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遇见一个很喜欢的人,要不要追? " 这或许是很多人都纠结过的问题吧。有人会痛快地说: " 追啊。 " 也有人会因为胆怯而退缩,从此错过。 当然了,我们都知道 " 追 " 是最及时、最简单的办法,但却也是最慢、最笨拙的办法。 因为一旦说到 " 追 " 这个字,就自然而然地存在一个大前提:这个人不喜欢我。所以就算你追得再慌张、再努力,他也不会停下脚步来等你。 一份青涩的喜欢,需要的只是单方面的讨好,但一段持久的关系,需要的是双向的吸引。 你一定也这样喜欢过一个人吧。 总是主动联系他,洗澡、上厕所都拿着手机,生怕怠慢了他回复的消息;总是忍不住想了解他,把关于他的一切烂熟于心,好在必要的时候表现自己;总是尽力把自己装扮成他喜欢的样子,不过是为了求得多一点点的关注。 追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像是一个人的战争,你在这里惊慌失措,而他却无动于衷。 认识他是在大学实习那年,上下电梯,两个人互相堵住了对方的去路。我抬眼看见一个单眼皮的男孩,当时就想,一定要加到他的微信。 壮着胆子,跟上了电梯,拍拍他的肩膀,掏出了二维码。回家的路上,我就开始给他发消息,之后的几天频繁如此。 我打听到他的公司在我楼下,几次三番约他出来,他都用各种理由百般推脱。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很清醒,是我先喜欢的,所以我必须主动,不是都说直接的女孩最讨喜吗? 但也就是因为这么一点点喜欢,把我弄得狼狈不堪。 我知道他每天早晨都要喝咖啡,所以9点之前就会把一杯美式悄悄放到他桌上。我知道他健身控制体重,所以经常在家给他做好三明治,要他到公司找我拿。 可是不管怎样,他依旧保持着普通朋友的礼貌,你给我发消息,我就回复一下;你送我点东西,我装模作样地客气一下。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直到有一天,我看见他发了一张照片,照片里一桌子菜,却只有两副碗筷,旁边放了一个套着浅粉色手机壳的手机。 哪怕没有配一点文字,我也窥得见这张照片背后的意思。从这之后,类似的照片接二连三,我才惊觉,原来所有的喜欢都是我自己的独角戏。 图片 或许很多人都误以为爱人是追来的,喜欢就是一味的讨好,就是单方面把所有注意力都聚焦在对方身上,却从来都没有关注过自己。 而这种做法换来的,也只有对方的忽视,还有那份 " 你我本无缘,全靠我硬撑 " 的心酸。 即便再喜欢,我们都不得不承认成年人的爱情中,存在着某种权力关系。那个先开口说喜欢的人,先患得患失的人,先忍不住心动的人,总与卑微画着等号。 我在知乎上看过一个话题:因为感动而在一起的人,后来都怎么样了?前面几个高赞回答都说:分手了。 有一个人在评论里道出了分手的原因:因为感动只是一种情绪,而在一起需要的是一种感情,而非情绪。 感动可以是针对很多人的,今天你来追,他可以感动,明天换个人这样追,他依旧会感动。 一个人的情绪总是瞬息万变,所有的感动,只是建立在你无条件的付出上,当有一天你追得累了,停下了步伐,那么对方的感动也就不复存在了。 " 喜欢 " 这件事,很像你在一个偌大的商场里挑衣服,在你还没遇见你喜欢的款式时,你并不清楚它长什么样子。 可是忽然出现一个销售员,疯狂地向你推荐一条蓝色的连衣裙,起初你并不觉得这条裙子合适,可是架不住销售员对你止不住的赞美。 你开始怀疑,开始动摇,想着也许我穿上这条裙子真的很好看,于是你买下它。可是拿回家之后,没有了销售员的洗脑,你才发现这条连衣裙一点都不适合自己,而它最后的归宿只能是被塞在衣柜最阴暗的角落里。 而那个被单方面讨好的伴侣也是如此,当你的付出枯竭时,当你的脚步放缓时,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喜欢和感动从来都不一样,喜欢总是带有一种不由分说、不讲道理的吸引。 日剧《四重奏》里有一句话: " 表白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成年人要做的是诱惑。 " 是啊,成年人与其用表白去讨好,不如不遗余力地让自己变好。 我想起《董小姐》这首歌里的一句歌词: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董小姐。 你这里没有他想要的东西,所以他不会为你在这里停驻扎营,这是多么简单的道理。我们永远不该去追一匹野马,而是要用追马的时间种草,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自会有骏马任你挑选。 爱情不是你明目张胆盯着他看,他却无动于衷,而是你们两个人明明面对面,却互相悄悄看对方,眼神闪躲。爱情也不是为了追逐一个咫尺天涯的人而跌跌撞撞,而是和那个愿意与自己双向奔赴的人比肩而立。 傅首尔曾经说: " 在择偶这个问题上,要想自己为了匹配别人应该怎么样,这才是正确的择偶观。 " 所以啊,在还没遇见那个命中注定的人之前,一定要让自己变得更好。当某天遇见那个命中注定的人时,你可以大方告诉自己:我很值得。要知道,你值得拥有那份双向奔赴的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