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突然滴滴的叫,打开一看: 如果有一天,你走的太倦,只要一转身,我的祝福就在你身边,不管离多远,不管多少年,化这祝福为蓝星点点,闪在晨曦,闪在日暮,直到永远。 来电号码很陌生,落款是东风破。其实我每天都会接收到好几十条来自网络交友中心的号码,没办法,尽情嘲笑我吧,谁叫我空虚。 啊,我想起来了,这个东风破是蓝蓝介绍给我的。蓝蓝是个杂志编辑,几乎24H在线,那天她加班排版兵荒马乱的来不及和我说话,就扔了个号码给我,说是她的同事,特幽默风趣,叫我去骚扰他。 我有种被敷衍的感觉。 没想到我的留言转到了他的手机上面。 我问他为什么叫东风破。 他嘻嘻哈哈的打马虎眼,说车里的CD是放周杰伦的《东风破》,一把吐字不清的嗓音哼得他心软。 于是我叫他老破。破旧的破。 就是这样认识的。而后半个月我去了汉城。 我的电话不能漫游,所以就扔在家里。等我再返回上海的时候,一开机,居然整整十条未读短信,我掐指一算,每天一条,这家伙蛮有毅力的啊。也是无聊,和他重新又勾搭上了。居然越聊越投缘。默契这东西说有就有了。 于是向蓝蓝打探他的生活里的情况。 他是什么样的人,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吃什么口味的饭菜,长的好看吗,高不高?工作怎么样,有没有钱。能问的我都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情节。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都是这副德行吧,没什么出息,想尽千方百计想知道对方多一点。 终于经过漫长的沟通,彼此已经到了很黏糊的境界。人家都是网恋,我们可好,我们是手机短信恋。 每天再忙也会发信息,哪怕输入几个字,这样的交流使我们保持了一种韧性的感情,象块雪白纠缠的棉花糖。 我喜欢上了他。 天气乍暖还寒。我幸福地对我的手机笑。因为他终于主动说,我去上海看你吧。 我觉得我和老破之间已经非常熟悉了。我有预感人群中一眼就可以辨认出他,要知道我们并未交换过照片。 在机场的时候,他飞机提前到了,而我却遇见阴雨,站在路口搭不到的士,好不容易终于坐上一架,却在途中接到他的信息,他已经到了。 那几分钟我想我这一辈子都不会舍得忘记。 我急忙的奔向出口,有个穿黑色牛仔布外套的结实男人,与我擦肩。他整洁而阳刚,嘴角牵着不易察觉的笑,看了我一眼,就一眼。那一眼非常克制。 我与他的眼神片刻的交集,脚步却忘记停,哪里不对?感觉很微妙。于是边走边拨通他的号码,电话通,却没人应,蓦地我转回头,看见他站我背后几步远的地方朝我呵呵的笑。 这个死人头。 我们就那样相互微笑打量着。是的,他不好看,这也是他坚持不肯见面之前曝光的原因。我是成年人,一般成年人对生活的要求都不高,我觉得男人嘛,皮相真的不是那么重要,只要五官端正,身体没有残疾,为人秉性正直品格清白,我就对付收留了他吧。 更何况他相貌虽然普通,但是为人风趣幽默,最重要的是他可以让我笑。一路上我都被他逗的笑着弯下腰,眼里闪烁着亮晶晶的水花。 我的厨房纤尘不染。因为我基本吃泡面。还是碗装的那种,连洗碗这样的麻烦事情都免了,又省水。 他向我卖弄他煮的东西如何如何好吃。说的我直吞口水。一把拽过他的胳臂,走吧,老破,咱们去吃鱼头火锅。 好不容易把地主迎接来了,我要改善生活! 老破在我吃的最高兴的时候邀请我明天陪他出差去杭州。 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吃人家的嘴短呀。 这可是值得反思的,我被他下了蛊了。我从前最大的运动就是伸懒腰,我能坐着决不站着,能躺着决不坐的,要多懒有多懒。连下楼梯我都是等电梯。要知道我家住二楼呢。 上海到杭州的火车上,我紧紧依偎在他的肩上。他的肩膀厚而宽,结实安全。非常可靠。前一晚实在太兴奋了,聊到天亮。争先恐后的讲述着自己的往事,琐碎而甜蜜。我和老破并肩站在窗子前,他抽烟很注意,尽量不让烟雾侵占我的呼吸范围。我闻到烟味就咳。 一点一点看天空从漆黑变得暗蓝,然后灰白到冰蓝,最后白茫茫的一片,终于亮透。 如果,永生永世都可以这样,我陪着他,他也陪着我,看一辈子的日出也不厌倦,那该多好啊。 火车急速地前行,车窗外的油菜花金黄景色迅速地后退。旅途安静而深邃。一切都是那么好。 多么地希望这段旅途没有尽头,永远在路上,他一直让我依靠,就这样吧,就这样天荒地老,我愿意。 等了那么久,终于遇见老破,把手放进他的手心,以爱情的名义,快乐的无以复加。 西湖真美。美的好象画里一样,好象不似真的一般。在西湖边喝龙井,那真是最惬意的事情。 一茶一座里的东西实在太好吃。 老破说我吃东西的时候狼吞虎咽的,一点都不淑女。看见我气鼓鼓地对着他,马上接着说,但是我喜欢。 哈,他说他喜欢。因为喜欢我,便觉得我什么都是好的。 男人就是这样被蒙蔽了眼睛的。 趁他去卫生间的空挡,我发信息给他:老破呀老破,这世上还有谁,能与你鸳鸯戏水比翼双双飞? 他马上回我:天下玉女千千万,老破独爱你一人。 回程,我说我们就扎根在杭州吧。我喜欢这里。 老破搂过我,替我摇起出租车的窗,怕风太潮湿惹我感冒。他真细心,真体贴。 顺手拨开我额前被风吹歪的刘海,摸着我的脸,他说,丫头,你以后就是我的女人了。这次就算我们的蜜月之旅。 路很平,车很稳,而我的心,剧烈的颠簸着。 他说我是他的女人了。那种语气霸道的很。可是我居然眼睛湿起来,象钱塘江涨潮一般汹涌。 如果时光永远停留在那一天,那一秒就好了。 越是喜欢,越是害怕。我害怕我是他的驿站,而他的旅途不停,终点不是我。我只是他沿途的风景。 很爱很爱一个人才会对其忠贞吧。 养成发短信的习惯,于是情话说不出口,觉得肉麻,但是用手指按下的每一个字,都使我愉悦期待。 我发信息给他:我觉得我再也不可能象喜欢你一样喜欢别人了。 老破听完恶狠狠的回:难道你还想像喜欢我一样喜欢别人?告诉你,别想了,没门!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 我的心,柔软的一塌糊涂。 在杭州的事情办的很顺利。他必须要回公司了。我一想到要别离,就心里酸酸的。我说你要着急就从杭州直飞北京吧,我一个人坐火车回上海。 他一把扯我进怀抱,那怎么行。你是我的女人,我不放心你一个人上路。 这样的男人呀,别说叫我跟定他,哪怕叫我上刀山我都愿意。我已经将我的灵魂交与他保管。 直到现在,我都不愿意承认老破已经离开我的事实。 但他的确在上海一别以后,不见了。 他走的那天我没有去送别。我不喜欢机场码头这类地方,不喜欢,因为总是弥漫的离愁别绪。我是个脆弱的人,我看戏看小说最喜欢看大团圆的结局,因为现实难得。 他的机票是晚上的,还有一点时间,我们去吃饭。我坐在对面,他一次一次地往我的碗里布菜。催促我多吃一点,养的白白胖胖的他才有成就感。 万贯家财挥手易,心头至爱怎堪别? 古人说什么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古人真他妈的能扯淡。不在朝朝暮暮在哪里? 我忧伤地看着老破,这个看起来几近完美的男人有了沉默的理由,他知道我在看他,故意不抬头,他的沉默支撑着他内心的强大,用爱和信念温暖着我。 真的不跟我去北京?他问。 我点点头,然后转移视线,不敢和他对视,再摇摇头。 也好,那你乖乖等我,我混好了就来娶你做老婆。快了,现在刚刚起步,我现在的目标就是赚钱养活你。以后咱们有了钱,爱吃大米粥就吃大米粥,爱喝小米粥就喝小米粥,买两碗,喝一碗倒一碗,谁叫咱们有钱啊。 呵。他那么着急出人头地。那么喜欢钱。是啊,谁不喜欢钱。钱多又不咬手。 那你爽约呢。我问。 如果我爽约,那只要一个前提,是我落魄了,我不能叫你跟我一起吃苦。 切,我藐视的斜了他一眼。 他马上绽出笑容。放心吧,我发达了就来接你,你是我的女人。 离恨恰如青草,渐行渐远还生。如果时光倒流,那一天我不会放老破走。生命太短,爱情太美。他在进出租车的那一霎,朝我喊,亲爱的快过来给我亲一口。 我搂着他的脖子荡秋千,直至的士司机按喇叭我才松手。不舍得他走。 看着车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发了个信息给他:一转背,已经想念你。 而我的矜持不允许我随便和他去北京。我怕他看低我,怕他以为我是随便的女人。 老破回到北京之后,只发过一个信息给我。告诉我他已经平安到达。叫我乖乖在家,不许出去鬼混,尤其不要去酒吧买醉,免得被哪个小白脸占了便宜。看看,多么有想象力的老破,多么小心眼的老破。 然后就没有消息了。 已经一个礼拜。我吃不下睡不着,暴瘦。我知道我完蛋了,我陷进去了,我玩真格的了。我已经习惯了老破的存在,他是太阳,我是他种下的向日葵。 他为什么不理我?为什么。难道他只是贪新鲜,他怕我对他痴缠?我越想越混乱。还端着架子,他不打给我,我才不要打给他。 早上去超市买泡面的时候路过那家鱼头火锅店,看见熟悉的靠窗的位置,心里难受的跟刀割一样。那位置我和老破曾经对坐,他还隔着桌子站起来弯下身亲吻过我的脸。 而今他连再见都不肯同我讲一句,就把我踢出局了。 我掏出电话,蹲在人行道上给他打电话。电话不在服务区,盲音嘟嘟的叫。街上人来人往,车如流水马如龙,我把头抵在膝盖上,呼吸困难,悲伤的不能自已却哭不出来。 日渐一日,我明白了,他是成心想把我挖干净,抹干净。他得到我了,我便不值钱了。 我靠。从此他是我的路人甲了,一个路人的电话号码存在我手机里简直多余,一个字,删! 我又恢复到了无所事事的状态。每天上网打游戏,全心全意的投入,可是电脑比人脑厉害,一次又一次重新攻克过不去的关。 后来我都分不清楚,究竟我在玩游戏还是游戏在玩我。 今天凌晨的时候,我们团队成功地攻克了沙巴客,我们老大正在接受万千小卒的朝拜,我调头想去打怪兽。突然掉线了。 重新登陆。QQ自动登陆。我浏览了一眼,看见蓝蓝的头像在亮。 于是和她打招呼,不管怎么说这女人曾经介绍了个凯子不远千里来上海探望过我,虽然昙花一现,那么美丽,再美丽也没有遭遇过蝴蝶。但是我还是蛮亲切的看见她在线,心里暖了一暖。 嗨。女人。我打给她。 嗨,妖精。她回我。 妖的不好,请多指教。我继续调侃。 她回了一个龇牙咧嘴的笑脸。 对了,我灵机一动,问她,喂,你给我拉的那个皮条呢。 什么?她疑惑。 东风破啊。不知道为什么打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分明看见伤口裂开,原来我还没有忘记,原来我还是在乎的。喔,我早离开那家公司了。他破产了。他破产?我彻底糊涂了。怎么回事。我追问。 他是我们的老总啊,他去杭州出差回来以后,他的合伙人携带卷裹他的全部流动资金跑路了,好象出国了。留给他几万册卖不出去的杂志和一堆烂电脑。就这样,我们解散了,我跳槽了。 我的眼睛里突然聚集那么多的雾,电脑屏保暗下去的一刹那,碎裂成行。原来是这样子啊。闭上眼,那些画面又一一浮现。那些有笑有泪的从前。转身好象已经过了很多年,其实不过是几个月的事情。 按下手机里的菜单键,调出老破最初发给我的那条信息:如果有一天,你走的太倦,只要一转身,我的祝福就在你身边,不管离多远,不管多少年,化这祝福为蓝星点点,闪在晨曦,闪在日暮,直到永远。 他已经不在了,我还保存着,手簌簌的抖,想转发给他,我知道也许他永远都看不到,却突然忘记了电话号码。想了半天,最终放弃。哈,曾经倒背如流,以为一辈子不会忘记的号码呀,居然模糊了。 我们就这样弄丢了彼此,阴错阳差的没有了可能。 转身进了卫生间,泼了把冷水在脸上,拧开水龙头到最大声,然后座在马桶上,全心全意的,很放肆的哭了出来。 文:棉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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