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晃:当婚姻将一个女人变成泼妇
洪晃:当婚姻将一个女人变成泼妇作者:局姐
遇到他时,她正处于事业的高峰。作为某跨国公司的高管,她的年薪在当时可以在北京买一栋楼。
钱来得容易,身边尽是穿名牌的生意人,生活一马平川令人厌倦,帅气的文艺男青年的脱颖而出,适时填补了她空虚的生活与心灵。当时,他刚拍完《黄土地》,虽然没有《霸王别姬》之后的大红大紫,在北京的小圈子里,已被称为天才导演。
恋爱总是快乐,尤其与有文艺才华的男人恋爱。1989年,他的签证到期,不结婚就没办法继续留在美国,他们决定结婚,感觉跟为了分房子而结婚的年轻人差不多。
婚后,她做了很多努力,想融进他的生活与圈子,所得却尽是徒劳与感伤。当一个男人不会为女人做哪怕一丁点改变时,女人只能主动一点,更何况她始终是主动的,并且不介意自己主动。
她的失败在于,她并没有足够强大的自信支撑自己的主动,在他那莺歌燕舞的花花世界中游刃有余,也没有将男人做信仰的勇气,真正放下自己的追求,做他的影子,做他的陪伴。
她试图带着独立的气场,以一个独立人的姿态建立他与她的乌托邦,这是注定要失败的一件事。
一个从未漂亮过的女人,在时尚修养方面即使见多识广却永远缺乏天分,要融入丈夫美女如云的圈子,要穿着无数年轻漂亮又想跟导演有一腿的女孩鄙视的目光织成的夜礼服,与他手挽手走在派对中画廊里,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
“我就是跟陈凯歌好了以后,才知道什么叫嫉妒。这真是一个特别特别不好的感觉。你突然间就会发现,怎么会有这么多女人都喜欢他?我就晕菜了,因为我没有试过抢一个东西。我虽然没有过泼妇的行为,但是有泼妇的欲望。”当婚姻将一个女人变成泼妇,她的自信与骄傲皆已如失堤之水。
叫洪晃的女人与叫陈凯歌的男人,在离婚后老死不相往来。可见这桩婚姻,给双方留下的创伤。
她是真的内伤,而他是被伤了男人的自尊。离婚是她提出来的,他不同意,她说:“如果你不同意,我就生个混血孩子给天下人看。”
男人不愿意经营婚姻,除非当他们意识到婚姻崩盘的危险已经近在眼前。然而,那也算不上是经营,充其量只能算作摆明姿态的挽留——我虽然对你关心不够,但我依然视你为正牌太太。
被视为正牌太太是不是女人的荣耀,要看女人对这场婚姻是不是死心。
嫁给事业有成、气场强大、霸主似的男人,如果不想被毁了自信,做泼妇,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被动地享受这场婚姻的福利——房子票子孩子,心态平和,小富即安,既不对他的生活指手划脚,也不要求在灵魂上与他平起平坐,无论外面的世界多么精彩,我只守住我这小小的地盘,做“三心牌”太太,让他放心安心不用心。这条路,权可称为“小草派”,看似简单实则艰难,不仅要克服嫉妒,还要抑制女人生而强大的占有欲,更重要的是,女人需要有自己的追求与爱好,来对抗婚姻中的孤独,不成魔就成仙。
另一个是主动出击,追随他的世界,热爱着他的热爱,悲伤着他的悲伤,努力让自己成长为他身旁的一株橡树,有他的地方就有你,却又不是死缠烂打,而是恰到好处。
洪晃的继任陈红是“橡树俱乐部”的成功范例,潘石屹的太太张欣也是该俱乐部的骨干成员。“橡树俱乐部”成员每一位都是悲壮的勇士,把婚姻经营的像劫后余生,“不离婚”是她们的信仰,在这个信念之下,倒是不小心成就了完全不同的自己,此处应有掌声。
而她,是不平凡的女子,快刀斩乱麻地逃离了。逃离的不是那场婚姻,而是在婚姻里不可爱的自己。
:)写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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