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我跟男朋友是大学就在一起了,感情一直很好,也没有打算分开。可是毕业以后进入社会,我们之间的矛盾慢慢多了起来,说不清楚都是因为什么,总之一些日常的琐碎小事都能让我们冷战好几天,可能性格所致吧。 后来我们一起住的房子到期,房东把房子卖了,让我们搬走,他说我们性格不太合适,暂时还是分开吧,别住在一起了。我其实当时还挺同意的,小别胜新婚,暂时分开对我们俩的关系还是有好处的。 但分开住的第一个月,我就发现我大姨妈没来,不准时倒是也有可能,可拖延了15天还是没来,就去医院偷偷做了个检查,还跟医生说自己已婚。 医生告诉我不能轻易打胎,尤其第一次怀孕,否则以后会导致习惯性流产。我特别慌张害怕,如果不打掉孩子,孩子的爸爸会接受吗?也不敢告诉我爸妈,他们肯定会打死我的。 回信: ♣孩子是他的,是你们住在一起时候共同的产物。所以他有责任认这个孩子。 ♣你就直接告诉他你怀孕了,你们之间肯定还有感情在,否则他也不会说暂时分开,他也在给自己留了后路。 ♣别有打掉孩子这种想法,就像医生说的,对孩子的不负责更是对你自己身体的不负责,未来有可能会影响你的婚姻。 ♣至于你爸妈那边,一定得让他们知道,没有哪对父母不希望自己孩子好的,就算一时生气,有个真心爱你的男人他们也就放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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