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现行的婚姻制度,越来越失去其保障功能。律法规定得越细致,约束得反倒越无力。 婚前协议、婚后财产……各种斤斤计较地算计,婚姻变成了一纸合同,早已失去了你我20多岁时对于婚恋的浪漫期许。 仿佛进入婚姻的唯一目的,就是对抗未来生活里会发生的变故和风险。贫穷困苦、生老病死时能得一人不离不弃,但这种境况,恰恰是法律最难约束的困境,因为离婚比结婚,更加容易。 律法规定得再细,也阻挠不了劈腿;道德捆绑得再紧,也消灭不了背弃。 现代人常常忘了初衷——婚姻,不过是给我们的爱情,一个更好的名分,一个获得所有人承认和祝福的契机。 我天真而固执地希望,婚姻于我,是——结不结婚都有爱情,这爱情,不因为结婚增,也不因为结婚减。 二 所以,在碰到对的那个人,碰到可以为之全身心投入付出的那段感情之前,我不愿意去尝试婚姻。 我相信爱情,却也质疑婚姻。它比爱复杂,也比爱艰难,需要太多地投入去维系,却不一定能从中得到比爱更多的东西。 对于婚姻,我只相信一点,有爱的婚姻不一定天长地久,但无爱的“坟墓”一定是鬼见愁。 不是不愿意带着亲友的好意去“相亲”,也不是不期待在最美好的年华就遇见生命中的真命天子,但造化往往弄人,好事总需多磨。即便是同样的人,在不同的时间碰到,也可能造就不同的结果。爱情这个东西太玄妙,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不能少。 面对幸福,我愿意耐下性子,慢慢追寻。 如果可以,我多么希望,这样的“慢节奏”也能得到家人的支持和鼓励。而不是因为三姑六婆、小区大妈的碎语攀比和热切好奇,而将这莫名的社会压力层层传递,最后像块大石,压在父母的心头,碾碎了家之于我的那一方舒适和惬意。 如此,我宁愿是父母眼里那永远长不大的姑娘,承欢膝下,无忧虑,无愁怖。 请相信,隔壁家的姑娘嫁了个高富帅,隔壁隔壁家的丫头钓了个金龟婿,这些,真和我没有半毛钱关系。 爱是幸福的,可拥有爱的自由才是真正的幸福。 既然已沦为“大龄剩斗士”“落魄单身狗”,且容我坚守己心,不受外物所扰,在这场为自由而爱作抗争的战役中,我不知道别人会如何行事,至于我,不自由,毋宁死。 三 听起来很理想主义?是呀,现实都还没怎么打击我,怎么能这么轻易低头呢? 不战而败,莫名被人屈兵,倘若将来老朽,回想起来才真正是一生的耻辱。 父亲总是说,早知你如今这般顽固,当初就不应该支持你读那么多书,翅膀变得那么硬,飞得那么远,如今想拉回来再放到手掌心,都心余而力不足。你看你看,隔壁家那个初中毕业的姑娘,二胎都已经能走路…… 恭喜她,20岁时就能遇到自己想要的人。 可是请务必相信,人生的每个阶段,或者转角,遇到他,都会是不同的风景。 20岁时,我愿意全身心地享受梦想和爱情的洗礼,却不敢贸贸然进入一段婚姻,忧愁烦恼于每一日的鸡毛蒜皮。 30岁时,若是能遇到那个对的人,便感谢上天恩赐,身心俱熟,我相信,此时走入婚姻,错误率也会大大降低。 当然,如果还是没有,40岁也不着急,那时遇到的另一半,爱的铁定不是我已渐逝的容颜,我相信他会是我灵性上的真正伴侣。 说穿了,再理智的女战士,也还是感性的动物。面对无感的人假装欢喜,任凭你是奥斯卡影后,也逃不过自己内心的真正声音,被现实戳穿,只是迟早的事情。 女人可以在职场上忘却性别冲锋陷阵、可以为了上司的蛮横无理而装傻哑忍、可以因客户的刁难而一次次屈就自己……但夜深人静也可以一遍遍地武装自己,于生命中,这些不过是一时过客——对客人,忍一忍,可以。 真正唯一不能屈就的,是要陪伴一生的那个人。那——再也不是幼时冬天父母逼迫我们穿上的秋裤,喜欢了拿出来暖一暖,不喜欢时可以折叠到衣柜里压箱底。 所以,请再给我一点点时间,让我去寻觅那真正对的人,这一生,唯枕边人不可屈就。 要始终相信,对的人,会等你在下一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