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杨先生有一篇文章叫《俏伶伶抖着》,听名字就知道是老先生在赞美同时揶揄穿高跟鞋的女人,原文说:“一个女人,如果有一双使玉腿俏伶伶抖着的高跟鞋,又有一头乌黑光亮、日新月异的头发,虽不叫男人发疯,不可得也。”——男人看了估计很解气,我看了也笑得前仰后合。 现在,拿出你写字台上的尺子,一起把我们的高跟鞋量一量: 2—4cm跟,我个人不主张的一个高度,虽然是最舒服的高度。有一次在香港和Celine的前任设计师Ivana(那一年她32岁,即被选中执掌这个法国经典品牌)聊天,Ivana说得精辟:要么干脆穿平跟鞋,比如赫本鞋(准确地讲,叫Audrey鞋,当年赫本很喜欢的像芭蕾舞鞋一样的平跟鞋,后来Ferragamo就把此款鞋以赫本名字命名,到现在每季还在更新不同材质的Audrey鞋),也很女人!就烦那2—3cm的高跟鞋,高不高,低不低,脚该受的罪也受了,女人味道也没穿出来! 5cm跟,已经足够把你的小腿拉长,也是很容易适应的一个高度!如果你刚开始尝试穿高跟鞋,5cm是一个很容易让你接受的高度,而如果你的工作不是要每小时走来走去的话,5cm是很容易穿进办公室的。7cm跟,party上穿可以完美地搭配小礼服,将身高有效地视觉拉长,第一次穿在屋里先走两圈,相信我,7cm还是一个我们的身体可以承受的高度,一点儿不难;如果是在办公室里穿,建议选择圆头款,若是尖头款,撑着上班一天,很需要些脚力。 10cm跟,是现在各大品牌很流行的一个高度,如果到上海西康路或北京三里屯今年新开的Christian Louboutin专卖店看看,满眼都是10cm跟的漂亮死了的高跟鞋。必须诚实地说,10cm和舒服两个字没有关系,和性感倒是有很大瓜葛。那种颜色亮翠、带着水晶、绑着蝴蝶而鞋跟又细如锥的10cm高跟鞋,都是让女人在鞋店里流连忘返的款式。穿一条再普通不过的黑裙子,配上这样一双高跟鞋,镜子前一站,觉得自己就是女王了! 11—12cm跟,这是Sergio Rossi、Manolo、Roger Vivier 以及Jimmy Choo 等高跟鞋品牌经常尝试的一个高度,我在Manolo的店里试过一双,美死,只是30分钟不到,腰就要断,只能迈着小碎步走短短的路,实在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高”——只有那种不需要走来走去的派对,才可以勉强应付。 12—14cm跟,这是红底鞋Christian Louboutin很爱的高度,不少女明星都是踩着红底鞋被有力地拔了高走向红地毯的,我也尝试过,美是美的,只是相当惊险。私下里叹气:做明星也是不易的。 中国古话说,脚下没鞋穷半截,话糙理不糙。Marc Jacobs就说,全身最值得花钱的地方是脚,尤其是我们的钱有限的时候,更应该把有限的钱最大程度地投资在鞋上;而老帅哥设计师Tom Ford说:不穿高跟鞋的女人何言性感呢! 都知道《欲望都市》中的Carrie是鞋的狂热购买者,贷款买房的时候拿不出钱来却可以拿出100双Manolo(最便宜的Manolo也要300金一双吧)!她那个程度稍稍有点过,但是出发点我是赞成的,同时我也无比佩服她至少在电视剧里都是穿着10cm的细高跟和女友约会血拼;在现实生活中,她临产前一天还去给Manolo的新闻发布会捧场,穿着一双10cm的华美的鞋;刚生了宝宝三天,从医院出来的时候,脚下也是一双7cm的Manolo!虽然可能是因为人家的个儿本来不够高,要顾及媒体形象,但也很有点为了高跟鞋大无畏的精神了! 高跟鞋,跟不在高,有型则灵。虽然平底鞋有平底鞋的风范,但是生为女人,不要轻易放弃尝试高跟鞋,踩着高跟看世界,世界在我们眼里的高度和角度是不一样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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