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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潇 11-01 11:56 楼主
作者:赵格羽
1

很多年前,读了张爱玲的那句名言: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当时并没有细细品味,总觉得这句话有些矫情。

  可是,随着自己慢慢变成熟,我越发明白了这句话的深刻和精辟。

这句话出自张爱玲的散文《我的天才梦》: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出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实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风笛),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张爱玲写这篇散文时,才十八岁。由此可见,张爱玲对世事洞察得深刻,她是多么早熟呀!

是呀,有些美好,总是有遗憾的。区别在于,你在乎的是虱子,还是华美。

行走江湖,我们都想保持自己最优雅的姿态,我们都渴望给人留下完美的印象,我们都小心地努力地保护好自己的羽毛,尽量不让它沾上泥泞。可是,理想和现实总是有距离的。

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挫折、阴谋、陷阱和诱惑,谁又能真的做到独善其身、毫发无伤呢?

2

阮玲玉脏了自己的羽毛。她陷于同张达民和唐季珊的名誉诬陷纠纷案中。张达民告阮玲玉和唐季珊通奸,于是当时已经是当红明星的阮玲玉就成了媒体眼中的“不守贞洁的荡妇”。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羽毛被泼脏水,眼见自己的羽毛被人撕掉,直至遍体鳞伤,她感到了命运的捉弄,她选择了自杀,红颜自此逝去。

胡蝶脏了自己的羽毛。胡蝶是民国第一美女,也是当红的电影皇后。她和商人潘有声结婚生子,原本可以过着幸福的日子。可是,哪知道世道不太平。抗日战争爆发后,胡蝶和丈夫打包行李从香港去了重庆,命运的改变是从胡蝶的三十箱珠宝丢失开始的。于是,她被军统头子戴笠看上,并做了三年戴笠的情人,甚至还为戴笠生了一个女儿。后来戴笠的飞机失事,她才得以自由。虽然身体自由了,但是谁都知道她是有夫之妇却被戴笠霸占了三年的事实。她再也不是光鲜的电影皇后了,她开始变成别人背后指点的对象,成为别人的饭后谈资。她那华美的羽毛,染上了污点。

不过,胡蝶调整好心态,去了香港后依然演电影,后来去加拿大养老,她没有郁郁而终,反而很长寿。1989年,八十一岁高龄的胡蝶在加拿大病逝。她的临终遗言是:“蝴蝶要飞走了。”

由此可见,哪怕遭遇了如此不幸,哪怕自己的羽毛上全是污泥,只要有强大的心理素质,依然可以安然无恙。

3

当然,同时期的女人,林徽因则幸运多了。她有美貌,有才华,还有智慧。在少女懵懂时,她邂逅了浪漫的大才子徐志摩,两情相悦,才子佳人,甚是般配。可惜的是,徐志摩当时已经有了妻子张幼仪,而林徽因则在父母之命下已和梁思成有了婚约。理智的林徽因在徐志摩和梁思成之间,选择了梁思成。也许是她明白才子多情但也容易易情,可以恋爱,但不适合过日子。最关键的是,她怕背上破坏徐志摩婚姻的骂名,她怕违背了父母的意志惹得父母不高兴。于是,她嫁给了梁思成,满足了所有人的愿望。而这时,徐志摩却为林徽因离了婚。林徽因这一生,都在努力维持一种好姿态,都在努力保护自己的羽毛,不管是爱情,还是婚姻,还是社交场。

她的“太太客厅”总是名人会集,比如徐志摩、沈从文、金岳霖、胡适等,而她则是其中的女王。当然,这也引得冰心写了小说《我们太太的客厅》,轰动平津。小说以温婉伴着调侃的笔调,讽刺了北总布胡同三号院的沙龙。

文章这样写道:“时间是一个最理想的北平的春天下午,温煦而光明。地点是我们太太的客厅。……我们的太太自己以为,她的客人们也以为她是当时当地的一个‘沙龙’的主人。当时当地的艺术家、诗人,以及一切人等,每逢清闲的下午,想喝一杯浓茶,或咖啡,想抽几根好烟,想坐坐温软的沙发,想见见朋友,想有一个明眸皓齿能说会道的人儿,陪着他们谈笑,便不假思索地拿起帽子和手杖,走路或坐车,把自己送到我们太太的客厅里来。在这里,各人都能够得到他们所向望的一切。”

小说的发表,在京城引起广泛关注,林徽因当时正在山西考察古建筑,回北京后,当即派人给冰心送去了一坛又陈又香的山西醋。自“陈醋事件”后,林徽因与冰心再无交往。

由此可见,林徽因实在是太幸运,太过完美,完美得让同样有才华、有社会地位的冰心都嫉妒,她的羽毛被精心梳理保养得闪闪发亮。当然,嫁给梁思成之后,她也夫唱妇随,努力做一个好妻子、一个贤内助,不怕劳累辛苦,和梁思成致力于开创建筑学和保护古建筑。所以她去世后,又赢得了万古名声。只是,她去世得有些早,五十一岁就去世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追求完美因为太过在乎自己的羽毛而累心累身呢?后来梁思成再娶了林洙后,感叹道:原来婚姻可以如此轻松!

所以,要保护好自己的羽毛,除了上天给予的幸运之外,自己得付出多大的心血和心思呢?
4

而与林徽因同为民国名女人的陆小曼则完全不一样了。陆小曼的一生是畅快人生,爱恨离别都那么坦白,哪怕脏了羽毛,哪怕背上骂名。其实,陆小曼凭借自己的美貌嫁得不错的,但她爱上徐志摩,不管流言蜚语,成为第一个为爱离婚的交际花。

嫁给徐志摩后,她的婚姻并不如意,她花钱大手大脚,让徐志摩开始疲于赚钱。后来,陆小曼又搭上了唱戏的翁瑞午为她推拿,陪她吸食鸦片,两人关系十分暧昧。后来徐志摩飞机失事后,陆小曼更是和翁瑞午在一起了,一直到去世,长达三十年。三十年里,中国从旧社会走向新社会,可是陆小曼的生活轨迹没有多大的变化:一是仍然留恋鸦片;二是身体还是多病;三是仍然没有生儿育女;四是还是要靠男人来维持生计。

究竟是谁害了徐志摩?陆小曼还是林徽因?如果陆小曼不离婚、不嫁给徐志摩、不让徐志摩疲于赚钱,那徐志摩就不会死。如果林徽因嫁给了徐志摩相夫教子,而不是两地相隔,让徐志摩搭飞机去听她的演讲,那徐志摩也不会死。

林徽因太过爱惜自己的羽毛,放弃了徐志摩,而陆小曼则太过自我甚至自私,不管不顾徐志摩。说到底,这两个女人,其实都更爱自己。只是一个更爱自己的名声、更在乎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姿态,而另一个则更在乎自己的身心享受,自己舒服了才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说。

其实,行走江湖,难免会脏了自己的羽毛,不管是命运赐予,还是主动选择。脏了羽毛又何妨呢?

5

落实到我们的生活中,如果你嫁给了一个人渣,如果你的历史再也不清白了,如果你的感情已经不再是白纸一张了,如果你已经全身伤痕累累了,如果你已经背负了太多负累和包袱,那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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