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 发表于 2017-6-12 17:30:25

妻子有权向丈夫要离婚贬值费吗?

因担心离婚后自己“身价”贬值,择偶条件下降。有某女子向要离婚的丈夫提出要求:初恋、初婚都给了你,如果再婚,我难找到好对象,所以你得赔偿10万元“再婚贬值费”。此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有的人称女人离婚后肯定贬值,这是客观现实,也有一部分人称不存在贬值一说,这是无稽之谈。

客观来说,女人离婚后会存在一定的贬值因素。但也只能看别人如何看待和理解。举个例子,有人买了一辆宝马车,经过几天之后,他又决定换一辆车。他决定把这辆宝马车卖掉,结果损失了几万元。实际上,这辆所谓的二手宝马车,本质和新车没什么区别,只是贴上“二手”的标签,就贬值了好几万元。对于该卖车车主来说,他的车因为经历了他的手,所以贬值了,但是这个没有人会给他支付贬值费,车主损失了,而汽车本身的价值也降低了。

离婚是一个符号,给人们传递的信息往往是负面的。一个人离婚之后,人家就会思考,这个人为何会离婚,这里包括很多负面的猜想。就拿一个女人来说,如果她被丈夫抛弃了,人家就想,这个女人是不是有什么问题?这些因素成为了离婚男女贬值的一些方面的原因。

其实,一个男人离婚之后,重新进入婚姻市场里,也会掉价的。从表面看起来,男人好像随着年龄增大,这只是男人的财富增加了,抵消了青春的贬值,从而总体上还是处于升值。而离婚让女人贬值的现象就似乎是很明显的。

然而,离婚还是一种资源的重新组合,既然婚姻给二人带来痛苦,离婚还是一种最优的选择。事实上,婚姻有风险,投资需谨慎。通常情况下,妻子如果像丈夫索要离婚贬值费有些欠妥。

其实,要说离婚贬值费,可以把它归结到离婚财产分配,如果婚前有约定或根据离婚时财产分配的需要,那就可以提供离婚贬值费,总之,正当合理地分配产权是一种对双方都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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