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点绛唇 于 2015-6-11 07:18 编辑 知乎 朱炫 谢邀 能追就追,追本身是一种乐趣。 男人是一种具有攻击性的动物,主动权握在手里,就像握着剑柄,尽管会失败,也可能被逐出国境。 但是骑士,你就不想上马跑一跑么。 当然啦,有许多姑娘被你所吸引,她们看见你银光闪闪的铠甲与鬃毛潇洒的骏马,你有皇家徽记的盾牌也有长锋披靡的宝剑,她们会觉得很喜欢。 赞美你,甚至爱上你。 你当然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位姑娘,白头偕老,我想故事的结局也未尝不会美好。 可是,你真的不想上马跑一跑吗,在荒野上,披甲执锐,举着大旗,奔腾过泥土与沼泽,在月光下,在狂风里,只为了追一个女人。 追女人是一件美差。 这个世界有多少事情,能让你尝试着义无反顾呢。 尤其是自己喜欢的姑娘,不论是长发垂肩,还是小腿匀称,不论是有花边,还是窄裙,她走过花圃的时候,你站在一百码开外就浮想联翩。 她当然不会一开始就喜欢你,你需要爬几次围墙,冒着摔死的,被猎犬追逐的风险,递上一朵玫瑰。 她当然还有权力把玫瑰给扔了,说一句,亲爱的,我对你没感觉。 可这种追逐,本身对于男人来说,总该是充满乐趣。 玫瑰丛中荆棘生,这是常理。 求而不得,也多少是宿命。 可我听闻几个最美妙的时刻,总是包含了一句,我答应你。 男人不该是太算计,太精巧的机器,有时候,男人需要一些勇猛和愚钝,需要打开大门,飞马夺人的野劲儿。 可能你不帅,可能你无才,可没有人从出生就宣判你,这个女人你不能追。 女人,人人都可以追,有钱的人,没钱的人,都可以,你不追,你怕追,别人不让你追,说到底还不是你的自尊心作祟。 我这辈子到现在,都对我追过的女人不后悔,虽然结局有时候并不高明,有时候,也有些飞蛾扑火的愚蠢。 可蛾子就是喜欢扑火。 弹指一灭,也有我一瞬的光辉。 更何况我曾经也追到过,那一刻的光芒,是蔷薇园里最好的一滴晨露,是草原上金线勾勒的鬓角,是中庭下樱花一点的绛唇。 我不追,我就无法体会。 虽然这些人都已经走了。 曾经我也问过我自己,问过一些原因。 可我明明穿上了铠甲,银光闪闪,风卷着我的披风,我是多么的希望自己跑上一跑。 既然生下来当了男人。 当然要追。 追吧,女生一定靠追。 在一个你还能风起云涌,一骑当先的年纪。 完 知乎 学博 我身边的一位挺优秀的女生发的朋友圈:到底有多少人到现在还是不明白,人和人之间想要保持长久舒适的关系,靠的是共性和吸引。而不是压迫,捆绑,奉承,和一味的付出以及道德式的自我感动。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45077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