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更食堂 发表于 2017-8-28 23:03:27

不是所有的前任,都能相忘于江湖

《前任攻略》里面说过:不是每个人都能叫前任,而前任也并非只是某个人,它是每一个走过的人在你心里留下的痕迹。

我们爱过,恨过,但是心里又不得不承认,前任也曾是对的人。

朋友说,道理都能懂,但就是有那么一个人是肉中刺,心头蛊,让你放不下又忘不掉。

这个朋友就是老王,他跟小姚从14岁就认识。像所有狗血剧情一样,老王是个转校生,报道第一天就认识了小姚。

因为是转校生,老王对陌生环境本来就有一丝不安,而这个女生却偏偏跳出来很大声的说:“你是新来的转校生吧。”

说实话,她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可是,偏偏初中两年的同桌都是她。

那两年,老王打碎的玻璃在她的胳膊上留下了一个永久性的小疤痕。生病请假时,能见到一个学渣向另一个学渣授课的画面。上课迟到被罚站,就属她笑的最大声。

在有幸升入同一所高中的那年,老王给女生发了一条信息:“我们交往吧!”

那一夜老王基本上没睡,以前逃课出去上一夜的网,玩一夜游戏都没这么清醒过。

第二天一早,收到回复:“好。”

那个时候吧,没有想过什么天长地久,爱了就爱了,喜欢就喜欢。用老王的话来说,那段青春里多巴胺比荷尔蒙还要多。



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傲娇地跟家里人介绍深爱的那个人了吧。

14岁的时候:“妈,我喜欢一个女孩。”“你这么小不学习谈什么恋爱。”

16岁的时候:“妈,我喜欢一个女孩。”“你还太小,不懂什么是爱情。”

18岁的时候:“妈,我喜欢一个女孩。”“你现在恋爱还早,好好备考。”

24岁的时候:“妈,我喜欢一个女孩。”“真的?哪里的人?你们处多久了?”“十年。”

老王从认识小姚开始,到现在已经第十年了。

他们一起去过凤凰古城,一向不善言辞的老王,一杯酒下肚之后,站到台上,给小姚唱了一首陈小春的《离不开你》。

老王紧张的眼睛都不敢睁,但又忍不住眯着眼缝瞧小姚的表情,可是灯光忽明忽灭,根本看不清楚。记得老王抱着话筒,在舞台上找不刺眼的位置。

好了,看见了,小姚在笑,嗯,在笑就行了。老王当时这样想。

那时候是真不懂爱情是什么,爱情不就是你吗?



忘不掉,可能因为当初自己付出的都是真心,我忘不掉那样的自己,更忘不掉深深爱着的你。

那年夏天,小姚生病住院了。

老王请假去陪她,因为手术,她整个人不能动,很虚弱。因为很多事凑到一起,她一直郁郁寡欢,老王就想了很多办法逗小姚开心。

除了日常的护理,老王负责所有小姚的日常起居,连擦身体,护理伤口也是一样也不落,常常一夜不眠不休,生怕出点什么差池。

后来小姚说:“以后如果我生你的气了,想想你今天对我的好,就不会生气了。”

那段时间老王心里想着:他们大概是要一辈子在一起了。可是分开总是毫无征兆的。小姚的家里人希望她能找个公务员,安安稳稳度过一生。

不管老王怎么保证,都没能挽救这份感情,小姚说不被家人祝福的感情不会幸福的。一句好聚好散之后,分手了。

分开之后,老王一直有点拎不清事态的严重性,就像断肢的人会常常出现幻肢症状一样。

老王还常能觉得小姚打电话来了,转身一看,却什么也没有,跳出来的微信聊天,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会不会是她发的。

后来清醒过来那种阵痛,最痛。



顾源说,你能卸掉你的一只胳膊吗,你能砍掉你的一条腿吗,这么多年顾里已经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没办法不爱她。

小姚也早就成了老王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老王说,如果可以,他想再努力一次。

趁着七夕的契机,我们想帮助老王完成这个心愿,并特别为小姚录制了「99句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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