,很幸福,活在阳光下的幸福。她笑着说。 她不后悔为他发过疯,不后悔为他上过瘾。她也终于可以将他戒掉。终于可以云淡风轻的对他说,你好,再见。 他的眼神荒凉,而她却长舒一口气,微笑摆手,辗转之后各安天命。 咖啡店里的唱机还在悠悠的转动,如同世界继续转动着它的齿轮。只剩下Cohen苍老孤独的嗓音,在低低唱着: Trav'ling lady, stay awhile 旅行的女士,停留一会儿吧 until the night is over 直到这黑夜尽头 I'm just a station on your way 我只是你漫漫长路上的驿站 I know I'm not your lover 我知道我并不是你的爱人 *作者:易小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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