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别人的事上心,对自己的事敷衍,可能有很多原因。比如,一些心理学家相信,我们对人际关系的理解,本质上类似于商品交易,付出是期待回报的。所以为别人做事尽力,可以当作一种投资。再比如,任何事情要持续,都需要反馈,为别人做事,感激和赞扬就是一种反馈,为自己做事有时候反而没反馈。 但我觉得,最常见也最重要的原因,可能是你心里有个核心信念,这个信念是,“我不重要”,至少,“我不如别人那么重要”。 因为你觉得自己不重要,所以在处理自己事情的时候,你可以敷衍塞责。也因为你觉得自己不重要,所以你需要别人来肯定你的价值和重要性,在为别人做事时,哪怕你的第一感觉是厌恶,你仍然没法拒绝,而要拼尽全力。也许你是担心,如果我不这么做,别人会觉得我能力不够、态度不好,并因此看不起我。 讨好型人格是怎么形成的呢? 在我们很小的时候,无论我们微笑还是哭闹,父母都会及时回应我们。我们和母亲稳定的依恋关系,让我们觉得世界很安全,而我们自己很重要。这种无条件的积极关爱就是自尊的来源。 但是当父母的关爱逐渐附加条件,比如,如果你哭闹,如果你没和叔叔阿姨打招呼,如果你没考好成绩,父母就不爱你们。我说的并不是那种善意假装的“不爱”,而是有些父母会表现出来的真实的失望和疏远。这些孩子听话是听话了,但他们会逐渐习得这样的信念:如果我要得到父母的爱,一定要做成什么事,只有这样,我才会有价值。而如果父母的要求总是很难做到,久而久之,他们就会发展出讨好型人格。 这些讨好型人格也会有很多助人行为。大部分时候,我们都倡导先人后己,助人,尤其是牺牲自己的助人行为,是被广泛赞扬的。但也有一些助人行为,总让人感觉哪里不对。比如前几年有位歌手,帮助很多上不起学的贫困儿童读书,这本来是件好事,可是他为了做这件事,弄得自己家徒四壁,到处借钱,甚至给别人下跪来求善款,最后因为自己没钱治病去世了。这样的助人行为并不让我们觉得肃然起敬想要见贤思齐,反而有些别扭。 佛教的某些经典中,爱己是要排在爱人之前的,利己不利人是要优于利人不利己。比如法句经就说,无论利益他人之事何等重大,不要因此牺牲自己的福利;要了解自己真正的福利,并用心实现它。(法句经,坦尼沙罗尊者英译)。 这其实也好理解,我们爱自己,才能推己及人。我们自己有余了,才能给别人。尤其不应该为同等的,或者别人更小的福利来牺牲自己更大的福利。 那些自我价值感低的人,容易发展出讨好型人格,认为自己的价值都有赖于别人的肯定,他们会有很多过度的助人行为。但也有一些人,在帮助别人的时候并不是那么自愿的。他们甚至会厌恶后悔自己的付出,甚至在心里嘀咕:“我这何苦呢,我遇到什么事,这小子可不会这么帮我。”可下次遇到了类似的请求,他们仍然很难拒绝。 对于那些“认为自己不重要的人”,真实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拒绝别人是一件很需要勇气的事情。有些人觉得,跟别人保持合适的边界,判断什么时候该帮助什么时候该拒绝太累,所以要么干脆来者不拒,成了付出却得不到回报的老好人,要么干脆当孤家寡人,直接远离人群,既不接受帮助也不帮助他人。 反之,如果你正视自己的价值,不断提高自己,从而肯定自己。认识到对于亲人朋友来说你是重要的;对于工作团队来说你是有价值的;对于你自己来说更是无可替代的重要且唯一的存在。然后,当你觉得自己重要了,对于该不该帮别人,该帮到什么程度,也就容易判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