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熊 这周重温了一遍《傲慢与偏见》。 在看书评区的时候,还看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如果书里的四个男人放到现实中,你最想嫁哪个? 下面的评论毫无疑问都是达西和宾利,威克姆根本没有被人提起过,至于柯林斯,是被吐槽的那个。 I 书中柯林斯是个体态笨拙又自命不凡的男人,同时也将傲慢和自负的性格体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他被吐槽地最多地方大概就是他向伊丽莎白求婚的事情了。 两个人不过是一起吃了几顿饭,跳了两支舞,他就觉得自己能够看上伊丽莎白对她来说是一种荣幸。 在被伊丽莎白多次拒绝后, 柯林斯仍旧认为她是欲擒故纵。 在他眼里,自己有丰厚的家产和令人尊敬的社会地位。 而以伊丽莎白的条件,是完全没有理由拒绝他的。 看到书中这个情节时,我想这种自我感觉未免也太良好了点。 不管是作为旁观者还是将自己代入伊丽莎白的视角,遇到这样的柯林斯先生,只想着赶紧说再见。 毕竟是求婚啊,多少带点诚意来吧,才认识不久,恋爱都没谈过,就想谈人生大事? 简·奥斯汀把柯林斯塑造得鲜活生动,大概是因为在现实中,我们每个人身边都有这样的人吧。 喜欢一个人就想争分夺秒的追到,但又不愿意多花心思和时间,只盼着表个白对方就答应了。 白日做梦吧。 II 想起前段时间好友柠檬也曾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她是在一次活动中认识了“喜欢”她的男生。 在活动中两个人初步接触合作,尚且算是愉快,因此之后他们也出去吃了几次饭,看了两场电影。 本来以为两个人还会有后续的发展,他们却突然不联系了。 一直到前几天和柠檬逛街的时候接到男生的电话却气冲冲的挂了之后,我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原来他们在吃了几次饭以后,对方就跟她表白了,柠檬只是把对方当朋友,就表示了感谢和拒绝。 上一秒融洽的气氛立马就变了,他说:“你不喜欢我,答应和我出来吃饭干嘛?” 柠檬彻底被他的逻辑打败。 答应和他吃个饭就是喜欢了? 那她喜欢过的人根本数不过来了。 他坚持认为柠檬是喜欢她的,并且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不断的打电话问她考虑的怎样了。 就算柠檬每次都拒绝,他还是自顾自的表白。 最后一次,他说:“你明明喜欢我,架子还摆的这么大,那我也不稀罕你了。” “以后你再别想找到和我一样喜欢你的了。” 柠檬和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又好气又好笑,但其实无论谁碰到这种情况,都会觉得无语吧。 如果他能把表白时锲而不舍的精神用在追求柠檬上,那故事的结局可能又不一样了。 当然,这是在不考虑他谜之自信的情况下做出的结论。 III 其实我身边也有几对认识一两个月就在一起的情侣,他们也是真的很喜欢对方了。 我问过他们为什么这么快就在一起的问题,答案中都无法排除两点: 互相喜欢和勇于表达。 但勇于表白是主观条件,互相喜欢是客观前提。 只有当两个人互相喜欢时,一方的用于表白才有意义。 这世界上存在一见钟情,也存在闪电结婚一直走到了白头。 不过大多数普通人的感情,还停留在你喜欢她,她对你没有感觉的阶段上。 根本没有办法做到在短时间内就接受一个人。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我们希望什么都快。 但对于爱情,我们还是希望慢慢来,不管是互相喜欢,还是去追求一个人。 虽然快餐很好吃,却没有营养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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