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p老师 发表于 2016-9-3 23:37:26

千万不要和爱读书的女生,谈恋爱!

作者:安顿


基本上,我是个隐蔽的年轻人。基本上,我已不再是个年轻人。

一想到这个问题,我就很丧。但是,一想到下面这个问题,我就更丧了。

为什么我没有女朋友?
我找不到什么很好的理由。
完全没我善良的人都有女朋友。
傻逼都有女朋友。
就我没有。

我应该有个女朋友的。不然,被单身身份囚禁了20年零2个月的我,都开始担心处男膜要长回来了呢。

我一定要有个女朋友。
我一定要马上有个女朋友。
我一定要马上有个漂亮的女朋友。



所以,我鼓足这辈子所有的勇气,把马小乔约了出来。

马小乔是我朋友圈的一个好友。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忽然她就躺在了我的朋友圈好友列表里,而且排在了第一位。这一定是命中注定的事情,我想。

和以吃吃喝喝晒自拍秀包包为主旋律的菇凉们不同,马小乔的朋友圈里永远看不到这些。她是那种典型的文艺型才女,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小津安二郎的电影构图法则、安迪·沃霍尔的波普艺术、艾米·怀恩豪斯的音乐造诣、各种不知出处的诗句、以及,非常多的我从来没听过的书籍,才是小乔朋友圈分享的主题。

既然可以领悟世界上如此之多的美,也自然对什么是生活,自己应该如何存在有着更为苛刻的标准。这是我一直想和爱读书的女生谈恋爱的最主要原因。



我承认,我喜欢马小乔,虽然没见过面。我也承认,我一直都不敢跟她说我喜欢她,虽然没见过面。

因为我是个男人。

女人爱读书,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一件很坏的事情。这说明,和一般女子相比,马小乔的境界和眼界要阔大一些,一旦熟悉了以后,对于我居高临下指指点点那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跟她在一起,我得随时准备好把男人的虚荣面子神马的装进裤兜。但是我的裤子上都没有裤兜。

另外,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因为颇读过一些书,她想起坏主意来肯定比我一点不少,也就是说智斗我也没戏了。

就像《 史密斯夫妇》里曾经发生的那样。还记得演丈夫的布拉德皮特怎么说的么,“我们很好,我不会撒谎。偶尔,我会想杀了她,可是 。。”可是,可是我也没这个本领啊。

但是这一次,我决定不再当怂逼,去他妈的,再不恋爱就软了。再说,就算马小乔做不成我女朋友,让我睡一下也行啊。

马小乔逆着光走进了餐厅,一张清秀的脸,凌乱的很好看的长发,淡淡忧郁的眼神,高挑柔软的身段,白色的连衣裙露出修长的手臂和纤细花白的小腿,尤其是小蛮腰以下的部分,简直包裹了我对一个女人所有的想象。



嗯,我已经很久没有遇到我看着她想要经常看到她的女孩儿了。最好每天都能看到她。

而且我发誓,要是马小乔肯做我女朋友的话,我一定给她买最好的棉花糖吃,整夜整夜地不让她睡觉……要她讲美丽的故事。

“小乔,你好……美”,打招呼时,我的嘴咧到耳朵。

马小乔坐我对面,我们之间只有樱花落下五厘米微妙的距离。也许是太久没和心水的女孩这么近距离的接触了,我好不知所措。

更要命的是,点的菜都上了,我还是没憋出一句话。

“你最喜欢哪本书?为什么?”马小乔开口了。
我刚夹起的一片羊肉突然停在了半空中。次奥,一上来就问我这么高深的问题吗?我有点懵。见马小乔之前不是没做过功课,背了好几页的书单呢。问题是,这会全忘了,脑袋一片空白。

“你最喜欢哪本书?为什么?”马小乔重复了一遍。
看来假装没听到是没有用的。在把那片羊肉送到嘴里后,我故作淡定的说,“这是某种测试,对吧?”

“不,怎样回答都不会错,”马小乔说,“我很好奇。”
我喝了一口绿茶。

“要么你可以说说哪本书对你的人生影响最大。我想对你多了解一点。”
我又喝了一口绿茶。

“或者说说你最近读了什么?”马小乔继续问。
“我最近读的……”我感觉我的眉头不由自主地皱了几下,“我最近读的是这份菜单。”我脱口而出。
“那么我最近读的就是你的领带。”她翻翻眼珠子。

马小乔说完,我竟然没去注意我有生之年第一次打的领带,而是把目光落到了我的左上臂。卧槽,怎么变得又粗又硬!我如梦初醒,突然意识到一个严重指数五颗星的问题。

俗话说“哀莫大于心死”,作为一个一直都想拥有文艺气质的人,如果到了连书都看不下去的时候,离心死也就不远了,现在的我不就是这种状态么!一本书像举哑铃似的,拿起又放下,放下又拿起,难怪肱二头肌越来越发达了。



我想,这顿饭接下来一定会吃的,无比融洽。她永远不会知晓我到底读了什么。如果我再不做点加分性的行动的话。

机智如我,马上想到一件事,或许能拯救我于此刻的谜之尴尬中,并且让小乔对我产生一种特别的好感。

我迅速掏出手机,温柔而激动的对马小乔说,“小乔,我们来玩一个测试吧,我保证,这是让我们彼此更加了解的一个最好的方式,没有之一。”

马小乔把脸凑过来,那么近,以至于整个人都硬了起来。我点开微信,再点开一个叫“阅读印记”的h5,说:“你不是想知道我平时都读了什么吗?虽然最近没怎么读纸质书,但是,万物皆可阅读嘛。给我30秒,你就能准确知道我的阅读兴趣、阅读品位!”

随着我的一阳指在屏幕上飞速流转,页面显示,我这一年来花在阅读上的时间达到了惊人的437893秒,其中50%花在了体育和美食上,说明我是个资深吃货和运动派;页面继续显示我经常在“众人皆睡我独醒”的凌晨阅读,可见三更半夜的我仍然精力旺盛,战斗力爆棚!页面还显示我经常阅读和岛国人民艺术家有关的内容,说明我具备国际化的阅读视野和广泛的阅读品位……最终数据显示,我的心理年龄只有18岁,妥妥的一枚纯真呆萌的小鲜肉!试问哪个女人能拒绝如我这般有着深刻内涵的小鲜肉的诱惑!



此刻的我,心潮澎湃,深感直截了当不失为一种良策——
“马小乔,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那你说说你为什么喜欢我?”
“你有才,爱读书,我就喜欢你这款的。”

马小乔笑了,说:“你知道我喜欢读书,但你知道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是张爱玲的那句:‘一张好看的脸,就像一本好看的扉页,令人忍不住想读下去’,所以对不起,你长的这么丧权辱国,我实在是读不下去。”

马小乔说完,我的第一反应不是想打幺幺零,而是想打她。但我忍住了右手,我是个男人,就算受到了成吨的伤害也不能打女人。但我有点悲伤——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我是那么的喜欢你,而你却嫌我丑。

大概马小乔也看出我的脸色比屎都难看,怕我打她,便弱弱地问了一句,“对不起,我一向实话实说,是不是伤害到你了?”

我说:“不要紧张,我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钱来解决。你的这个伤害很难弥补,只能给我钱了,起码五十块。”

“我给你一百块,我们做朋友吧!”马小乔两眼放光地说。
“卧槽,为啥?”
“因为和你做朋友很省事啊,此刻我真的很庆幸自己这么有钱,起码够得罪你1000次。”

就这样,我成了马小乔的哥们。但不是因为她的才华,而是因为她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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