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爱我,我不怪你
她喜欢上一个男子,处处找机会与他碰面。她健谈开朗,胆大勇敢。所以,她频频向他示好。可是男子对她无意,但碍于情面礼节,只好与之周旋。但是错在他没有表明立场,她便以为他的回应也是喜欢。可到了她表白时,他终于招架不住败下阵来。告诉她自己不喜欢他,开始躲她逃她,让她不要纠缠自己。她忿忿不平,四下与朋友同事讲那男子坏话,甚至扬言要找人教训他。
听的人便大多嗤之以鼻,说人家又不欠你的,又没从你这里拿去什么,凭什么要找人家麻烦。理由呢?就是因为人家不喜欢你?
她气恨恨地说,他拿走了我的心!
嘴里恨着,眼里却掉下泪来。胡言乱语骂那人不识好歹没有慧眼,忽视自己逃避自己不爱自己。生生把那人责怪成陈世美一般,恨不得他被铡头才解恨。
改日她去见一闺蜜,闺蜜说最喜欢上一个人。带她去见那人,原来是在街头摆了音箱弹着吉他唱歌的少年。少年英俊文艺,因为清淡,眼神看上去便如同赤子。这样的人,总是精神追求大过现实欲望,所以脸上的表情和眼神里,透着与常人不同的光亮。
大概,这就是闺蜜喜欢他的原因了。
她问,你表白了吗?闺蜜点头,我喜欢他很久了,他每天在这个地方唱歌,我每天在纸币上写上情话。她再问,那他喜欢你吗?闺蜜摇头说,他从不回应我。
她听完心头马上涌起不满,看那少年的目光也不再温柔。她对闺蜜说,这种浪子歌手不务正业的家伙,有啥好喜欢的!不用再理他了。要不,你写点狠话扔给他出出气?
闺蜜戳她额头说,你啊,还是一刺头儿。你喜欢人家,是你的事。人家不喜欢你,是人家的事。哪由得随便动气责怪人家。
她这样一听,想起闺密曾经爱过一个人很多年,人家却也是不爱她。闺蜜后来只好放弃,但从来没听她抱怨和诋毁过那个人。她不禁对闺蜜的那份淡定和从容生出崇拜之意。
于是,她从包里拿出零钱,轻轻放在那吉他少年面前,再对他轻轻一笑。然后她挽住闺蜜的手说,那么,我们微笑着跟他就此别过吧!
两个女子笑靥如花的离开,就像刚刚看到了一朵花一株草。看到那美好时,是愉悦的欣喜的。那么不用管那花草是否看你,你有幸看到就够快乐幸运了。
喜欢一个人也是如此,我看到你身上的美好一面,看到你的温柔善良,看到你的睿智聪慧,看到你所有让我欣赏的东西。于是,我内心是欣喜的,是觉得幸运的。就像遇到一朵清香的特别的花,我便由此笑着醉了。
而你,不看我,不喜欢我,或是根本就无视我又有多重要呢。所以,不用因为你爱的人不爱你而伤心或是愤怒。他能让你喜欢和爱,即表示你已遇见美好。于万物规律来说,也已是恩赐。怕只怕,你走遍千山万水,却遇不到可以喜欢和爱的人。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