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前任:第一不要见,第二不要贱 这个周末和朋友聚会,一向开朗健谈的V沉默不语,无比深沉的样子。 在我们的追问下,她终于吞吞吐吐地说:“F回来了,约我见面,你们说我去还是不去?” 我们每个人像训练有素似地异口同声地说:“不去!” F是V曾经的男朋友,如今的前男友,对于他们之前的恋情,我们每个人都很清楚,谁叫V平时无比健谈呢?几乎隔段时间就要跟我们汇报一次。 要说起来,他们的故事并不特别,与红尘俗世间的千千万万故事一样,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他们是大学同学,当时V在学校的机房上完网后,忘记退出qq,随后是F使用了那台电脑,见有qq登着,就顺手加了。之后两人聊得很投机,三个月后,就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在大学里度过了很愉快地两年半时间,可是临到毕业时,F的父母要他回去,两人约定,谁也不会老家去,都留下来打拼。 V做到了,坚决拒绝了父母在老家那边托人找好的工作,决定在这个城市慢慢打拼,这个年纪的姑娘,一旦把心给了一个人,那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当时我们劝她,别把自己的后路都堵死,起码先看看男方的态度,但是V什么都听不进去,还为我们质疑F而生了我们的气。 她坚信这份感情,坚信F对她的爱。可是,F却并没有她想像中的坚决。首先,F说父母在老家病了,要回去看看,只是回去看看,马上就会回来。V纵有千般不愿,也不能阻止他去看望生病的父母,虽然我们一致认为这个病生得有些蹊跷。 原本说好只去一个星期,但F去了大半个月还不见回来,V急了,打电话催他回来,后来说如果你父母的病还没好,那我过来陪你,F立刻拒绝了她。当时我们都觉得不妙,但V不相信,在快一个月的时候,F终于回来了,V欣喜若狂,她认为F的回来足以打破我们的担忧,也足以说明两人情比金坚。 作为朋友,我们当然希望她能够修成正果。V沉浸在团聚的喜悦中,但F变得奇奇怪怪,神神秘秘,谜底很快揭开了。F在老家的女朋友找上门来,说已经怀了孩子,希望他尽快回去结婚。 V如遭晴天霹雳,质问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F吞吞吐吐地说,回去后被父母逼着相亲,逼着交往,有一次喝多了就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V痛不欲生,但已爱得太深,她说只要他解决了这些事,她还继续跟他在一起。可是F的态度却暧昧不明,只是说需要时间处理。 这一处理就足足处理了近一年,处理到孩子咕咕落地,处理到对方扯证办了酒席,她才渐渐死了心。 我们按捺住激动,问她到底什么情况,她说两人当初结婚就是被父母逼的,谈不上有多少感情,结婚后一直过地不太好,上个月离了婚,打算到这里来打拼,所以联系了V,想见一见。 彼时,V已经有了新男友,虽然这个男友的具体情况我们不是太清楚,可是毕竟他还没做错过什么。 如今,事情不过才过去两年,这个男人竟然又出现了,而最令我担忧的是,V竟然还问我们她要不要见,以我的经验而言,但凡会问的,多半是会去的,而还愿意去见前任的,通常都会纠缠不清。 所以当V私下里问我意见的时候,我非常严肃、斩钉截铁地告诉她:“面对前任,第一不要见,第二不要贱。” 话说到这份上,我希望她能自己想明白,毕竟我不能天天看着她。 之前也有一位姑娘问我说,因为男朋友劈腿分手,已经快半年了,现在他回来找她,希望能够再见一面,问我应不应该见面,我说的也是这一句话。 前段时间我写过一篇文章《对待前任的正确方式:老死不相往来》,有些姑娘给我留言说,为什么要老死不相往来啊,分手还是可以做朋友的嘛!为什么要这么决绝呢? 在那篇文章里,我说过,除非两个人都没有新感情,那喜欢怎么作就怎么作,毕竟无论怎么继续相互伤害,受灾面积只是两个人而已。 如果双方或者一方已经有了新恋情,我想不出来继续见面的必要和意义。一起缅怀一下往事?细数曾经的甜蜜? 也有一位姑娘可怜兮兮地问我:分手了,我忘不了他,我想去找他,他说过分手后还是朋友,那我去找他没有问题吧? “分手后我们还可以做朋友”,这是一句很熟悉的话,说这话大概有几种场景:我想跟你分手,我已经受不了你了,可是我担心你不肯好好分手,所以我跟你说,我们分手后还可以做朋友,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会像以前一样帮你。 亲爱的,别傻了,在还是男女朋友关系时,人家都厌烦了你,何况是分手后?那只不过是为了分手时体面一点而已,你还真信? 面对这样的情况,累死苦死,也没不要再去看一眼,因为即使“贱贱”地去找了,对方很可能只会很冷淡地拒绝你,所以咱不要犯贱好不好? 第二种情况就是:我知道你跟我分手已是定局,我答应也好,不答应也罢,都改变不了你的决定,所以我退而求其次,说我们还可以做朋友吗?为了分手你违心地答应了。 分手后还可以做朋友吗?也许是两个特别成熟洒脱的人说出来的体面话,但多数情况下是一方还爱着另一方。 我不认为还有继续做朋友的必要,如果说两个人就那么不能分开,那么不能断了联系,那干脆就不要分手,再也没有比男女朋友或夫妻更名正言顺可以联系的关系了,何必要分手,再做朋友呢?其次,世间儿女千千万,和谁不能做朋友呢?为什么非要和前任去做朋友?目的是什么?表示对以前感情的怀念?显示自己重情? 尤其是那种因为对方伤害自己而结束的感情,很不理解那些只要对方稍微流露出一点怀念,就立刻恨不得扑上去的人,难道真的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或者这么多年都在等对方回头来道歉,证明对方当初放开自己是人家瞎了眼?真的一点都不担心再受到第二次伤害? 面对一个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还要去见,还要去听听他怎么说,那就是犯贱。 因为,既然当初你们选择了分手,那必然有不可调和的矛盾,菜馊了就是馊了,感情过了就是过了,再回头去吃馊菜,不怕恶心到自己吗? 尤其是在你有新的恋情的情况下,尊重你现在的生活,尊重那个不知情的恋人,不随便来打扰你,才是一个前任最基本最有品的操守。 被人伤害一次可以说年轻不懂事,但继续给别人伤害自己的机会,那除了犯贱就找不到第二种解释了。 面对前任,只有一种情况下可以见面可以重新开始,那就是曾经的矛盾都已经得到很好的解决,彼此没有新的爱人,现在的心志已经成熟到可以处理未来感情中遇到的问题。
除此之外,面对前任,就只有两个原则了:第一不要见,第二不要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