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肮脏的 莫过于自尊心
Nothing can be more dirty than the sense of self-respect第一次看到这句话,当然是在《失恋33天》里,是小说。
昨晚又看了电影,重温了这段话。
如果说《失恋33天》有什么震撼了我,那就只有这句话。
世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
日本推理小说家森博嗣在他的“犀川&萌绘”系列里,反复说着一句话:
自尊心,是人所能拥有的唯一的东西。
跟这句话,实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
有朋友说,我是她所有朋友中,自尊心最强的那个。
但我自己并没感觉到。
当然,其实这不算是一个褒奖——自尊心最强,本就是“最敏感、面皮最薄、最受不起挫折”的代名词。
而所谓自尊心,也就是佛教所说的“我执”。有了我执,才有我慢,才有贪嗔痴疑。
因为看到好友在日志中提到那些手写的信件,我再度想起大学时代写的信来。
我该写过不下200封信,其中最多的写给了高中时的好友罗君、李君和我曾疯狂爱过的男人彬。而这些信中,我最想追回的是,写给罗君的那些。
写给罗君的信,很像是英国中世纪那些文人之间的信札。我经常会写上四五天之久,路上遇见什么新鲜事写一段,看见什么景色写一段,有了什么感悟写一段。不连贯,很随意,更像是随笔,只不过有固定的收件人。
自然少不了卖弄聪明。我年轻时写过很多卖弄聪明、抖机灵的东西,因为意识到自己有聪明可以抖。大概年轻时都少不了这样,孔雀总要开屏才会是孔雀。
即使如此,还是很想要回来读一读。
我记得我写过飞过校园的一群白鸽,在操场上踱步过去的一只喜鹊,还有天空云朵的颜色。似乎是写过的,但也记不清了。
“把我当年写给你们的信都还给我”,挂上这个QQ签名去忙别的。过了一会儿,罗君和李君没什么反应,彬倒是说了一句话:还不了。
嗯,是还不了,都被烧掉了。
即使都还在,我也不忍看。
如果自尊心是最肮脏的东西,也就是那个时候,被放在自己脚下踩脏的。
闺密小邓当年说我,你就像一个落进了陷阱或者泥坑的人,绝望地伸出手,不停大喊着救命,希望他来拯救你。
也许是。
从小我就觉得自己很成熟,没有过幼稚的时候。只有回顾过去,才会冷汗涔涔。
也曾那样放弃自我,妄想被拯救,妄想以爱情作为云朵,将自己托升于狞恶现实之上。没想到不管卖弄聪明还是贩售可爱,根子里只是底气不足。
我想你并不爱我。
其实是我并不爱自己。
自尊怎么折堕,全是被自己折堕。
如果自尊也是一粒种子,也只有被踩进最肮脏的淤泥,才有可能开出花朵。
我执是一种毒药,自尊心就是这样的毒药。该用“忘我”来做一针解毒剂。
多吃点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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