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为什么连理由都不给的分手最伤人?” 我答:“因为死无对证,死得不明不白。这种死法最令人死不瞑目。” 世上最难以接受的分手理由,就是没有理由。 很多时候,我们为什么一直耿耿于怀?不是因为那段感情最刻骨铭心,也不一定因为那个人对你最好,只是因为那段关系最后不了了之,到现在连死因为何,依然成谜,才特别难忘而已。 说法很重要。我们总是很想从对方口中得到一个说法。不管自己猜得如何准确,推理得如何周密,要是对方没有亲口说出原因,承认你的看法,再有说服力的原因,都不过是推测,都依然未能盖棺定论。 为了这个让自己心息的答案,很多人甚至牺牲了更多,浪费更多的时间心力,锲而不舍,只为套出一个让自己心死的答案。 我们往往早已忘了最初教我们心动的理由,却依然无法忘却最后难以甘心的答案。 也许说穿了,只是气不过。你气不过为什么当时那么尽心尽力去爱一个人,最后也只会落得无可奉告、不了了之的下场。只因在你的理解里,只有那些阿猪阿狗,才会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随便打发掉,连敷衍搪塞的借口都懒得去想,就一脚踹开。 冤魂之所以流连尘世,不愿投胎,是因为死得冤枉。情人之所以忘不了过去,拒绝新生,是因为被撇得冤枉。也许不愿交代分手原因的当事人不过是欠缺勇气,欠缺承认与坦白的勇气。正如刘若英《勇敢》里所写:只要你一句答案肯定,我的爱与牺牲,才有了应有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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