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才是家庭主妇的护身符
讲述:您好 晚睡姐姐 不知道您能看见我的留言吗,我很困扰希望你能帮帮我........ 我们都是被婚姻伤害过的人,一起六年了,一直没领结婚证,可是现在孩子都五个月了,我跟他说领证,他说对领证恐惧,不领就这样过,他是一个工作狂,经济一直是他自己管的,我不知道他赚多少钱,这六年一直过着家庭主妇的生活,也没给自己攒钱,之前很信任他,所以一直勤俭持家,甚至不舍得花他钱,可现在他变了,感觉他外面有人了,他不承认,可是却染上了病,现在我该怎么办........
晚睡回复:
越来越认识到,这个时代女人的困境来自于哪里,就是总是习惯用感情作为标尺去解析和处理自己遇到的问题,不断纠缠于“他爱不爱我了”、“他一定不爱我了,所以才会这么对待我”、“他不爱我了,我活不下去了。”事实上,每个人所需要面对的困境中,有些是经济问题,有些是个性问题,还有些是法律问题,完全不是一回事。
把男人当作救世主,把自己的人生和感情捆绑在一起,永远无法真正改善自己的人生状况。
你现在所应该了解的,就是基本的法律知识。这些东西对你才真的有帮助,我简单给你科普一下:
1、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你就是和他在一起过一辈子,生一堆娃,也只是同居,不是夫妻。
2、同居期间财产个人归个人,没有共同财产这一说。你要能证明这财产是你自己的,比如你装修房子了,买车子了,空口说不行,对不起,要留发票,留证据,将来分手的时候才能分到。
3、同居期间生的孩子,享受和婚生子女的同等待遇。但享受的待遇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就是分手后,如果孩子归你,对方有义务付给你抚养费,并承担相关教育、医疗费用,但婚生子女在婚姻中所享受的隐形福利,比如今天买双800元的球鞋,过年收几千块钱的压岁钱,这些都享受不到的。
4、同居关系结束后,如果你没有经济能力,也没有财产可分,法官在自由裁量权之内,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不过这第一要看法官的心情和心肠,某天心情好,看你怪可怜的,没准就这么判了,第二现实中能这么判的案例极其少见,因为常常找不到相关的法律依据。
看完这4点你应该明白了吧,法律并不怎么保护同居中的女人。在法律的角度也很好理解,同居,是两个独立的男女自愿选择生活在一起,彼此都是自由的,相互之间没有法律义务,想什么时候散就什么时候散,自然是自己管自己,自己的归自己。
你们在一起,你省吃俭用,省的也不是自己的钱;你再贤惠,法律也不会承认你的付出。那是你俩之间的事情,他愿意给你是他的情分,不乐意给,你也没招。要算起来,他肯定还觉得自己养活了你这么多年呢,没朝你要生活费就不错了。
他在外面有人你也管不着,你是他什么人?说好听点是女朋友,说不好听点是他包养的女人,说分就分,你和外面的女人并无区别。
有很多人轻视婚姻,但有这张纸和没这张纸的差别就是这么大。
选择被男人养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这并不值得鄙视或者谴责,但做人,应该有起码的风险意识。现代社会,首先要寻求法律的庇护,法律不到之处,自己也应该懂得如何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没有结婚证,最低限也要攥住男人的钱和心,可现在赚多少钱你不知道,心也不在你这边,你居然稀里糊涂的还生了孩子。
你活的,真的一点风险意识都没有。你把自己的生活,置于巨大的风险和隐患之上。命运宰割的就是你这样的人,毫不设防,全无机心,把自己完全托付给根本不值得托付的人。
受过婚姻伤害,就以不再结婚作为逃避伤害的手段?你要明白,伤害你的是婚姻里的人,不是婚姻证。
恋爱中,很多男人喜欢忽悠女人和自己同居。他们会把同居说出很多好处,比如省钱啊,有利于培养感情啊,可以互相帮助啊,但同居最好是短暂的通向婚姻的途径,不可长时间停留在这个状态,因为风险太大。
说到底,同居是时髦人、有能力的人玩的游戏,它需要符合完全自愿的原则,并且有能力承担一种毫无法律保障的生活状态。
而如果你很传统,你想当全职太太,你希望男主内女主外,一辈子躲在男人身后,让他们给你遮风挡雨吗?一定要去领证,要名正言顺的结婚。即使我们当下的法律依然对婚姻中的女性缺少足够的保护,但它依旧是所有家庭主妇的护身符。
现在对你来说,琢磨他是不是爱你已经没有意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同居了这么多年,孩子都有了,还不愿意结婚,也不让她知道自己赚多少钱,明摆着就是防着她,没打算和他过一辈子。
你们之间,唯一有意义的联系就是孩子,双方心平气和的商量一下怎样对孩子最好。至于你,能攒私房就赶紧攒点私房,以前有什么技能都重新学起来,你要为自己未来的独立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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