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爱网

[婚姻感情]为什么女人在婚姻里缺乏安全感

2016-11-09 11:26   76616   0
晚情(金牌会员) 关注
标签: 安全感 , 婚姻
新《婚姻法》出来以后,舆论哗然,走到哪似乎都能听见大家在议论纷纷,尤其是女人多的地方,听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这根本就是一部保护男人权益的法律嘛!

她们有这种感觉也并不奇怪,虽然现在讲究男女平等,可那也只是在人格上,有些事上还真没法平等,比如女人要怀胎十月生孩子,孩子出生后,女人在照顾孩子上花的时间比男人更多,或多或少总会影响事业,而男人却在外面全力拼搏自己的事业,所以无论是工作还是收入大多都比女人好。可是一旦离婚,却不用支付女人这一部分的付出。

于是,给我一个感觉:这部《婚姻法》让很多没有安全感的女人,更加没了安全感。听到很多人说:看了现在的《婚姻法》,感觉房子比男人更可靠,至少感情没有了,还有个栖身之地。

已婚的女人觉得一旦离婚,那就一无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了男人的名字,回家赶紧想办法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否则就没有安全感,生活没有保障。

我两个未婚的女性朋友跟我感慨:看了现在的婚姻法,真不知道还有没结婚的必要。

我笑着问:为什么没必要?婚姻法只不过在离婚的时候才起作用,难道你结婚就是为了离婚吗?

朋友愣了好半天,硬是没憋出一句话来。



我还有一个朋友,已经定下了婚期,《婚姻法》一出来后,很多人都提醒她:现在的法律可不保护女人,你一定要为自己多争取权益,房子是最关键的。

我这个朋友听了进去,本来他们结婚,她未来的公婆很早就买好了婚房被儿子结婚用,自然,房产证上写的也是儿子的名字。朋友就要求老公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否则就不结婚了。男人觉得她无理取闹,早就买好的房子,何必这么折腾。

我猜想朋友担心未来男人的感情发生变化,男人一家说不定也有同样的防备心理,要是结婚后女方想离婚,那不是白白送人家半套房子吗?当然,这些只是猜想。

他们怎么谈的我不知道,只是两人的婚事就这么告吹了。我心里惋惜不已,《婚姻法》都还没机会起作用呢,两人就这么闹掰了。

阿彦知道了这事说:还没结婚这两人就这么斤斤计较,就算结了婚,多半也是分开的结果,早散早好吧!

我佩服地看着他,这男人总是轻易就看到问题的本质,我问他对新《婚姻法》的看法。

阿彦跟我说了下面这段话:

女人觉得《婚姻法》改了自己就没保障了,难道自己的男人是什么样的不知道吗?只要两人不离婚,《婚姻法》怎么规定的影响不了实际生活,《婚姻法》说难听点就是离婚的时候怎么处理财产和孩子问题,如果一个男人有良心,就算《婚姻法》没有规定,他也会尽可能地多为对方着想。如果一个男人是个人渣,不管《婚姻法》怎么规定,他都能想到对策,转移财产,制造负债信息不就是这么来的吗?

所以,女人的安全感应该来自你找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而不是法律怎么规定的。有人说离婚的时候最能看出一个男人的人品,就是这个意思。



我始终认为一个女人想要什么东西,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如果靠别人的给予,那么这个拥有肯定会有不安全感,别人可以给予,当然也可以随时收回。退一步想,就算想通过男人拥有更好的生活,那么就努力地真心对待这个男人,当他觉得一个女人值得他付出的时候,不用提他也会为对方考虑。

我想起阿彦和我在一起之前名下有两套房子,他从没提出房子要加上我的名字,我更没有这个意思。他之前的财富都是他努力得来的,我不觉得一跟我在一起,他就得分出一半来给我。

而今,无论我们购置什么东西,他都会说:写你的名字就可以了。

我会开玩笑说:你不怕我哪天卷铺盖跑路,你就剩光屁股了吗?

阿彦说:男人不应该和自己的女人斤斤计较,靠和女人争夺那点家产的男人能有多大出息?再说了,难道有个房子就一定幸福了吗?

是啊!真正能保护女人的不是一部法律,即使法律能够保护女人少受财产损失,可是没有一部法律能够保护女人在感情上不受伤害。不管婚姻法怎么规定,好好经营自己的婚姻,才能得到最终的幸福。



扫一扫二维码,关注微信查看情感资讯。
挽回男朋友、挽回老公、挽回爱情、一对一案例分析、解决爱情难题
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支持 反对



上一篇:你特么就是欠离
下一篇:“喜欢就上啊,做什么朋友。”
关注美爱微信,一对一案例分析,解决爱情难题
美爱:专注 恋爱、婚姻、情感的平台
热门标签
相关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联系方式|sitemap| 美爱 ( 粤ICP备14021978号 )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26 05:24 , Processed in 0.731189 second(s), 86 queries .

Powered by 挽回男朋友 X3.2  Template by:挽回老公

© 2016-2024深圳市一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挽回爱情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