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笑风云过 略凶残,谨慎阅读 其实我个人不是很愿意写这些,当警察的时间长了,不可避免的对人性感到绝望,回想这些黑暗的事实,无异于一种折磨,但是人性确实如此残酷,真正彻底的邪恶是什么样子的,就是我们今天的故事。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看不到,有时候真的是一种幸福。 我选择了一种讲故事的方式,是希望能够吸引大家把这个答案认真看完。为了自己写的顺畅,添油加醋的东西在所难免,也希望大家可以理解。文字只是一种表达方式,写的花哨一点儿,可能更有利于大家理解吧,毕竟纯说理论难免索然无味,不如加些作料,才是一道好菜。 对于下面几个故事,你认为他是纯虚构的小说,我也完全没有意见。 ———————– 回答正文: 要答这样的题,没有比警察更合适的了。 人之初,性本恶。 说到底,人也只不过是动物,虽然智力的开化,使我们拥有更多理性,但是还是逃不开那个邪恶的本我,欲望是我们谁也逃不掉的原恶。 理论的东西我不是很懂,还是说几个故事。 PART 1:贪婪 某年我们这里发生了一起矿难,事后我们介入处理,有一位川籍的矿工,他的妻子带着五、六岁的孩子来的,那女人长得很丑,穿得很破旧,家在一个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山沟,她来的时候哭的很伤心,据现场处理的同事讲,还哭晕过去两次。家里唯一的劳动力不在了,无疑是个悲剧,可是有这笔赔偿款,相信家里能过上比较好的生活。事情处理完两个多月以后,突然有一天,有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找到了我们单位,说的四川土话我们都听不懂,只是一个劲儿的哭,后来我们找了一个在四川当过兵的同事,才知道这个老太太是那个川籍矿工的母亲,来找她的儿媳妇和孙子,我们都无比诧异,从她的叙述中才知道,那个女人带着赔偿款和孩子消失了,再也没有音讯。对于这样的事情,我们是没有管辖权的,只能联系了四川的警方,给老人买了车票,让她回家。 过了一年多吧,我们去四川出差的同事带回了这个消息,警察找到了那个女人,生活在一个小城市里,用赔偿款买了车房,跟一个比她小几岁的男人生活在一起,而那个孩子,据说在返乡的途中走失,而那个女人根本都没有想要回到故乡,我们都相信孩子已经被她遗弃,不知道流落到了那里。 人们都说,母亲是最伟大的,可是你们看,母性有时候也战胜不了对金钱的贪欲。 PART 2:嗜血 某年我们这里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案,在第一个现场,嫌疑人入室砍死了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重伤了他们八岁的孙女,在第二个现场,砍死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我去的是第二个现场,在一片农田里,就那么一个人,静静的躺着,身上盖着白布。正是收获的季节,高粱和玉米轻轻的摇摆,发出唰唰的声音,应和着死者家人绝望的哭泣。现场其实是有很多人的,警察、法医、村里的村民,但是我仿佛失去了听力,只能听见高粱和玉米的颤抖,眼睛里也失去了颜色,只能看见白色的盖布和黑色的血迹。当天我们将整个村落包围,历经了十多个小时的搜捕,终于将嫌疑人抓获。 后来据负责讯问嫌疑人的同事讲,说到犯罪动机,只是因为嫌疑人认为死者家的儿子说过他的坏话,就出于报复去砍死了两位老人,那个小女孩命大,头上挨了三刀,颅骨骨折,居然没有死。而农田中的死者,根本与他素不相识,他给出的理由,居然是认错了人。 我们都以为他疯了,专门去做了精神病鉴定,可是他没有。 PART 3:残忍 我家里有位长辈,以前做过法医,我刚上警校的时候,在家里闲聊,我问他凶杀现场是不是很吓人,他给我讲过这么一件事。 大概是在 80 年代中期,某个派出所接到了群众的报警,说是有栋楼房,屋子里着火了,还发出很难闻的气味,旁边的邻居怎么叫门,里面也没有反应,那个年代还没有暖气,屋子里都是烧煤炉的,发生失火的意外非常常见,民警到场之后开始砸门,听到屋子里好像有人活动的声音,但是怎么喊都没人回应,迫不得己把门撞烂冲了进去,整个屋子里都是黄色的浓烟,熏得人睁不开眼,一种油脂燃烧的怪异味道直往人鼻子里钻,穿过烟雾看到有个人影蹲在炉子旁边,听见有人冲进来了也不说话,民警说你在家烧什么……后面半句直接憋了回去,因为他看见,炉口上伸出来半条人腿……而那个人影正握着一只脚,想把它塞进炉子里……我这位长辈不是第一个到现场的,但是他到了现场的时候,屋子里的黄烟和恶臭还没有散去,而那个被分尸的女孩儿身上裹着绿色的棉被,就塞在杀人者的床底,据说他撩开床单,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女孩儿的眼睛,瞪得特别大。 后来我工作以后,专门向一些老同志打听过这件事,他们说确实有这么个分尸案,但是现场是不是有烧人腿这件事,说法各异。 这个案子的凶手是个工人,据说是因为女孩儿要跟他分手,就动了杀念,把女孩儿骗到家里之后,先奸后杀,分尸的过程用了三天,而在这三天中,他每天正常上下班,见到邻居,还很热情地打招呼。 这种邪恶,已经不是我们能够理解的了。 顺便说一句,第一个进入现场的那个派出所民警,据说后来精神失常了。 这段有点儿重口,我会告诉你们后来我找到这个案子的卷宗了?真的是看完整个人都不好了…… PART 4:冷酷 这个案子在我们当地很有名,本地四十岁以上的人,大概都听说过。 案发的时间是在上世纪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我们就叫她泡泡吧。泡泡是个活泼大方的姑娘,待人热情又诚恳,还有一份很体面的工作,在工厂里当会计,更重要的是,她还长得很漂亮,喜欢穿一件时髦的花衬衫,听说很多小伙子每天都跑到她上班的地方去,就为了能在泡泡下班的时候,看她几眼,追着她吹几声口哨。我想那是一个姑娘最美好的年代,青春正盛,阳光正好。 但是突然有一天,泡泡失踪了,那些痴情的小伙子,连着好几天都看不到女神的身影,单位的领导就更着急了,因为跟着泡泡一起失踪的,还有上万元的公款。警察很快就来了,在保卫科长老张的带领下,找到了泡泡可能认识的每一个人,街角修自行车的李大爷,菜市场卖菜的张大妈,那些她的追求者们,更是毫无意外地一个跟着一个进了公安局,泡泡的线索还是没有找到,倒是意外地打掉了一个盗窃工厂物资的团伙。 但是泡泡呢?泡泡真的消失了,就像阳光下一个多彩的肥皂泡,破了,没了,人们再也没看到这个爱笑的漂亮姑娘。据说我们的一位老局长,在退休之前,还对泡泡的下落念念不忘。 谁也没有想到,二十年后,泡泡终于出现了。 泡泡失踪的这二十年,是中国变化最大的二十年,即便我们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城市,也终于迈出了改革开放的步伐,一片一片的老房子被推倒,一栋一栋高楼拔地而起,就在某个拆迁工地的废墟下面,工人们意外地发现了泡泡,这时候的泡泡已经化为一堆白骨,没有人能认出这个曾经漂亮爱笑的姑娘,只有警察,他们认出了包裹着白骨的花衬衫和那个曾经用来装公款的革制黑书包。 时光倒流二十年,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 泡泡姑娘在离单位不远的街角,又碰上了那位老大哥,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一个单位的同事,都住在单位的宿舍楼区,而且这个老大哥特别热情,自从知道泡泡是外地人,周末不能回家,就经常邀请泡泡去家里做客,那位嫂子做得一手好饭菜,她看着泡泡的眼神,让泡泡觉得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也有一丝的温暖,最近大哥和嫂子又给她介绍了一个男朋友,虽然泡泡还没有考虑好是不是同意,无疑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更亲近了。但是泡泡这样单纯的姑娘,又怎么会想到,有些人只不过是魔鬼,披着一张人皮。 这一次泡泡姑娘走进曾经熟悉的客厅,却发现客厅变了样子,平时干净整齐的屋子中间,却挖了一个大大的窟窿,她甚至还没有来得及感到诧异,就被推进了这个特意为她准备的坟墓,之后的二十年里,泡泡就在这个黑色坚实的水泥地下面,慢慢的腐烂,她的眼睛变成深邃的空洞,她的身体融入坚硬的水泥。 二十年后泡泡姑娘回来的那一天,老大哥也在现场,他每天都到拆迁工地来,人们一开始以为他只是出于对旧宅的眷恋,却不知道在他家的水泥地下面埋藏着如此残酷的秘密,当二十年后再一次见到泡泡姑娘,老大哥默默的走开了,他回到家里,跟妻子一起,服毒自杀。 这位老大哥姓张,其实用不了几年,他就能在保卫科长的职位上光荣退休,这个热情朴实的“好人”,终于跟他热情好客的妻子一起,去了早就该去的地方。 这个案子的出发点,就是图财害命,可怕的是这种构思和实施。 第一,嫌疑人很好的选择了作案目标,女性,单纯,外地人,又会定期携带巨额公款,围绕这些特征,非常耐心的拉关系,获取信任; 第二,绝佳的隐藏尸体手段,实际上警察介入后发现了这个张科长家新打了水泥地面,但是在那个年代生活过就知道,水泥地面使用时间长了以后会变得坑坑洼洼,所以家里自己重新抹一下地面在当时很常见,难度在于在不被邻居觉察的情况下,在家里挖一个大洞,他们是怎么做到的,至今是一个迷; 第三,借用自己的保卫科长身份,误导警察的侦查,当时那个年代,保卫科长就相当于单位的警察,而且这两个人演技确实了得,演了二十年没有穿帮,只是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完全来不及对尸体二次转移,才导致最终败露; 第四,也是我觉得最可怕的一点,什么人才能在自己杀掉的人上面不露声色的生活二十年?生儿育女,家庭和美,让别人看不出一点儿异常来?这种心理状态,才是最可怕的。 PART 5:色欲 窗外阳光明媚。 已经五十多个小时没有合眼,孙南却一点儿都不觉得疲惫,虽然刚刚站起来的时候,他觉得有些双腿发软,但是走了这几步,仿佛停转了的大脑又飞快的运转起来,他收起嘴角的一丝轻蔑,跟身后的几名警官告别,看着警察脸上疲惫的表情,孙南不禁有些微微的得意,但是他的脸上还是带着谦恭的表情,不要随便招惹警察,这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 孙南决定先回一趟家,洗洗澡换换衣服,这五十多个小时呆在审讯室里,身上已经微微发出一股酸味,这是他所不能忍受的,毕竟,他是有身份的人;妻子和孩子也还在家等着,他必须要先回去一趟,消除他们的担心;下一步,必须去单位露上一面,虽然他只是个非实权部门的中层干部,但是到公安局配合调查这种事,还是要向单位领导解释清楚,如果有必要,得提前送点儿礼;之后呢?他不由得想起了阿玉,阿玉啊,那个白白的阿玉,软软的阿玉,我在你的身上驰骋,你在我的身下哭泣,我给你的痛楚,都是我的爱意……他的大脑在这个时候突然打了一个结,像是飞速前进之时突然踩死了刹车,头颅中发出尖利嘶哑的声音……对,没有阿玉了,没有了……孙南看见了来接他的哥哥,没有说一句话,匆匆钻进了车里。 老康看着孙南的背影钻进了汽车,他觉得一股血涌上了脑门,他连忙从兜里翻出几枚药片,塞进嘴里,虽然医生说过,再熬夜随时可能没命,但是他就是不甘心,已经排查过十几名嫌疑人,孙南是嫌疑最大的,放走了他,也就意味着案子又没有了头绪,他脑海里一帧一帧的播放着画面,那个惨白的姑娘,无助的蜷缩在黑暗的衣橱里…… 时间倒退回半个月前,老康和同事们第一次看到这个现场,大家都十分的诧异,这个现场无比的干净和整齐,干净到完全不像有人生活过的痕迹,而也正是这种诡异的干净,给了老康很不好的预感,现场一定被人做了手脚,素雅的沙发,干净的桌面,能看出来这是一个姑娘住的屋子,但是桌子上没有化妆品,床上没有床单,连衣橱里都没有多余的衣服,只有一个人,赤裸着身体,蜷缩在里面,她好像是倚靠着衣橱睡着了,却再也没能醒过来。现场勘查的结果和老康想的一样,现场确实被仔细的清理过,而除了能够证实这个女子是被人捂死之后放到衣橱里的,现场就几乎再也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报案人,因为受了太大的惊吓,现在还躺在医院里。 老康在医院里看到了报案者,一个女人,脸上的妆厚到几乎看不出年龄,因为受到了惊吓,说话有一点儿语无伦次,从她的妆容和衣着上散发出浓浓的风尘气,果不其然,报案者和死者,都是失足妇女,她们在同一个地方上班,算是认识,死者就是阿玉,她有一个多星期没有出现,电话也失去了联系,平时她们的关系算是不错的,所以她找到阿玉的住处,又找来了锁匠,之后,就看见了睡在衣橱里,已经开始微微腐烂的阿玉。 如果我们再把时间往回倒退六天,在阿玉的出租房里,我们就能看见孙南和阿玉。说实话,阿玉已经不年轻了,也算不上漂亮,她已经做了近十年的皮肉生意,她很想再多挣一些钱,所以就忘掉了不能把客人带回家的大忌,而对这个孙南,阿玉觉得倒是不算讨厌,他干净多金,彬彬有礼,只是在床上的时候有些粗暴,总是会掐她打她,在她白净的身体上留下不少伤痕,不过看在多给的几百块小费面子上,阿玉往往还会哭叫得更大声一些,反正她租住的这间屋子,在最偏僻的角落,就算闹腾出再大的动静,也不会有人听见。 而对于孙南来说,这个大学毕业生,国家干部,优秀的丈夫,合格的父亲,他有着良好的教育和出身,也有着美好的生活和前途,但是除了他自己和阿玉,没有人知道,他是个性虐爱好者,他一直沉浸在性虐的乐趣中,不可自拔。他有时候甚至有一些喜欢阿玉,她白净,柔软,哭叫的声音委婉而不刺耳,她是那么的听话,和她的每一次交媾,都让孙南感到无比的满足,而这一次,孙南像往常一样,刺进她的身体,他能感觉到那种颤栗,整个身体彷佛在海浪之上,他是一条船,而阿玉是他的海,他从浪尖跌下来,又玩命的压上去,他们像两头野兽在相互撕咬和纠缠,在浪尖和海底间抛来荡去,他忍不住去殴打她,看着她雪白的身躯上泛起一团团的红晕,而阿玉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叫的特别大声和投入,他更兴奋了,捂住她的嘴,听到她尖利的喊声变得低沉黯哑,这样的搏斗不知道持续了多久,当孙南彻底的释放了自己,却发现阿玉已经没有了呼吸。 孙南惶恐了,他害怕了,这不是他的本意,他只是太投入了,忘掉了自己,也忘掉了阿玉。他穿上衣服仓皇的逃走,阴暗的街巷,清冷的夜风,他的大脑开始疯狂的运转,他觉得自己要完了,近四十年努力所铸就的一切,都在今天彻底的崩溃,他不甘心,他不能放弃,他突然又有了力量,他必须把自己从阿玉的世界里彻底抹去。他迅速的冷静下来,返回到阿玉的出租屋里,阿玉还静静的躺在床上,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这个惊讶的表情永远定格在了她的脸上,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突然被夺去了生命。而这个时候的孙南,变得出奇的冷静和理智,他变成了一部机器,开始一点儿一点儿的擦除掉自己的痕迹…… 本来是想写写清理现场这段的,但是我自己想着也很不舒服,就不写了,后来根据现场勘查和破案后嫌疑人的交代,嫌疑人在三天之内四次进入了现场,最长一次呆了六个多小时,最短的一次呆了两个多小时,而在这期间,他清洗了死者的尸体和整个屋子里的地面,把死者的个人物品带出出租屋后焚烧或者丢弃,这给之后警方的侦查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也造成了我开头所写的,在第一次被警察找到之后,不得不因为证据不足而释放。 这个案件大概是在 2007 年左右,我们下属的一个分局承办的,发案的小区离我们单位不到 1000 米,这个案子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是由于嫌疑人超强的心理素质,这是我工作十年来所知唯一一个嫌疑人作案后多次回到现场的案例,也是唯一一个后来在审讯中使用了测谎仪的案子,当然最后案件也侦破了,定的是故意杀人罪,虽然嫌疑人自称是意外,但是法院没有采信。这个案子因色欲而起,实话说要靠到七宗罪上有一些牵强,不过真正可怕的地方,是后来嫌疑人的那种冷静,据我所知这个人后来判了死缓,应该还在服刑。 感谢大家提的意见,好长时间不码字了,用力有些过猛,还是老老实实的好。 我个人是性恶论者,邪恶这种东西,虽然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但是他到底是从哪里来的,我更相信天生犯罪人这种学说,往往在一些犯罪者眼中,他们所看到的世界与我们完全不同,他们所做出的行为,也完全不能被大众所接受,我们都不知道这种扭曲和异化从何而来,那么这也许就是邪恶的本源性。 PART 6:极恶 我单位领导,是个又瘦又小的南方人,再过两年,他就该退休了。 他平时总是戴着顶帽子,笑呵呵的,最擅长的就是把任何话题都变成讲荤笑话。 但是我们了解他,他从警至今三十多年,一直在刑警岗位上摸爬滚打,见过各种各样的犯罪者,小偷,骗子,色魔,凶手,他给我们讲过如何对付人群中猥亵妇女的“老顶”,也讲过如何在公交车上和嫌疑人搏斗,最近我正在写这个答案,所以那天我就问了他一下,您见过的最可怕的嫌疑人啥样?他说:”三毛这个人你知道吧?“ “呵呵,完全不熟哦。” “就是 XX 街那个奸杀案,就是他干的。” 这个案子就有名多了,发案那年我还在上高中,XX 街是我们市里最老的一条街,街深巷窄,又处在城市中心位置,后来成了我们当地比较有名的红灯区之一,这起奸杀案就发生在其中一间发廊,两名失足妇女被奸杀。发案时候警察把整条街都塞满了,我还去围观过,不过离得很远,什么也没看到,等我上班时,这片地方已经整体拆迁了(这个地方和泡泡那件事是同一片拆迁区域,还真是块儿不祥之地)。 这个 XX 街奸杀案,以手段残忍而闻名,据说现场一间不到十五平米的屋子里,到处都是鲜血,其中一名受害人的头几乎被砍了下来,而另一个人身上被捅了几十刀,嫌疑人还试图放火焚烧现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成功,这案子当时也没能查到嫌疑人,据说拖了三四年才破获。 “哦,那三毛这个人有多可怕呢?我也没见过。” “这个人可怕的就是根本不拿人当人,身上真的有一股杀气,平时看不出来的,但是突然盯你一眼那个眼神,我见了都哆嗦。” 后来领导详细给我讲了三毛这个人,我才发现我真是图样图森破。 三毛他爹八三年严打的时候,由于抢劫被枪毙,当时三毛刚出生。大概七八岁开始,三毛上了学,但是在学校里天天打架,而且下死手,据说班里同学每天都有被他打破头的,老师管他,他就敢拿砖头拍老师。上小学开始,三毛就跟着一些大孩子偷东西,一开始是偷工厂的角铁卖废品,后来发展到偷自行车,多次被派出所抓住过,但是未成年人,基本上就是批评之后就放掉了。小学没有念完,三毛就开始在社会上厮混,从偷发展成抢,后来发展到勒索学生,收保护费,因为他胆子大又能打,很快身边就聚集了一帮人,其中有些孩子比他还要大三、四岁,但是所有人都服他,到了三毛十五、六岁吧,三毛带着人把他们那片原来的老大打跑了,据说另一拨的老大被三毛捅了五六刀,差点儿命都没了,三毛的名声一下在社会上就响了起来,手下的兄弟就更多了。三毛不到二十岁,就犯下了 XX 街奸杀那个案子,这个事容后再表,二十三岁那年,在一次闹市街头的斗殴中,三毛带着手下将对方一人当街砍死,之后东躲西藏了半年多,终于被抓获归案。 三毛归案之后,我领导参与了对他的审讯,据说审讯的时候,三毛说只要保证他有烟抽,他就交代起大案子,之后就交代了 XX 街的奸杀案,三毛的本意只是去打个免费炮,但是这两个女子都是东北人,也都比较泼辣,看他玩了不想给钱,就跟他厮打了起来,这一下激发了三毛的凶性,将其中一个当场捅死,而另一个看到这种情况,彻底吓坏了,苦苦哀求饶她一命,但是三毛也没有放过她,就在她那个同乡的尸体旁边强奸了她两次,之后找来菜刀,将已经完全无力抵抗的第二个受害人拎住头发,照着脖子狠狠的砍了两刀,当场动脉被砍断,鲜血喷得满墙都是。三毛本来是打算把屋子烧掉,但是打火机被血浸湿,不能点火,所以就把发廊的门关住逃走了。他离开之后,只到外地躲了半个多月,就又大摇大摆的回来了。 最让我领导记忆深刻的,是三毛当时那种满不在乎的态度,据说在交代奸杀案的时候,他是笑嘻嘻的说出来的,彷佛还在回味当时的杀戮。 让一个正常人人干一件坏事,很难,更难的是,一辈子干坏事也没有想过改正,这大概就是邪恶。 首先感谢大家的关注,在这个回答里传递了一些副能量,实非我所愿。不过现实的残酷是不容逃避的,假装看不到来蒙蔽自己,可能会降低我们自我保护的能力,说实话我自己这几天看了这个答案,心情也不太好。 PART 7:中国病人 很犹豫是不是要讲这个案例,我宁愿相信它是一部恐怖小说,这个故事才是我所知,人最深处的邪恶。第一次听到这个案例,是在警校的课堂上,也就是在这堂课上,我第一次对犯罪心理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即使到了现在,想起这个故事也会让我不寒而栗。我的老师讲了这个案例,告诉大家听听就好,这种事情除了在内部资料里,永远不会向大众曝光。 这个故事我保证不了它的真实性,或者说大家就当做一个故事吧。 这个故事发生在九十年代中期,一座江南小城。 每天早上起床,小雯都会给丈夫做好早餐,两个煎蛋,一碗白粥,再配上一些时令的糕点。 她走到床头,看着还在熟睡的丈夫,却不忍心把他叫醒,丈夫阿强神经衰弱的毛病最近好像更严重了,两个黑眼圈总也下不去,她看了看放在床头的药片,最近阿强安眠药吃的更多了,也许合适的时候真的需要再带阿强去一趟医院。 听到小雯关门去上班的声音,阿强却突然睁开了眼睛,这是个挺清秀的年轻人,只是脸色有些病态的苍白,他轻轻的从床上爬起来,凑到窗前,看着小雯的背影远去,轻轻拉上了窗帘。 阿强和小雯,是这个城市里一对很普通的夫妻,他们住在城郊某村阿强父母留下的老宅子里,房子虽然不是很大,倒是独门独院,也算清静。阿强在外面跑面包车拉货赚钱,小雯在工厂里上班,日子虽然算不上多么富裕,倒也过得有滋有味,唯一的一点儿遗憾,两人结婚三、四年,一直没有孩子,家里就总是少了一种热闹的气氛。 下午小雯下班的时候,路过街口,听到几个大妈在议论着什么,小雯不是多事的人,但是看她们说的热闹,也忍不住凑过去听了几句:“你们听说没有哇,昨天夜里工厂那边路上,有个下夜班的女孩子被人杀啦,听说人死的可惨……”小雯听了不由得害怕,急忙推着车子走了。 回到家里,阿强没有出车,正在院子里摆弄他的那些花草和蔬菜,阿强这个人内向,最大的爱好就是园艺,小雯第一次和阿强相亲的时候,阿强就是站在这一小块儿菜地里,当看到这个满身泥土笨拙微笑着的年轻人,小雯的心就柔软了下来。小雯边忙活晚饭,边跟阿强聊起今天路上的耳闻,小雯上班的工厂,正是在出事的那个方向,离家不到十里路,小雯下周也要上晚班,心里多少有些害怕,便跟阿强说起最好去接她下班,阿强只是告诉她放心,不会有事,就又低下头摆弄起花花草草来。 三天后的一个下午,村子里突然来了警察,小雯也探头去看,警察正在挨家挨户的入室排查,不久就到了阿强和小雯家,带队的是派出所的老王,老王管这片村子已经有十多年,跟村里人也算是熟悉,所以看到他,小雯很热情的把他们请进屋里,跟着老王一起来的警察,老王称呼他李队,突然问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你家里有雨鞋吗?能不能拿出来我们看一下?“ 江南多雨,谁家里还能没有雨鞋呢,小雯急忙把几双雨鞋都拿了出来,就连阿强平时种菜时候经常穿的那双,还满是污泥,也拿了过来,李队拿出一个石膏模子,比对了一下,大小看着倒是合适,但是花纹是明显不同的,几个警察都有些失望,那个李队又问 “你家男人平时晚上出去吗?” “阿强晚上从来不出去的,他白天都不怎么出去,除了跑车就是在家呆着。” 老王也在旁边插了句嘴:“李队,这家的男人我也见过,很老实的,从来不打架闹事,就是不太爱说话,没事就在家捣鼓那几棵菜。” 几位警察看到没什么线索,就准备离开,李队经过那片菜地,无意中的一瞥,一股奇怪的直觉涌上心头,他停下来,仔细的看了看,慢慢的绕着菜地走了一圈,突然又问了小雯一个问题:“这菜地下面是什么?” “菜地下面?什么也没有啊!这菜地我嫁过来的时候就有了,阿强年年都种,我不懂种菜,都是他自己打理。” 李队站在菜地里若有所思:“不对,这菜地下面是空的!” 在场的人都是一惊,老王却不意外:“估计下面是菜窖吧,以前村里家家都有,不过这些年生活条件好了,大家都懒得存菜了,早就都废弃了。” 李队说:“你们都过来看看,这一片的土是不是跟其他片的看着不太一样?” 几个警察一起蹲在地上,像是在翻地上的蚯蚓,这一看还真的发现了问题,这一片土地的颜色,跟别的地块是有些不同,一名警察找来整地的耙子,小心翼翼地将土层推开,土层下面,果然有一个暗门,把暗门掀开,李队用手电照了下去。菜窖并不大,令人意外的是,里面干净整齐,完全不像废弃了的样子,靠墙的位置上放着两个架子,架子上面整整齐齐的放着两排泡沫塑料盒,李队示意旁边的警察看住小雯,自己钻了下去。 多年之后,李队离开了刑侦一线,调到了其他城市,某一天的课堂上,他讲了这个故事,这是他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刻,却也是他最不愿意提起的时刻,因为发现了这个菜窖,李队破获了那个城市延续多年,杀死十余人的连环杀人案,阿强被绳之以法,那个时候并不要求做什么精神鉴定,阿强很快就被枪毙,这个疯狂的中国病人,结束了他的生命。但是李队也说,如果再有一次选择的机会,他希望当时下到菜窖里的,不是自己。 那盒子里是什么呢? 每一个泡沫盒子里,是一双被砍下来的人手,有些已经干瘪成黑色,最新的那一双,血还没有流净。 阿强的妻子作证了啊,阿强晚上从来不出去的,怎么会有作案时间呢? 阿强确实有神经衰弱的毛病,但是那些安眠药片,却不是给他自己吃的。 我希望你们把这当成一部短篇恐怖小说,千万不要相信。 ——– 我终于把这最后一个故事讲出来了,真 TM 佩服我自己!大家的关注和鼓励,也让我有动力把这些故事说出来。 这些事直到昨天晚上,我妻子才看到,我们结婚八年,我从来没有跟她说过,可能是不想让她承受这样的心理负担吧。 前六个故事,如果是我们当地人,都是能够打听到的,只是警察写东西,是要得到政治部门的批准的,特别是提出具体人名地点的话,就属于泄密了,警察家也有水表,还望大家理解。其实我们当地还破获过持枪抢劫金店,敲头抢劫,冰柜藏尸,流窜多地冒充警察抢劫杀人等等一批非常有看点的案件,不过我觉得这个答案可以到此为止了,以后有机会再说吧,我要去人可以有多善良。 评论区里有很多朋友对我面对的工作压力表示关心,在此一并致谢,同时我也要呼吁一下,关爱警察,请各位从身边做起,能够配合警察的工作,条件允许的话对我们笑笑,说声谢谢,就是对我们的最大支持和鼓励,对于大多数警察来说,不饿肚子的情况下,笑容比五花肉更可贵。当然也不要随便投喂警察,他要是跟你要吃的,请现场拍照后邮寄到当地纪委,好警察要鼓励,坏警察一边去。我自己的精神状态基本还是可控的,哈哈,看过我其他答案的朋友应该知道,我还是很会让自己开心的,古龙说过,一个爱笑的人,运气应该不会太差,我不仅爱笑,还爱吃爱玩爱电影爱健身,爱好这么多,完全木有时间想那些乱七八糟事啊!其实也正是因为生活残酷,才更要努力开心的走下去! 是时候祭出这句诗了,其实昨天我就决定要用这句诗结束这个答案,并与大家共勉。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顾城《一代人》 来源:知乎 链接:http://www.zhihu.com/question/25519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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