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并不意味着“拥有”一个人
爱一个人并不意味着“拥有”一个人“爱”只给了你为某人做一些事的动力,并没有给你控制那个人的权利。你想对某人好,或为某人做一些事,不会使你拥有那个人,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拥有”另一个人。
“因为我爱那个人,所以对方也应该爱我。”这句话是不符合逻辑的,因为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试想一下,若有10个人对你这样说,你愿意爱他们吗?你做得到吗?
一个人不能控制另一个人,也不能改变另一个人。每个人可以改变的只有自己,但在某些情况下,这份改变也许能诱使对方做出改变。当对方与你的看法一致,并做出一些符合你意愿的事情时,你就很容易产生对方已受到自己控制的错觉。比如,你开车行驶在路上,跟在你后面的车并不是受到你的控制而跟着你,他们只不过是碰巧也需要走这条路而已。
因为你爱他,也许你就以为自己有权利去要求他的思想和行为必须遵从你的意愿。这个态度便是把爱当作控制别人的工具了。本来很崇高的一份感情便沦落成一条绳子——让别人受制于你的廉价工具。于是,当初期使人迷乱的激情过后,对方便想逃离这份控制——那并不是不再爱你,对方只不过是不想要那种受制的感觉而已。
“爱一个人”并没有给你以下权利:
(1)要求他/她也爱你;(2)(3)控制他/她的思想和行为;(4)(5)要求他/她照顾你的人生快乐。(6)爱一个人,只给了你想为他/她做一些事的权利。就算这样,也要由他/她决定是否接受,而你不能要求更多。
九成以上的婚恋问题就是源于以上三项错误的要求。
有些人说,在爱情里是没有自由的。这种说法便是错误地以为爱一个人便有那三项权利。当你很喜欢做某些事,并长时间沉醉在里面,你不会想到是否失去了自由。有这种想法的人,必然是想跑却跑不了,才感叹失去了自由。明白了这一点,把注意力放在能促使对方做出改变的工作上,自己先因此而改变,然后两人的关系便能和谐。
当一个人错误地认定对方已经让自己“拥有”了(例如:“他是属于我的”“她是我的”),他就会很自然地以为自己的地位比对方高、有权控制对方、可以向对方提出诸多要求。这份压力会使对方产生窒息感,会让对方的内心深处产生反抗的动力,每当气愤时便会有抗拒的语言和态度。一个认为自己应该有那三项权利的人,还会使对方的内心产生一种无力感,而这种无力感会使他错误地以为需要增添控制对方的力量。这样发展下去,两人的关系必将会越来越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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