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一个热烈的妆,见一个喜欢的人 文 |Man安久 1 许小姐六岁的时玩过家家,和邻居大志扮演夫妇俩。 为此,大志专门偷了一条他爸爸的领带出来。而许小姐则悄悄潜入自己妈妈的房间里,拿起妈妈的口红,贼眉鼠眼地观望一阵后,才战战兢兢地拔开口红的盖子,毛手毛脚地在自己的嘴唇上画圈圈。 她那时候以为,涂口红就像美术老师教的画鸡蛋一样,只是把2B铅笔换成了一只红色彩笔。 可惜宏图未成,许小姐就听见了钥匙转动锁头的声音。她跳下椅子,抽了张餐巾纸手忙脚乱地抹掉嘴唇上的口红,生怕露出一丁点马脚让妈妈发现。 妈妈察觉到她唇角的红渍,问她怎么回事,她嘀咕着说是刚吃了番茄酱。 许小姐觉得自己涂口红的样子应该很好看。她只是特遗憾没有让大志瞧见。 2 许小姐十六岁的时候,如愿以偿地和大志成双入对。 第一年情人节,许小姐打算和大志共赏花好月圆。 出门前,她又一次手足无措地站在妈妈的梳妆台前,颤颤巍巍地攥着那支说不出牌子的口红,小幅度挥舞着,像是一个初初接手师傅刻刀的小学徒,紧张笨拙,不知从何下手。 她想漂漂亮亮地去见大志。 许小姐凑近梳妆镜,拿着那支口红生涩地描摹起自己的唇形,一点一点,唯恐丝毫差错便致前功尽弃。 对那时候的她来说,涂一次口红,简直就是历经一次呕心沥血的八年抗战。 但她却还是高兴的,她心甘情愿。她只是想要在十六岁的花季里,为大志开出最好看的花,然后惊艳他整一个盛夏的枝丫。 在那个知了声嘶力竭的夏天,她想要不遗余力地为心上人盛放,最好还能得到他一句单纯的夸耀。 3 许小姐今年二十三岁,终于拥有了自己的梳妆台。 O·P·I、LANCOME、MARY KET……各种瓶瓶罐罐杂乱无章地陈列在梳妆台上,像是四岁小孩散了一地的玩具。 这些都是许小姐的玩具,她玩得炉火纯青,就像一个手法熟稔的手艺人。凭借这些,她总能轻而易举地将自己那张素净妍丽的脸,变得愈加妩媚风情。 她很美,化了妆更美。 无意抬头,许小姐恰好瞧见了梳妆镜中的那张脸。不知怎的,倒是多出了几些生分。 她是有多久没有这样好好地看过自己了。 姣好的面容与精致的妆容缝合得天衣无缝,像是扣上了一张面具,让人寻不着些微表情变化的蛛丝马迹。 死气沉沉。许小姐为自己突如其来的评价吓了一跳。 不多理会,许小姐拿起Dior的口红,只是匆匆地又瞥了一眼镜子,便能娴熟地描摹出自己的唇形。 男客户为她的美丽倾倒,只需她再费上寥寥口舌,巨额订单便唾手可得;腰缠万贯的富二代男友瞧见如花美眷,为她出手也更为阔绰。 打粉底,涂口红,化妆,她做这些不过都是为了能够在人情世故中游刃有余,如鱼得水,好比一项冰冷机械的工作,日复一日,新鲜不再。 4 周末,许小姐和男友Jim的恋情无疾而终。不过五分钟前后的工夫,她又和另一个穿着阿玛尼衬衫的男人一见如故。 他说:“许小姐,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位故人。” 许小姐闻言,笑得暧昧而又朦胧。 不需要任何感情基础,靠着那些瓶瓶罐罐,许小姐可以成为任何一个男人心头的故人,成就上层建筑。 而事实上,她仅仅只是大志心上的故人。 米兰•昆德拉说:“遇见是两个人的事,离开却是一个人的决定。”大志上哪去了?许小姐也不晓得。那个壮壮憨憨的男人,早已全身而退,在她的舞台上谢幕多年。 而那个攥着口红战战兢兢、无从下手的许小姐,也早已弥散在打马而过的青春里,徒留渺渺云烟,看得见,却触不着,直到最后随着风尘烟消云散。 5 两个月后,许小姐回老家看望妈妈。 她洗完澡从浴室里出来,恰好撞见妈妈在偷偷用她的口红,五十几岁的人了,眉眼间却在那时浮现出小女孩似眷恋的神情。 许小姐轻轻咳了一声,妈妈便像做错了事儿的小孩一样手忙脚乱,和四岁时候的她如出一辙。 许小姐安慰她:“妈,没关系的。” 深夜,许小姐陪着妈妈睡觉。 大概是老年人的睡眠质量都不高,许妈妈翻来覆去一整宿,让许小姐也置身于一种半睡半清醒,似梦又非梦的混沌状态。 隐隐约约的,许小姐听见一个轻轻的啜泣:“闺女啊,妈好想再漂漂亮亮地去见你爸一次。” 那一刻,许小姐潸然泪下。 她的父亲,早已过世三年。 许小姐时常会感叹韶华不易。 她想,等岁月无情在她的发梢上挽成苍白的风霜,她或许也会在替女儿收拾梳妆台时,拿起她的口红,一面抱怨颜色太过招摇艳丽,一面却是像十六岁的自己那样,悉心地再妆扮自己一番,为了那个曾陪她逾越车水马龙,最后尘埃落定,愿意同她细水长流的老头子。 他可能脾气古怪骂她矫情,最后却是咕哝着说:还挺好看。 木心说:“我好久没有小步紧跑去迎接一个人的那种快乐了。” 而许小姐也只是,好久没有为了某某而想竭力盛放得热热烈烈的那种欢喜了。 - END - Man安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