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上有一个“单纯接触理论”,大致意思是, 人们对跟自己接触频繁的人,会不知不觉地产生更多的好感。 前段时间,一位女作家在自己的微博上公布了“爱的纪律”。她说自己在每天下午三点半必须停止写作,换好漂亮衣服,化好得体的淡妆,熨好所有的衣服,静候丈夫归来。她说:“你要是爱丈夫,就不能吃得走形,不能肌肉松懈,不能面容憔悴,这是爱的纪律。” 这条纪律横空出世,把其他平凡普通的女人们吓了个半死。对要在职场揾食、要在家里擦地、要去超市抢购、要上淘宝秒杀的她们来说,这条纪律简直骇人听闻,一下子把她们都判定为不合格女人。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存权,不难理解她们对这条纪律群起而攻之。但我想,攻击之后,大概每个女人也会在心底战战兢兢一番:我才不需要什么爱的纪律,我相信我足够有魅力不用去做那蠢事……但是等等,我真的那么有魅力吗? 女人的魅力到底是什么呢?一个女人怎样才能更有魅力? 我倒想问,为什么女人对魅力这件事这么热衷呢? 这大概是因为,像身高、体重、腿长、三围、虹膜宽度、眉间距、学历、收入……这些东西都有硬指标,唯有魅力,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说你有你就有,没有也有。 于是,大多数天生资质平平的女人,比方说我,就指着魅力这项不确定因素为自己的人生加分了。只要肯努力,胖女人阿黛尔也能散发出超模吉赛尔邦辰的魅力光彩。魅力是女人永远的励志神话,获得的途径也数不胜数。奥斯汀名作《傲慢与偏见》里,班纳特家唯一相貌不好的四女儿曼丽饱读诗书,钢琴弹得也比其他四个女儿好,显然,她认为出口成章、且能在晚饭后表演歌曲的自己,没准比最漂亮的大女儿简更有魅力,更能得到一位体面绅士的欢心。 大多数女人眼里的魅力,说穿了,就是对优秀男人的吸引力。只是,一个以吸引男人为目的修养自己魅力的女人是注定要失败的,因为,在男人眼里,最有魅力的女人,就是那些对他们不屑一顾的女人。想想爱尔兰诗人叶芝,他终身痴恋的女神毛德•冈拒绝了他的全部五次求婚,他才能为她写下了那首柔情似水的《当你老了》。如果她答应了他呢?如果她不能在每天三点半梳妆停当等待他回家?想都别想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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