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拖着墨绿的皮箱,在寒气中走出机场,地上的积雪清清亮亮。我决定结束流浪,开始按部就班的生活。 5月,第一次见你。我K歌到疲惫,靠在你的肩膀上,把“轴”字描在你的掌心里。你送我回家,牵手走那一段安静的路途。 上次见面,我们站在街边等出租车。我的手那么默契地滑进你的手里,清晰地听到心里传来的叹息。我们照例并排坐着。你一定没意识到,这是第一次,在车上,你主动伸出手,把我的手攥在掌心里。就因为这件小事,我把脸扭向车窗,对着飞驰而过的城市风物,偷偷笑了。 你同样不知道,只是一次寻常的晚餐,我就暗暗积攒了那么多细节——我问:“你有酒窝吗?”你说:“没有啊。”然后你从对面伸手过来,手指点在我的脸颊上,说:“你这儿有一个酒窝啊。”我抬头望向你,你笑着,手指还停在我的脸上,触觉温软。你提到你的一个朋友,说:“要是我们结合了,我一定介绍你们认识。” “结合”——我还是暗自打了一个激灵。即使早明白自己不该纠结在你脱口而出的戏言里,可还是欢喜了。 去火车站的途中,一路堵车。你不会知道我有多忐忑。我怕你见了我,并不高兴,反怪我添乱;又怕你琐事缠身,并不希望我看见你的窘态。我还想,如果你的家人来送你,我远远看见,就原路折回,只当是没有走这一趟,决不叨扰你的生活。是的,我连见面时的呼吸也反复练习,我连伪装成不知你这一趟经历了多少波折的话语和表情也排练停当。把站台票衔在嘴里,冲进候车厅,抱紧黑色背包,攥着手机,一遍遍在人群中找你。 跑向软卧候车室的时候,手机蜂鸣,高跟鞋嗒嗒嗒一路脆响,我已经耽搁了40分钟,内心惶恐。终于站在候车室的玻璃门前向里张望,按掉电话,回头就看见你。看见你,那一瞬间,我听见坚冰坍塌的声响,远远传过来;好像在无边的黑暗里,终于摸到一面墙壁。 你笑了,拉着我的手。好吧,我又暗暗记下:这又是第一次,在白天,在人声鼎沸的地方,你拉了我的手,旁若无人。该说些什么呢,我说我害羞了,你一定笑我,一定不信。可是,是的,我害羞了。即使只是因为你在候车室里一直拉着我的手,把包里的东西七七八八地展示给我看;即使只是因为你把我带来的益达欣然地塞进了行囊里,又把你妈妈给你带的牛奶塞给了我;只是因为我们一起走向对面的书报亭的时候,你一直没有放开我的手……我就初恋一样脸红心跳起来。 我没听到检票的广播声。所以你把检票口指给我看的时候,我还是懵懂辨不清方向。可是你突然就俯下身,亲了我的脸颊,说:“我走啦。”那么快,又那么慢,闪电一般,让我呆立在原地说不出一句话。直到你再折回来,带着仿佛要把我撞倒的力量走近我,重复了那句说过无数次的话:“哥哥回来带馍给你吃。”我多恨自己居然不懂得挪动双脚上前紧紧地抱你一下。那一刻的我,多不像我呀。 我多想瞬间就成了日常的模样,像之前跑来送你一样决断,像任何一次跟你斗嘴一样神气活现……可是因为你在候车厅门口的一个笑容,因为你留在我掌心的余温,因为你俯身的一个吻,我就只能像17岁的小女孩一样,丢弃所有的清高伪装,无所适从地对你微笑,望着你走远。 我见证了这个命途多舛的假期,心下虽然不舍,可见你释然,竟比自己休假还高兴。终于,你回身高举车票向我告别,神采飞扬。我还是站在那儿,直到连你的剪影也不见了,才走出候车厅,走下静默昏暗的出站台阶。正午的阳光照过来,我从人群中穿梭而过,红了眼圈。 更早的时候,我以为我只是喜欢跟你在一起的新鲜刺激,我以为我头脑如许清楚,不会再无端陷将进去。然而,在那些黄昏和雨后,你坐在我对面,娓娓述说着你的生活;你微微闭了眼,告诉我:“三儿,我看见你的书出来了……”我已经在自作多情地纠结——有一天我成了别人的妻子,这些话,你又能如此心无芥蒂地对谁说起……我总能背出你在短信里写给我的话:喝多了我也这么想,三儿,我想看到你快乐地活着……三儿,我很好……我感冒了,在喝你买的三个九,味道好像卡布奇诺……我从山东买了些煎饼回来,给你留了一盒…… 我明白,我拼命构筑的堡垒,早就溃败一空。候车的时候,我在手机里记录着什么,你要看,我就躲开。你同样不知道,每见你一次,我就要在手机的备忘录里记下一笔。这一天,在候车大厅,是我们的第二十二次见面……即使言语从来没能将我的情意表达千万分之一,最后,我还是虔诚地写下:亲爱的,愿你否极泰来。 今晚,我收到了你发来报平安的短信,这才从躁郁的两极中脱开身来,打开电脑,写这一篇笨拙的文字。就在此刻,音响里的歌儿一遍遍唱着——“如果没有你没有过去,我不会有伤心;但是有如果,还是要爱你。” 过去在blogbus1的博客叫“月台”。月台,是无法预知的将来,不能回到的过去,和不得不做出的选择。因为车票已在手中,而那个人,已在车窗的另一面。 每天都有千千万万个独处的时刻、千千万万个瞬间,心里满满的都是你。以后的我,该怎么回忆起这个漫长寒冷的冬天里,我深白色的理想。 而与你一起,至少让我拥有了一种从没有过的心得——我不是因为怕寂寞,怕分手,怕一个人生活,才怕失去你。我只是因为怕失去你,才怕失去你。 昨晚短信里发了晏小山的《鹧鸪天》给你,正是朦胧中又梦见你问我些模棱两可的话。我这样回答: 我知道你多讨女人的喜欢。她们喜欢你,因为你的温柔、多情、周到、清俊、才气……但如果你问起我,我要说,我喜欢你,是因为我相信,我们根底上是一样的人。 因此事无巨细,无论你怎么应对,我都不会心生抱怨。这是在我有限的生命视野中尚且没有过的,太懂事,太稳妥,也太冒险的爱。 在梦里,我也直视你的眼睛,那么认真,那么安静。翻了个身,我就醒了。没有等到你的回答。 但我相信有那么一个人,只要能嫁给他,我对生活的要求可以少之又少。那种眉眼中满溢出来的幸福,是“I made it”(我做到了),是“嘿,看,我终于找到他了”。而幸福背后,是从此我们将在彼此的人生中成为最亲切的同袍,并肩披靡,冲锋陷阵。 牵手有拉手与十指相扣的区分。在我之前的任何一任男朋友中,无论相处多久,从没有十指相扣的先例,这的确算是咄咄怪事。 于是,每当跟郭大十指相扣走在街上,我就不免觉得有趣。似乎某一理论曾经试图证明,不觉就会十指相扣的情侣是真正的灵魂伴侣。而另一理论马上与之分庭抗礼:习惯十指相扣的情侣最终都会分手——并列出了汤姆·克鲁斯和妮可·基德曼,迈克尔·杰克逊和猫王的女儿,布拉德·皮特和詹妮弗·安妮斯顿等一系列华丽丽的名单。 今天我又看到一个帖子说同游过厦门(鼓浪屿尤甚)的情侣一定会分手。于是继谭木匠、石头记、女生给男生打围巾这一系列诅咒之后,又多了一个情侣分手的噱头……应景的是,很快就有人说“只是因为情侣本来就很容易分手罢了”。 昨天跟郭大的哥们儿一起吃饭。郭大起身去埋单的时候,他哥们儿悄声跟我说:“赶紧让他跟你结婚哪!”我一愣,想及一两天前刚因为这事儿跟郭大有不大开心的对话甚至对峙。于是打个哈哈,没有回答。他又说:“你得管着他点儿。”我不觉为了这话真的笑出来:“我可管不了他,不管还好点儿,一管更完啦……” 心里就有暖暖的东西升起来,像在雪夜里饮了一樽温酒。 我喜欢善意的相告,不对立不悲观不破釜沉舟的建议。在一起,本身就意味着一种默认和默许——默认他的性情,不做非要改变对方的努力,因为这既徒劳又不够尊重;默许他一定程度的任性和忠于自己。我听惯了那些攻略似的吊诡建议:怎样拴住男人,怎样逼他就范,怎样让他给你花钱、花时间还满心欢喜……即使我相信这都是经验之谈,且真的有无数“先辈”成功过,但这不是我的路数。 爱情,或者感情的大成,难道不该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对对方喜怒哀乐荣耀失意的感同身受? “你得管着他点儿。”这话温暾可人,是对我的劝勉也是对他的关怀,实在可爱得紧。 上午遇见憋屈事,吃了哑巴亏,本来想就算了,可到底意难平,短信给郭大发牢骚。谁知他比我更气愤,两条短信之后打电话来教我如何知耻后勇……我一边安抚他一边忍不住笑,仿佛自己刚刚跌掉的份儿已经一点点回来了。 他字字句句都说到点儿上,即便也猜得到我不会真的破罐子破摔,但从他口中说出来,却比我自己说出来更爽快。他最后安慰了我两句,语气极其温柔,像是哄孩子,我再次大大地受用了。 郭大又发短信来问我昨晚一起买书的事儿,我跟他说刚才影响我心情的始作俑者大概自觉理亏,要请我出去吃午饭,我拒绝了。他回“对,不去”。在这样怀疑自己的时刻任何一句肯定都显得格外重要,又何况来自他——突然心中涌起许多感激,回了一条“有你真好”。眼泪就滴落在键盘上。 今天我们又并肩走在初见那晚的路上。风很有些冷,你话不太多,若有所思。我说:“哎,我们第一次见面就走的这条路啊!”你马上回答“是啊”。我就笑:“好像你真记得似的。”“都在心里呢。”你也笑。 我们没有牵手。初见那晚我们是牵着手的……今天你的笑纹有丝深刻的意思,昭彰在眼角。我一边絮絮叨叨着稿子的事,一边无可无不可地左顾右盼,用余光偷瞟你,克制着自己出口询问你的近况。一条路很快也就走完了。 在路边拦车的时候我回头望向你,而你正盯着手机找一个电话号码。奇怪的是,我像对孩子一样心疼你、惦记你,却又那么依赖你给我的心灵支撑。这两种情绪本来该是相悖的,不是吗? 你之于我,是一个分身,对你好,也就是对我自己好。我从不必耗费心神就能感知你的心绪。 你写下的每一个字,说出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每一次短暂的沉默或漫长的消失,我都心安理得地悦纳下来……有一天我爱上了你,这一事实早已不可改变。 今天,又走在这条路上的时候,我突然仿佛感知到你一直以来捉摸不定的爱意——闪着玉一般的温润光芒。 一年就快过去,初见那晚的你我,大概不曾料到,以后我们还会走在这条路上,如许平和,如许默契。这是一种升华吗?我简直有点儿沉醉了。 能一直在一起嬉笑怒骂,闲聊扯皮,让日子如水流去,就是最大的两不相负——在学人书店的椅子上,你向我讨巧克力吃,欢喜得像个孩子。郭大先生,你一定不知道,那一刻,我已爱你到无以复加。 两个人在一起,是一种恩情 我很享受不需要多说话也彼此明白和疼惜的氛围,哪怕是戏谑,哪怕是抱怨。 有时候跟郭大在一起,譬如在出租车后座上,他常常耍赖不想送我到楼门口,可“那段路也不黑吧”刚出口,我就直接回道:“少废话!”之后我就忍不住笑,他也笑,就这么一直笑到我家楼下,他懒洋洋地下车再送我一程。 仿佛我心底有一块缺口,只有他能为我填上。而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我一度已经放弃了,以为不会存在这样一个人——常常是我建构出一个偶像来,而真正相处,就很快失望;只有目前的这段感情,是我越了解你,就越舍不得。 是他第一次让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其实是一种恩情。 恩情,是我本能地就想对你好,而从不去忧虑你会不会不了解我的付出,会不会辜负我,会不会以为一切都理所应当。仿佛一切可能发生的误会和过失,都预先被原谅了。 你我永远不会反目成仇,也不会在彼此的世界里蒸发。在对对方的付出中,获得一种比为自己做事更踏实的自足——这已经无关值得或不值得。 是的,比亲密更贴切,林林总总的细节和话语之上的一种情感,恩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