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肚当说: 我喜欢她她不喜欢我。有非常用心对她,她接受。总之备胎中备胎一枚。第一次对一个人说喜欢,觉得说了,一生都对这个人有责任,对她好的责任。遇到一个人生转折点,想为她留下,她沉默拒绝。但难死心,觉得自己是多比(“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小精灵),要主人一只袜子才能自由,这只袜子是她说“你滚吧”。糟了,我都不知我要咨询什么了。 ~~~~~我是一喝咖啡就心跳加速气喘急躁的分割线~~~~~ 烧肚当同学: 你好。 我记得有个姑娘写信给陈幻,说自己对一男的仁至义尽,男的在外地出差缺床伴了,自己都毫不犹豫打个波音的飞去陪他。这么千里送了,男的还是不愿意和他女朋友分手,还是不愿意和自己在一起。问咋回事。陈幻说哎呀我说姑娘你别,你这么随叫随到,还随得这么热情,都不要求报销机票的,那男的道德再高尚,也会觉得你只是个送外卖的呀。 你现在的情况和这位写信的姑娘差不多。你那么热情洋溢地甘于当人家备胎,人家也只会把你当成一个合格的轮胎。一枚轮胎哪里有资格问主人今天开车到底是去哪儿玩?所以人家姑娘要约会约会,要遛弯遛弯,你只能吭哧吭哧被人家磨着滚。要命的是,许多备胎坚持认为:自己再苦熬一下再多磨三千公里,就有资格滚上婚床了。这种爱情劳模心态要不得。劳模最好的结果,还是继续当劳模修水管,顶天了跟国家主席握握手,但永远当不上国家主席。同样备胎最好最好的下场,也就是高级轮胎店。 那姑娘不会良心发现叫你滚,因为她要是有良心就不会让你当备胎了。当然,她更不会良心发现爱上你,因为她要是真爱你,哪里舍得让你当备胎。为她好也为你好,自己退了吧。 另外,我觉得你的恋爱观很悲壮,但缺乏逻辑。没有任何逻辑指明“第一次对一个人说喜欢”,就得“一生都对这个人有责任,对她好的责任”。你要是搞大人家肚子,你可能对人家有责任。你要是杀了人家全家,那你多半对人家一辈子有责任。因为在这两种情况里,人家的利益因你受损,所以你得负责。但你喜欢上谁,实在没什么理由非得跟责任挂钩。除非你承认你喜欢上谁谁就得倒霉受损。现在看来,这姑娘不仅没受损,很可能还得利不少……所以大可不必了。 如果你非要强调,这是你“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你就是要对人家好一辈子。那我觉得更不必。因为根据我经验,大部分人第一次喜欢上的,都是人渣、怪咖、骗子、自私鬼、傻、混蛋之流。对这种人好就是对世界不公。照你的描述来看,你喜欢的这姑娘有这个苗头,所以还是算了吧。 祝秋天吃饱。 Dais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