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尼可 看过《老友记》的朋友,都对瑞秋有着深刻的印象。 瑞秋,这个敢爱敢恨、有点娇气的女孩一直都存在争议,但正因为珍妮弗·安妮斯顿把这个角色演得深入人心,才能存在如此多的讨论吧。其中,她和罗斯曲折的爱情故事让我记忆犹新。 罗斯误会瑞秋跟她的同事暧昧不清,一气之下跟打印店的女孩发生了一夜情。第二天一觉醒来,罗斯后悔不已。当他找到瑞秋想要跟她道歉的时候,发现一切都迟了。 瑞秋跌坐在咖啡店的角落,失魂落魄地看着罗斯,冰冷地说:“你是我认为唯一一个永远不会伤害我的人。” 分手,痛!不分手,更痛! 罗斯道歉了一整夜,瑞秋也拼尽全力想要原谅他,想要忘记一切,可最终她还是无法战胜心魔,黯然选择了分手。 不久后,罗斯再次陷入爱情,瑞秋却倍感伤心。她一直沉浸在和罗斯的恋情中未能挣脱。当她看到罗斯享受爱情的甜蜜的时候,情不自禁地跟罗斯擦起了火花。 罗斯很是困惑:“明明是你提出分手的!” 瑞秋说:“那是因为我在生你的气,并不是因为我不爱你了!” 太多的感情就是这样吧,爱得越深,恨得越痛,就越是难以原谅。 当爱情走到了分叉口,究竟应该放下尊严,不计前嫌,还是扛起自尊的大旗,放下过去,重新来过? 只能说,每条路都会刺破脚心,痛到走不下去。 朋友小王跟男友在一起三个月了。剪不断的前女友就像是抽不完的丝,永远会在不经意间发现他和前女友联络的痕迹。 人生最郁闷的是,对方删不完的消息和完成不了的诺言,杀不完的病毒,和恨透了还爱他的自己。 小王问我怎么办,我真想回一个“分”。但看她字句里满是难过,我还是没能忍心。我告诉她,你再给他最后一次机会,如果再发现这种情况,果断分手,再也别犹豫。 这条建议其实跟那个看似冰冷的“分”并无二致。因为直觉告诉我,男友还是会一如从前,谈着现在的爱,深着过去的情。 我迂回的建议,其实是为了让小王给自己一个下定决心的过程,给自己一个缓冲和预备。太骤然的分离无疑会令她心软,在心里准备了一万次,才有机会在现实中成功一次。 正如我所料,男生在斩钉截铁的承诺后,仍然和前女友保持联络。 当小王把证据甩在男友面前的时候,信任在最后一次打击之下土崩瓦解彻底粉碎,掺杂着男友忏悔的泪,小王不舍的泪,混合重铸成最坚硬的城墙。 小王给我留言:“姐姐,我还是很爱他,但我真的得要脸啊。即使再不舍得,我也不会回头的,第一次发现我竟然这么狠心。” 大度一次,叫宽容;大度两次,叫原谅;大度三次,那就叫怂了。 也许真的放不下,分不开,舍不得。但现实摆在眼前就是他不会改,不会变,不会为了你放下所谓的前女友。 我还爱你,但我真的还要脸啊。未来你对待爱情可能会无比真挚,不过对不起,那个人,已经不是我。 我们都曾在爱情中丧失理智。 遇到爱情,基本上就等于与理性的自己分手。 但我还能分清,什么叫做珍惜这段感情,什么叫做24K纯傻。 我知道男人都像孩子,无比贪玩。女人这辈子最要修炼的技能就是大度。对感情大度,甚至还要对婚姻大度。 你玩吧,尽情地享受自由,等你玩够了,心定了,想回家了。家还在,对不起,我走了。我还爱你,但真没到脸都不要的程度。 没有哪段感情是一帆风顺的,但客观不可控的困难和主动找麻烦却有着本质的区别。男人都是聪明的动物,明知道游戏规则,却总有些男人想尽尝新鲜,尽占便宜。 你非要伤害我到心碎欲绝吗?一旦伤害我一次,那伤口就算是再怎么愈合,还是会留下丑陋无比的伤疤。爱得越深,伤疤就越畸形。无论你在余下的时光里如何讨好,你在我眼里永远都有着不可见人的秘密。 爱情很难拿捏尺度,端得太高,男人爱你时,你就是傲娇小公主,男人一旦幡然醒悟,女生就免不了坠入尘埃,一开始就太过卑微,在整段关系中就容易被无底线轻视。 到底什么样的尺度才是刚刚好,恐怕每段感情都有不同的理解。就像黄磊所说: “一般来讲,在家里姿态低、骨头软,顺着媳妇的,在外面一般都比较强大、自信。跟媳妇找急,觉得自己在媳妇面前特棒,一般来讲,在外面都不太灵。” 的确,懂得换位思考的人才有资格收获好的感情,付出是相互的,回报才会是等量的。 没有人能在一段伤害中全身而退,无论是施暴者还是被害者。被害者受尽伤痛的那一刻,施暴者永远失去了世界上唯一一个最信任他的人。 爱的时候请尽情爱,不爱了就要坦白。坦诚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伤害,给予双方最大的尊重。 体面地分手,是我对自己最大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