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结婚的习俗是男方要出二十万以上彩礼,给女方的父母。另外男方还要有房子。 如果在外地读书,自由恋爱,条件是可以放宽的。 如果需要在外地买房子的话,彩礼可以十万以下。 而这对小情侣的现状是: 两个人都在上海工作,女方工资一万加,男方一万五加。 然而上海那个地方,房子动辄几万块一平米,没有个百八十万的,想要在上海买个房子难上加难。 男方的家,父亲有五万块钱的存款,妈妈是个家庭妇女,没有工作。几乎帮不上什么忙。 于是,女方要求,男方给女方父母十几万彩礼。 男方想了一下,自己工作几年一共存了十二万,房子还没买,如果应了女方的条件,等于是几年上班白干了。所以不同意。 女方家觉得男方自私,没有诚意。 这个婚,还没结,尴尬就剑拔弩张。 而,另一个现状是: 女方的家庭还有一个习俗,就是女孩结婚前的工资如果还有存款,这个存款是要给父母的。 于是我问对方,如果男方给了你父母十几万的彩礼,你父母会陪嫁多少? 她说基本没有。 听完这个故事,我深深觉得在这个地方生女孩太赚了。 同时,也为这个要结婚的女孩感到不幸。 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风俗,如果两个人是同一地方的,对家乡风俗都能够认同,也无所谓这个钱给不给,给多少。 但是男方并非本地,习俗且不说怎样,照着现状看来,想要以后建立新家,靠父辈是不可能的,只能靠自己。 作为一个90后,想要在上海买个房子,就算再小的户型,攒的出首付也要五十万吧。 女方婚前的积蓄全是给父母的,男方因为要娶女方,婚前的十几万积蓄也是要给丈母娘的。 那么这五十万的首付需要两个人不吃不喝不住房不用手机不交话费两年。 现实一点,一年能存十万已经实属不易了。 也就是五年,只能负担得起首付。 这五年如果女方意外怀孕生了孩子,可能期限还要不定时延长。万一没人带孩子,需要一个人辞职自己带,那么这个期限是六年?十年? 什么样的习俗,会让儿女的生活如此窘困,还非要按照习俗来,否则这个婚就结不成。 也难怪,会有很多小情侣在结婚前谈到分手。 女方错了吗? 站在她们的角度,她们会觉得自己没有错。因为整个村的村风如此,别人家更猖獗。 她们考虑到男方生活在大都市要立足不容易,还自动降了几万的彩礼钱。 然而,男方的回绝,让她们觉得这种态度实在难忍,想不花钱就结婚,不是自私是什么? 但是,结婚就要给女方父母钱吗? 这是某些地方的风俗,不管它合不合理,顺不顺应时代的发展,在那种民风下,它的存在就是“合理化”的。 所以,女方家自然不会觉得自己做错了,还会在这上面变本加厉愈演愈烈,如果男方坚持的彻底,那这个婚大不了不结了。 男方错了吗? 因为原生家庭的不行,导致他只能靠自己。 终于谈了个女朋友,还攒了十几万。 虽然上海房价贵的离谱,找个远一点的郊区凑个几十万首付,两个人一起买房一起还房贷,还是可以的。 但是婚还没有结,丈母娘家的意思是,要把自己工作的积蓄以“彩礼”的形式“拿”走,美其名曰“暂时”保管。 但是根据对方的风俗这个钱基本没有要回来的可能。 且不说别的,女朋友工作了几年的几万块收入,结婚的时候,丈母娘都不想作为“嫁妆”掏出来。 何况当地的风俗,彩礼只有送出去没有要回来的份。 男方反复思量,这钱对他来说,不比女朋友的情义更廉价。虽然钱是身外之物,却是自己几年血汗换来的。 更何况,对一个原生家庭非常一般的人来说,他知道这笔钱尽管不多,却是可以改变他婚后生活的启动资金。 让他把钱当做彩礼给女朋友,他同意,给女方父母他不敢冒险。 有人说,娶人家的女儿,以后生孩子跟你姓,老了跟你回老家,将来要照顾你的爸妈,凭什么你什么好处都得了,连一分钱也不想给丈母娘。 难道,现在的婚姻,真的是女方结了婚就不再管娘家了吗?以后就真的成为男方“买”回来的丫鬟保姆了吗?伺候公婆,生儿育女? 什么叫结婚? 结婚是两人一起去民政局领个证,交九块钱,盖个章。 基于法律的结婚,才是婚姻。 法律是什么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结婚的时候,你是男性,我是女性,我们只是性别不同,但是对婚姻的责任和义务是一样的,对将来的生活是要共同承担和负责的。 所以,当拿着结婚证宣誓的时候,我们是自愿并且甘愿共同承担婚后的风风雨雨。 但是至于以后的婚变,那是另一回事了。 作为男方,我是和你结婚共同组建家庭,不是“买”你回来成为我的附属品。 作为女方,我是和你结婚共同组成家庭,不是被你“买”回去成为丫鬟,而是要享受婚姻的乐趣和甘于柴米油盐。 当然,很多贫穷夫妻百事哀了。 同时,也有很多当初只看钱没看人的女人一脚踏入了另一种婚姻套路。 至于结婚,在父母有能力的情况下,帮子女一把一起买一套房子,让小两口的日子好过一点。父母没有能力,就尽量别剥削了。 父母生养孩子,不是为了回报,而是为了让他们有一个自由的、更好的人生。 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有些父母养孩子就是为了回报的,这样的家庭我们敬而远之。 作为孩子,赡养父母也是理所应当对责任,但是这不是以结婚为前提要挟自己另一半“出资”供养父母的理由。 结婚很简单,就是两个人的结合。 结婚也很复杂,因为结婚的人没有经验,无法预知人生。 但是有经验的父母拥有指导权,会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给点门槛和建议,让婚姻变得更有保障。 但是,再怎么指导,再怎么亲的人,都无法主宰别人的人生。到最后结婚的那个人还是女方,还需要自己拿主意。 这个男人靠不靠得住?是不是潜力股? 你是否甘愿和他在贫穷的日子里一起仰望星空,共同憧憬未来,创造明天? 如果不能,你想要的是一个有保障的安稳的普通平淡的婚姻,那么,找一个条件好一点的,愿意也不在乎给你父母彩礼的,这样才是皆大欢喜。 舍不得吃苦,就得舍得出爱情。 舍不得爱情,就要忍受另一半的平庸。 而女方的父母,是富了自己还是幸福了女儿,这个选择很难吗?想为了面子要彩礼,就辛苦一下女儿,女儿辛苦的时候就别哔哔女婿没能力不赚钱。 想要女儿幸福,就和亲家一起想办法给小两口谋福利,别一天到晚惦记着男方仅有的积蓄。 正如文章开头所说的这个案例,如果女方的父母担心结婚后,男方不能给女儿一个有保障的生活。 那么,要求男方以“彩礼”为理由要个十几万给女方,充当小两口婚后生活的启动资金。 无可厚非。 做父母的为孩子好嘛! 但是如果单纯是为自己谋私利,这场婚姻,受苦的最终还是年轻的小情侣。这样的父母不能纵容。 我想起我的一个朋友,当年结婚的时候因为是同一个城市的,所以婚俗虽然不能接受,但是也没办法。 因为自己不在家里混,父母还要在家乡要面子要脸的,所以她和她老公就同意给按照风俗给她的父母18万的彩礼。 但是男方家没有这么多钱。 怎么办呢? 她公婆借了一点钱,她和老公又向朋友同学借了几万块,这才凑够了十八万给了父母。 然而,婚后,她和老公的工资都攒起来用来还债了,不但是自己钱的朋友同学的要还,还有公婆家的债也要还。 而且因为生了孩子之后,婆婆帮忙带孩子,所以这笔钱更是理所应当转移到了他们夫妻的名下。 结果呢,她工作了七八年,连一个平方都买不起,孩子因为上学的问题只能到处找民办的学校,而且还要收费一般的。 她自己呢,因为还债,所以平时不舍得花钱,给自己买个三百块钱的衣服都不舍得。一直节衣缩食。 就算是这样的生活,也没见她的父母拿出一分钱来让她轻松一点。因为习俗啊。 所以,我认为如果你有钱给丈母娘无所谓,多少都行。 如果你没钱,还是先把“小家”经营好。如果小家的启动资金都没有,娶过来让老婆跟着一起吃苦,那还不如婚别结了,先谈着吧。 谈恋爱又不需要彩礼。 女方的父母,如果思想不够开明,一心钻到风俗中,认为能认可风俗并且做得到的男生对女儿才是认真的,才是个好女婿。 那么,这样的父母,就算得到了彩礼,以后和女儿女婿的相处也会成问题。 另外,文章开头所说的例子,女方有弟弟也有姐姐,以后妈妈基本没可能给自己带孩子。 那么,在上海这种地方发展,以后辞职单独带孩子的压力可想而知,基本不可能。最终还是要仰仗婆婆。 如果一开始双方就剑拔弩张,多半后面的问题也会更突出。 不管怎么说,都是一堆麻烦事。 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要么女方找个有钱的嫁了,要么等男方发达,要么等父母同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