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有一个约五岁的小女孩,父亲是美国人,母亲是台湾人,她所受的教育是西方式的。有清楚的界限,可以表达自我的需求,同时尊重他人。 有一天,她在教会遇见我的二表哥,二表哥在教会和孩子们的关系很好,他很懂陪孩子玩,所以这个小女孩一见到我二表哥,非常开心的跑到他面前,问他说:「我们来玩,好不好?」 我的二表哥因为担任执事的工作,必须要开教会的长执会而无法抽身,所以二表哥回答:「我很想陪你玩,但不行耶!因为我要去开会,等开完会看可不可以陪你玩,好不好?」 小女孩听后,又问了一次:「我们一起玩,好不好?」 二表哥再度表示遗憾与抱歉,但希望开完会如果他们还遇见,就可以陪她玩。 那小女孩听后,说:「真的不行吗?」 二表哥心里不舍拒绝,但因为职责,再度说:「对啊!现在不行。」 小女孩听见后,就挥手说:「好吧!那bye-bye。」没有任何的生闷气,也没有表现出怪罪的表情,或失望的表情。当然,更没有像许多台湾的小孩一样开始哭闹,或是抓着不放。 说穿了,没有任何以情绪来威胁或操控的行为。 二表哥很感慨的说,到底人家是怎么教的,可以把孩子教得如此「懂事」。 我听后,觉得孩子不是「懂事」,而是在他们的家庭文化中,他们可以将表达与拒绝都视为一种权利,我有权表达需求,但他人也有权拒绝给予或满足。 在台湾家庭,许多人从小到大的家庭经验中,既没有权利表达自己需求,也没有权利拒绝满足他人。我们的家庭界线常是混淆的弄不清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与完整的个体,总是相互剥夺与相互干涉。 我们家庭的氛围与权威,常塑造父母有绝对权力决定孩子的生活与作息,当孩子要表达需求时,他必须得到父母的给予与同意,如果父母一个「不」,常常换得的是没有异议的必须服从,不然,你就是不懂事或者不是一个乖孩子。孩子一旦被制约了必须服从,他就会慢慢变得不可为自己的需求表达,若是让父母为难了,他会有罪恶感,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坏孩子,不乖的孩子,差劲的孩子。 但他那一些不被满足的需求呢?消失了吗?还是去了哪里呢? 这些未满足的需求,会开始形成怨念,在心里盘旋:为什么我无法得到满足?你们才不是不能给,是不愿意给,因为你们不爱我。如果你们爱我,就会满足我。 于是,这孩子慢慢的把被拒绝的经验,诠释与解读为伤害:「因为我不重要,所以我无法得到我想要的。因为你们不爱我,所以你们才会伤害我」。 慢慢的,拒绝成为一种「伤害」。 这样的演变,是因为父母先将孩子的需求表达视为一种「麻烦」与「问题」,先羞辱了孩子表达自己的需求,当孩子表达需求就是「鲁莽」、「吵」、「不乖」、「不体贴」。 孩子在需求无法获得满足的情况下,再被攻击与羞辱后,便会在内心慢慢的藏恨,恨父母的拒绝与攻击。 这样的孩子,在成长过程,若是压抑得了这种恨意或愤怒,他会成为一个害怕拒绝别人的人,因为他的认知中,拒绝是一种伤害他人的行为,他受过这种伤,他会害怕伤害别人,让别人也受这种伤。不仅如此,他会非常困难表达自己的需求,因为表达自己的需求是一种造成别人困扰,甚至可能会因此让自己受到羞辱与伤害,这是一种危险,绝对不可以做。 若是压抑不了这种恨意或愤怒,这样的孩子会开始「讨」,用各种情绪的张力与强度「讨」自己觉得被亏欠的。无法忍受任何他人的拒绝,若他人拒绝了,他便会跟你拼了:「你算什么?竟敢拒绝我?」这样的孩子无法忍受一丝一毫他人的拒绝,他人的拒绝意谓着伤害他的自尊,与藐视他的存在。他的伤痛会一触即发,成为猛力的敌意与对抗。 你一定不陌生,这样的孩子长大成人后,就在你我的身边,甚至曾是你或我。 我们的文化,将人有「表达」与「拒绝」的权利都视为一种「自私」,因此剥夺人表达的权利,也剥夺人拒绝的权利。我们变得要讨好别人而活,要以讨别人开心或喜欢,来确保我们是主流价值中的好孩子、好人。 但久而久之,我们无法在关系中健康。若在关系中表达需求,这是自私,是一种羞耻的表现,于是要迂回,要回避,要假装没有需求。若在关系中要拒绝满足他人,我们也无法安心,因为恐惧自己自私,恐惧自己不够好,恐惧自己会不会伤他人的心的想法,盘旋不退,好挣扎、好困扰。 如果,我们可以不再被过去早年的受伤经验制约,可以重新标定「表达」与「拒绝」都是关系中的权利,我们就可以还给自己与别人尊重,不总是在关系中斗得两败俱伤,也不需要再争个你对我错。 许多人在关系中正处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中,不允许另一个人的拒绝,也不允许自己表达;或是不允许自己拒绝,也跳脚于另一个人的表达。 回到真实,在这世上,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完全全的满足另一个人,也没有一个人,可以完完全全的没有自己的需求。如果我们可以试着理解,身为凡人,别人有限,我也有限,我不夸大他人是超完美,也不夸大自己的超完美,我们才能以合理的眼光看待自己也对待他人。 这样的真实,必须回到成人的能力与世界中,还原事实,不再以幼年无助无力的角度与眼光投射他人的巨大,也不再不断的将自己停在一直等待他人来无限满足的小婴孩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