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小羊 发表于 2017-5-9 14:56:33

可以爱得强烈,但一定要演得轻松

朋友偶遇高中同学兼前男友,互相加了QQ,相谈甚欢。为了家庭的安定团结兼证明自身清白,她决定向先生坦白。“我遇到那个谁谁谁了,在QQ上聊了一下天。”她心如撞鹿,想象着他的各种反应。而他,一声不吭地走进卧室,拿出刚发的工资袋,从里面抽出一沓钱,递给她,说:“给你的奖金,奖励你的诚实与勇气。”她扑哧笑了。那一刻,他在她眼里充满魅力。

爱情的初始是件简单的事,彼此看对了眼儿,“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其后的发展,除了看缘分,更要比拼各人的魅力。所谓相爱容易相处难,与一个有魅力的人相处,自然比与一个相处久了便缺乏吸引力的人要容易许多。

对于如何在爱情中保持长久的魅力,朝野上下有诸多研究。最典型的是微博上被频繁转发的“让他越来越爱你的5个小动作”,这些小动作包括撒娇、示弱、他喝醉时给他盖被等。可惜,这些小动作不是展现魅力,而是降低身价,乞求爱。

很小的时候听过一句话,说爱情就像窗户纸,谁先捅破谁受冷风吹,后来,这话演变成谁先爱了谁就输了。其实,先或者后并不是问题,问题是捅破窗户纸的那一方,往往因为害怕捅破纸后啥也没见到,紧张、焦虑、用力过猛,从而失去了在对方眼中的魅力。

传统中国人,无论婚前婚后,最易得的病就是“紧张病”。当西方人说着爱如朝露时,我们却在说: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情商再高一点,换作“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总之是前生今世、寻死觅活。这样一种爱的姿态,放在文学里很赞,回到生活中,旁人看着都要瞠目结舌,何况每日与你相处的那个人。

朋友夸赞愿意给她发奖金的先生,颇懂“四两拨千斤”,我却觉得他最大的魅力在于懂得在严重的事情上故作轻松。当爱情由朝露蒸发成云朵,你们由新恋人变成老相好,不是谁先爱谁就输,而是谁先想得开,谁就能赢。

“利己心”永远是人类的本能,在爱情与婚姻中亦不例外。一个有魅力的人,一段有吸引力的情感关系,必须让对方能够看到自己在这段关系中所得甚多,只有他认可并且享受自己能够得到的,才会有决心与毅力为之奉献自己。因为奉献不是为了让别人更好过,而是让自己更长远地享受一种轻松、舒适、文明的关系。

一个家庭的制度与一个社会的制度是类似的,最为专制、对成员管束最为激烈的制度,通常最先崩溃。爱得过猛的人,总喜欢抱怨对方不够爱自己,从而为对方提出诸多要求,倘若他做不到,便哭哭啼啼地说:“你不爱我了,你一点儿也不爱我了。”爱真的不是无私的,“我爱你,胜过爱我自己”是古今排名第一的谎言。退一步讲,即使有一个人,果真爱你胜过爱他自己,也断然不会给你带来幸福。因为他爱得太悲情,像一朵烟花,会很快在你的眼中失去色彩。

有违人性的爱究竟是短暂的,婚姻更是最直接的人性竞技场。如果想让一个人爱你,你必须让他明白,爱你,对于他来说是件很划算的事;如果想让一个人坦诚,你必须让他看到坦诚给他自己带来的利益;如果想在他面前保持长久的魅力,你必须让他在面对你时,轻松愉快,如入无人之境。

可以爱得激烈,却一定要演得轻松,如此,在对方眼中才更容易保持魅力。没人愿意每天生活在苦情剧中,而爱,原本不会使生活变成苦情剧。

比如我那位朋友,倘若他的先生立刻紧张地对她约法三章,甚至半夜三更爬起来偷看他们的聊天记录,故事也许将有另外一个版本。他的确表现得很爱她,怕失去她,可在她的眼里,他已经魅力全无。她甚至觉得如果不与前男友发生点什么,都对不起他,因为遵守“爱的契约”对她已经没有什么好处,反正无论是否遵守,她都将成为被审判者。

叶芝诗云:“她劝我从容相爱,如叶生树梢……她劝我从容生活,如草生堤堰。”需知爱是一本读不完的书,从容,是你阅读这一本书应有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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