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作家沃兹基最近在微博上留下了一个选择题: 追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和被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追,哪一个更痛苦? 我先摘录评论里的观点给大家思考下: 第一个是痛苦,第二个只是烦。 @Hastaluego_baby 当然是后者,前者一点都不痛苦啊,喜欢一个人,他给我点个赞都超幸福。 @小小V姐姐 不谈行动只谈情的话,哪个都不痛苦。什么是我想你呢,是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什么是你想我呢,是春风拂过江南柳,一夜东风一夜深。 @五筆生花 其实这都不算痛苦,痛苦的是没有想追的人,也没被追。 @LeslieCheung_yy 其实这条是说,想在一线城市买房痛苦,还是在十八线城市买房痛苦。 @大概是皮神 最可怕的是,心里想着不喜欢自己的那个人,并且上杆子倒贴,然后又要弥补空虚接受与不喜欢的人暧昧,然后夹在中间,最后两个都失去。 @LaLa想念爱丁堡 第一个更痛苦。主要是第一个主动权在别人手里,第二个主动权在自己手里。 @端端__ 前者自身易生英雄主义从而产生悲壮感,后者被英雄主义不胜其烦。 @念素娥 跟后者结婚了,一生中犯的最大的一个错误,很痛苦。后悔极了……被“结婚要找爱你的人”这句毒鸡汤给骗了。 @小河君LC 前者,痛并快乐着。后者,感觉就像踩了屎,虽然比喻不太好,但是确实不快乐。我觉得喜欢一个人的根本就是快乐。 @雪儿3326 接下来说说我的看法: 其实我们每个人在恋爱的行动里,都扮演着双重角色,我们追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而对方不喜欢我们,那对他来说,就是在被一个不喜欢的人追。哎呀,我这个逻辑学的那叫一个好啊。 两个人总要有一方先表态,否则你不说我不说,那有情人终成兄妹了。所以该表白就表白别客气,毕竟凛冬已至,找个人暖和被窝还是要的。不是有句话叫:喜欢的人还是要追的,万一对方瞎了眼呢。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追一个人是很开心的一件事,同时在追的过程中为了要赢得对方的喜爱,自己也会变得美好起来。我初中的时候喜欢隔壁班一个女生,一个月省吃俭用给她买了一个笔记本,里面洋洋洒洒写了几首情诗。那时候住校,我半夜三更起床从窗子爬进他们班教室,藏在她抽屉里。第二天才想起来,忘记写自己名字了。 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虽然忘记写名字,但我偷吃了她的饼干啊。在放笔记本的时候因为太饿,我就忍不住吃了她抽屉里的几块饼干。唉,我就说贪吃的人不配拥有爱情。不过这并不妨碍我每天神采奕奕的在她面前出现,她是谜一样的女子,我是风一样爬窗子的男子。 等后来攒够了钱,我写好自己的名字再去爬窗送笔记本,一而再再而三。终于在我不懈的努力下,被晚上值班的老师给抓住了。老师听完我撩妹的心路历程非常感动,用板子打了我的手心二十下,我第一次体会到了:爱,就会痛彻心扉。 理想的情况是,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那感觉简直就是一枝红杏出墙来,对方正好路过,一看,哎吆,不错哦,然后折走了。这个比喻好像哪里不对。 但经常我们会遇到的一个问题是,我们追的人很讨厌自己,这就尴尬了。你所有的示爱举动都会被当做骚扰,你的主动嘘寒问暖都被当做了无聊。这时候最理性的举动是,果断停止。表不表白是自己的事情,接受不接受是别人的事情,法律又没规定,你喜欢人家,人家就必须要喜欢你。否则林志玲早就是我的了。万一对方没有瞎眼,心存份美好即可,不必低三下四丧权辱国。 在所有的爱情故事中,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对方明明不喜欢自己,自己还非要纠缠到底,完全放弃了自己的底线和做人的尊严,你让我改什么都可以,你让我完全失去自我也可以,卑微到你一个冷漠的眼神都足以杀死我所有活下去的勇气。讨好一个喜欢自己的人,可以理解。一直祈求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你是真没见过人啊还是怕自己丑到无人问津啊。 我初中隔壁班的女生到毕业都不喜欢我,我给她送了多少笔记本她都不喜欢我,在那时笔记本是多么贵重的礼物啊!!!而且里面有小虎队的照片!她竟然都没有收,她撕下小虎队的插图保存后,把笔记本全部还给了我。我一气之下都送给了我同桌,没想到我同桌说她接受。你说说这狗血的剧情!不过最后隔壁女生没有接受我,我也没有接受我同桌。贵校好乱啊。 不接受就算了呗,低三下四讨来的爱情,对方一般也不会珍惜。多经历点生活你就明白了,这世界上有很多人,也有很多美好的人,找个自己喜欢的,也喜欢自己的,并不难。你看了我一眼,我就知道你喜欢我,我想了想,我竟然也喜欢你。这才是真正好的爱情,也是真正持久的爱情。 那被人追是个什么样的感受呢?我很少有这种体验,也没多少发言权,我想应该是不喜欢就直说吧,没必要让别人一直对自己好,欠下人情,也耽搁了别人的青春。不爱,就直说,我觉得这是个恋爱的准则。不要像有些人,明明不爱人家,还要故意保持暧昧,让别人下贱的为自己鞍前马后,在我看来,这简直是贱人中的战斗机。 所以追一个人的逻辑概括起来应该是,我喜欢你,所以追你向你表白,如果你也喜欢我,那太好了,我们没羞没臊的相爱吧。如果你不喜欢我,那我再换个姿势追追看,如果你一直不喜欢我,那你把我送的笔记本还给我,我看看能不能接受我同桌。 一个人,一辈子,就那么点爱,别动不动一股脑都用光。 用光了,自己就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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