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了学生借我的一本书,裡面说到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告白,因为告白本身是件弊多的行为。 在我的观点看来,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定不能做的,只是对方是谁,以及你想要达到什么效果罢了。 你们现在想必感到很混乱,因为我以前写过一篇文章(噢!你还以为告白真的有用吗?),教大家不要没事乱告白。 「亚瑟现在到底是要我怎样?到底要告白还是不告白?」哼哼,你心裡现在可能正这么想着,对吧?! 但我今天要说的,是在於更细节部分的告白及原理。 我完全不排斥直接表达好感。表达好感最好的时机,大概在你对於对方的喜欢只有30%的时候。女生和男生定义喜欢的方式其实相差悬殊,男生只要觉得这女生很正、有聊到一点天、感觉有点机会,就会觉得自己喜欢对方;而女生常要等到会吃醋、会想一直见到对方、非常在意对方的一举一动时,才会判定自己喜欢对方。 而通常我们想告白的时候,大概都是像女生一样喜欢的时候。这种时候我们的告白行为,十之八九都是想要确认关係,或是想说「衝一发了啦!要死要活给我个痛快!」然后就死了。 这种逼对方给个答案的告白的确很容易将自己逼入绝境,但也不是要你告白之后说:「现在不用给我答案没关係,等你想清楚再告诉我就好。」女生听到这对话以后,很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想清楚,或是三天后想清楚再拒绝你。 我指的告白是「我只是告诉你,我喜欢你」的模式。除非你真他妈的很惹人厌,否则其实大部分成熟的人们是不会讨厌自己被喜欢的。 曾经有一次,我去接一个女生一起去参加一个活动。我看她当天打扮的蛮漂亮,我就问她:「你干嘛穿成这样?那裡的人你不是都认识吗?」她说:「哦?因为某某某会来啊。」我吓了一跳,说:「蛤?可是你不是不喜欢他吗?」她说:「喔对啊,可是女生如果要见到喜欢自己的人,虽然不喜欢对方,还是会打扮的。」 上述是第一种状况,也就是「虽然我不喜欢你,但也不排斥你的喜欢」,而「你真他妈的惹人厌」我就不多提了。 在自身好感度30%时表示好感,是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状况。30%说白了,要抽身很快,至少绝对比70%来得快(70%往往就真女症了)。而30%时的状态,因为投入程度还不高,所以表达好感时的压迫感也会相对低,更别论我们通常让自己到达70%时已经做了不少蠢事,到达30%时还不会累积那么愚蠢事跡。 当你自然而然地说:「我还蛮喜欢你的啊!」时,女生有九成九不会问你:「是朋友的喜欢还是男女的喜欢?」感谢女人吧!感谢她们总是不喜欢把话说白,但会回家自己想半天的习性吧!她们不问,但回家一定会想,「想」就是一种内部投资,想着想着,喜欢就会自然提升,至少会变得更在意。 至於为什么我认为告白不是绝对不能做的事呢?除了上述我所说的原因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这世界上有些女人,非常没有安全感。 这些女生在我的女性分类中,我将之称为「保护机制型」。这种女生会多方观察一个人,而且为时通常很长,甚至会有像山一样多的废物测验,一关又一关的刷掉追求者们。 这种类型的女生,你如果故弄玄虚、若即若离,搞一些有的没有的小手段,那你就他妈的死定了,多半直接一秒被丢到拉机区裡。 追求这种女生的公式是:好感+诚意x N 而打这种怪的基本配备是:勇气+幽默+时间+精力+毅力+大量的红水或一个法师队友+无限的爱。 如果你不幸喜欢上这种类型的女生,第一个要花时间,而且是很多的时间,第二个是要放弃你渔场裡的所有鱼,第三个是要非常有诚意、不离不弃,就算被虐到吐血也要面带微笑的撑下去、就算每天对着空气传讯息也要坚持住。 最后,要不断地让她知道,你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喜欢她,喜欢到没有她会变成一团灰烬的程度。你不能只有行为表示喜欢,你也必须告诉对方,你也不能只说不做,做要比说得更多更多更多更多。 但更悲剧的是,这个公式没有好感就绝对不会成立,所以不是死缠烂打就有用的。追这种女生要花的时间精力,换算起来,差不多可以让你们交到十二个女朋友了,花个半年一年是基本的。 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让大家了解,真的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定要做或一定不能做的,最终的一切还是必须回归到「对方」跟「你」这两个人的本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